





☆核心考點‧輕鬆高效一網打盡☆
☆歷屆試題‧全新法規完善精解☆
內容簡介
☆考前衝刺‧最佳自我演練題本☆
☆核心考點‧輕鬆高效一網打盡☆
☆歷屆試題‧全新法規完善精解☆
※ 本書架構與特色說明 ※
本書係專為報考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新進人員、台灣電力公司新進僱員甄試的考生,所精心編寫的模擬題庫演練用書,其特色如下:
第一部份 名師應試密技神傳授
【全方位應考題型分析】
精心歸納九大命題題型,透過命題意識、考題觀摩、題解說明、延伸閱讀等結構設計,協助讀者能從容地面對不同題型的挑戰,輕鬆應答!
【測驗題解答思路分析】
本單元的論述,主要是希望透過四個解題思路的標準步驟,訓練讀者應付試題時,能有效發揮邏輯性推理解讀考題的思考能力,正確判斷!
【測驗題解題方法】
最後,則是進一步透過「破題八法」、「錦囊六訣」的介紹,讓讀者學會如何智取與巧解,尤其是對所選答案懷疑或不確定時,可收意外之效!
第二部份 核心題庫高效演練
【主題一 主題式題庫評量】
大數據分析歷年國營事業機構招考試題,精準歸納及設計九大核心命題單元題庫,合計630題。提供讀者於研習完相關單元內容後,得以立即進行課後練習,深化學習成效!
【主題二 回數式模擬演練】
依據難易程度,特別編輯「基礎演練題」及「進階強化題」,合計10回共500題全真試題。供讀者於複習階段,再次驗證學習成效,及時補強學習盲點,提昇臨場應考實力!
另鑒於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考試自106年度起開始出現了複選題題型,恐將成為該項考試未來命題之趨勢!本書特別精心設計一回複選式考題,供參加該項考試的考生練習之用。
第三部份 最新相關試題精解
→ 完整收錄108年至113年台電公司新進僱員甄試「法律常識」、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台電、中油、台水)新進人員「法學緒論」試題。每份試卷皆附有「考題配分表」,使讀者能全盤掌握考試趨勢。另考題皆備有精準的重點解析,使讀者能熟習基本作答方式。
※ 應試要領※
【長程應試方略】
我們大致上可將考前4個月到3個月視為長程準備階段,換句話說,也就是頭2個月的期間。而在長程準備方針上,考生應要做到以下幾點:
1.奠基:
假若考生是從第一遍開始念起,表示考生過去對該科並不熟悉,因此最重要的頭一項工作就是要先打下對該科的基礎,先對要考的科目內容有所基本瞭解。
2.精讀:
頭一遍的學習,建議考生最好是將每一科的內容章節全書地毯式的精讀過,先行建立最完整的概念,並仔細記憶、背誦或推導。此一步驟對考生來說往往是最痛苦的一步,但卻是最必要的一步,因為精讀將有利於考生建立自己的記憶庫,也能厚植自身的基礎實力!
【中程應試方略】
經過頭2個月或更長的時間打底之後,考生將進入中(短)期的準備時間,此時大概離考前剩2個月左右,建議考生以1個月的時間為基準,進行以下複習的準備工作:
1.複習重點:
在精讀完所有書本內容後,考生接下來最重要的工作自然在於複習所學並加強記憶。此時之複習應以重點為主,不需再全文精讀一遍,因此第二遍的學習理當速度變快且時間縮短。
2.整理筆記:
自己整理筆記為複習時的重要技能,透過此一方式考生不但可以替自己建立最有效的複習架構,也可以透過文字或圖表的表達整理,加深既有印象,達到強化學習的功效。
【考前應試方略】
考前的期限通常我們會抓考試前1個月(或者更短,比方半個月),此時已經是考前最後的緊要關頭,而準備方式應當要離開『紙上談兵』進入『實戰演練』的時候,也就是在考前最後的強化黃金時間內,考生應要進行:
1.題庫練習:
前面兩階段的重心擺在學習打底與複習強化,而最後的考前衝刺重心則擺在大量題目的練習,因為透過實際演練,考生才能知道自己所學有何不足、觀念何處錯誤。
2.掌握考點:
除了靠單純的大量練習題目做觀念加強與修正外,考生也要藉著考古題掌握歷年來的重要考點,並在有限的最後時間內,做最後的強化與複習。而通常針對選擇題型的考試,掌握歷年考點即是基本要務之一!
產品目錄
單元一 全方位應考題型分析
單元二 測驗題解答思路分析
單元三 測驗題解題方法:破題八法與錦囊六訣
PART 2 核心題庫高效演練
主題一 主題式題庫評量
單元一 法律概念、淵源與種類
單元二 法律制定、公布、修正、廢止與效力
單元三 法律的解釋與適用
單元四 法律的制裁
單元五 憲 法
單元六 民 法
單元七 刑 法
單元八 行政法
單元九 民、刑事及行政訴訟法
主題二 回數式模擬演練
單元一 基礎演練題
第一回 模擬試題
第二回 模擬試題
第三回 模擬試題
第四回 模擬試題
第五回 模擬試題
單元二 進階強化題
第一回 模擬試題
第二回 模擬試題
第三回 模擬試題
第四回 模擬試題
第五回 模擬試題
PART 3 歷屆相關試題精解
108 年台灣電力公司新進僱用人員甄試「法律常識」試題
108 年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新進職員甄試「法學緒論」試題
109 年台灣電力公司新進僱用人員甄試「法律常識」試題
109 年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新進職員甄試「法學緒論」試題
110 年台灣電力公司新進僱用人員甄試「法律常識」試題
110 年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新進職員甄試「法學緒論」試題
111 年台灣電力公司新進僱用人員甄試「法律常識」試題
111 年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新進職員甄試「法學緒論」試題
112 年台灣電力公司新進僱用人員甄試「法律常識」試題
112 年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新進職員甄試「法學緒論」試題
113 年台灣電力公司新進僱用人員甄試「法律常識」試題
113 年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新進職員甄試「法學緒論」試題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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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