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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泛蒐集、整理近年來各校法研所以及各類科國家考試題目,包羅萬象!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一、應有盡有
廣泛蒐集、整理近年來各校法研所以及各類科國家考試題目,包羅萬象!
二、百家爭鳴
利用註腳、Tips或是Try again,適時提供不同學說見解、相異思考途徑或是有關判決內容作為參考,亦會補充重要實務見解(最高法院決議、大法庭、憲法法庭),百花齊放!
三、由淺入深
每個章節都會從較為簡單、爭點較少的題目開始,循序漸進!
產品目錄
【目錄】
Chapter 1 人格法益
第一節 生命、身體
題型 1-1-1:(被教唆人)等價客體錯誤、重傷【109年司律二試第1題節錄】
Try again 【105年司特三等第1題】
Try again 【105年地特四等第2題】
Try again 【106年北大第2題】
Try again 【112年北大第1題】
Try again 【113年高考三等司法行政刑法第1題】
題型 1-1-2: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不純正不作為犯、不純正身分犯【112年高考三級第1題】
題型 1-1-3:違背義務遺棄、不作為殺人未遂【104年司特三等第2題】
Try again 【107年台大B卷第1題】
題型 1-1-4: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全、私行拘禁、加重結果犯【102年律師第2題】
Try again 【110年高考三級第4題】
題型 1-1-5:交通事故逃逸【106年政大第1題節錄】
Try again 【103年律師第1題】
Try again 【109年北大第3題】
Try again 【114年司特四等第1題】
題型 1-1-6:墮胎、生母殺嬰、幫助自殺VS.間接殺人、不能安全駕駛、交通事故逃逸【110年政大第2題】
Try again 【113年北大第2題】
Try again 【108年政大第2題】
第二節 自由、性自主
題型 1-2-1:加重私行拘禁致死【113年中正第1題】
題型 1-2-2:義憤重傷、強制、加重公然侮辱【98年律師第3題】
題型 1-2-3:締約詐欺、強制猥褻【111年司特三等第4題】
題型 1-2-4:私行拘禁行為所剝奪之「自由」、乘機性交VS.強制性交【107年司特三等第4題】
Try again 【110年高考三級第2題】
Try again 【108年司特三等第2題】
Try again 【104年司特四等第2題】
題型 1-2-5:詐術性交、利用權勢性交、誣告【111年司特三等第2題】
Try again 【111年政大第1題節錄】
Try again 【111年高考三等第4題】
Try again 【114年政大第1題節錄】
第三節 名譽、隱私
題型 1-3-1:妨害文件秘密、加重誹謗【111年司特四等第2題】
題型 1-3-2:誹謗、公然侮辱【99年司特三等第2題】
題型 1-3-3:妨害性隱私、不實性影像、妨害性自主【112年司特三等第1題】
Try again 【114年高考三級第4題】
Try again 【114年司律二試第1題節錄】
Chapter 2 財產法益
題型 2-1:竊盜、準強盜【110年司特四等第2題】
題型 2-2:轉念強盜、強制性交、形式結合犯(109年司特三等第2題)
Try again 【107年司特三等第2題】
題型 2-3:詐欺VS.竊盜VS.搶奪、「兇器」認定、準強盜【111年司特三等第1題】
題型 2-4:「無故」取得電磁紀錄【107年地特四等第3題】
題型 2-5:詐欺VS.侵占V.S.背信、贓物【99年律師第4題】
題型 2-6:強盜VS.恐嚇取財、擄人勒贖【104年律師第2題】
Try again 【112年高考三級第4題】
Try again 【114年東吳第1題】
Try again 【114年高考三級第1題】
題型 2-7:強盜VS.擄人勒贖、準擄人勒贖、共同正犯相關問題【110年北大第2題】
題型 2-8:賭博、妨害電腦使用、電腦詐欺【111年司律二試第1題節錄】
Try again 【111年海巡三等第2題】
題型 2-9:詐欺罪之「交付意思」、詐欺式竊盜、準強盜、建築物之「致令不堪用」【113年政大第2題】
題型 2-10:毀損、竊盜、強制、電腦詐欺、強制性緊急避難【112年台大A卷第1題】
題型 2-11:相續共同正犯、共犯逾越、著手後脫離、重傷、多款加重事由、形式結合犯【113年司律刑事法第1題】
Chapter 3 社會法益
第一節 放火、失火
題型 3-1-1:現供人使用【107年身特四等第3題】
題型 3-1-2:現有人所在、互斥要素前提事實錯誤【105年北大第2題】
題型 3-1-3:恐嚇危安、侵入住宅、準放火、殺人未遂【110年司特三等第4題】
題型 3-1-4:侵入建築物、放火、殺人未遂、誣告、詐欺未遂【106年司特三等第4題】
Try again 【101年司特三等第3題】
Try again 【98年退除軍人轉任公務員三等第4題】
題型 3-1-5:因果歷程錯誤、放火、收費設備詐欺【110年司律二試第1題】
Try again 【114年司特三等第1題】
第二節 妨害交通安全
題型 3-2-1:不能安全駕駛、妨害往來安全【96年地特三等第3題】
Try again 【106年地特三等第4題】
Try again 【113年高考三級第1題】
Try again 【113年司特三等第3題】
題型 3-2-2:妨害交通工具往來、傾覆交通工具【95年司法官第3題】
題型 3-2-3:不能安全駕駛、過失傷害(信賴原則?)、交通事故逃逸【110年台大B卷第2題】
第三節 僞造
題型 3-3-1: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113年地特三等第3題】
題型 3-3-2:偽造行使有價證券、詐欺取財【112年北大第2題】
Try again 【109年地特四等第4題】
題型 3-3-3:侵入住居、偽造行使有價證券、偽造印文署押【101年地特三等第2題】
題型 3-3-4:業務登載不實、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證【105年司法官第1題】
第四節 其他
題型 3-4-1:囤積農工商物品、空白刑法錯誤【111年高考二級第3題】
題型 3-4-2:公然猥褻【98年律師第3題】
題型 3-4-3:毒化飲食物品、恐嚇取財未遂、詐術損財、流放毒物、不能未遂【109年台大B卷第2題】
Try again 【103年東海第3題】
Try again 【104年身特四等第3題】
Try again 【112年地特三等第2題節錄】
題型 3-4-4:準略誘、竊錄、侵入住居、毀損【113年台大B卷第1題】
Try again 【111年司特三等第3題】
Chapter 4 國家法益
第一節 貪污、濫權
題型 4-1-1:民意代表議場外關說與「職務上行為」【110年度台上大字第5217號裁定改編】
Try again 【108年普考四等第4題】
Try again 【109年中正第3題】
Try again 【114年高考二級第3題】
題型 4-1-2:故不簽報違建與不作為圖利【109年度台上大字第3214號裁定改編】
題型 4-1-3:違背職務收賄、洩漏國防以外秘密、擬制共同正犯【109年司特三等第4題】
Try again 【100年司法官第5題節錄】
Try again 【103年司特四等第3題】
Try again 【103年東吳第3題】
Try again 【104司特四等第1題】
Try again 【105司特四等第2題節錄】
Try again 【108年高考三級第3題節錄】
題型 4-1-4:公務員認定、詐取式賄賂【106年台大B卷第1題節錄】
Try again 【113年地特三等第2題】
題型 4-1-5:不能安全駕駛、職務上行收賄、詐欺式賄賂、結果提前發生之侵入住居、恐嚇得利【111年台大A卷第2題】
第二節 妨害司法
題型 4-2-1:棄保潛逃【114年司特三等第1題】
題型 4-2-2:湮滅刑事證據、公務員登載不實【107年司特三等第1題】
Try again 【103年地特法制第3題】
題型 4-2-3:誣告、偽證【104年司特三等第4題】
Try again 【97年北大第4題、105年高考三級第4題】
Try again 【108年中原第2題】
題型 4-2-4:(教唆)頂替、(教唆)偽證、(教唆)湮滅刑事證據【108年北大第3題】
Try again 【103年司特三等第3題】
Try again 【110年普考四等第4題】
Try again 【109年司律二試第1題節錄】
Try again 【113年高考三級第4題】
Try again 【114年北大第3題】
第三節 妨害公權力
題型 4-3-1:公務員過失致脫逃【106年地特四等第3題】
Try again 【102年調特三等第1題】
題型 4-3-2:僭行公務員職權、違法搜索、竊盜未遂【99年地特四等第3題】
題型 4-3-3:侮辱公務員、妨害公務、毀損公務員職務上掌管文書【108年普考第2題】
Try again 【99年普考第4題】
Try again 【102年調特三等第1題】
Try again 【109年司特三等第3題】
第四節 妨害投票
題型 4-4-1:虛遷戶籍投票【108年高考三級第1題】
Try again 【97年司特三等第1題第2小題】
Try again 【109年台大A卷第2題】
Try again 【112年高考二級第1題】
第五節 妨害秩序
題型 4-5-1:恐嚇公眾、製作與使用爆裂物、傾覆交通工具【105年律師第2題】
Try again 【95年高大第4題】
Try again 【104年普考第1題】
題型 4-5-2:煽惑他人犯罪【110年台大A卷第2題第3小題】
Try again 【93年北大第4題】
題型 4-5-3:聚眾施強暴脅迫、恐嚇危安、強制未遂【111年司律二試第1題節錄】
Try again 【105年高考三級第3題】
Try again 【114年司特三等第4題】
Try again 【113年台大A卷第2題第3小題】
Chapter 1 人格法益
第一節 生命、身體
題型 1-1-1:(被教唆人)等價客體錯誤、重傷【109年司律二試第1題節錄】
Try again 【105年司特三等第1題】
Try again 【105年地特四等第2題】
Try again 【106年北大第2題】
Try again 【112年北大第1題】
Try again 【113年高考三等司法行政刑法第1題】
題型 1-1-2: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不純正不作為犯、不純正身分犯【112年高考三級第1題】
題型 1-1-3:違背義務遺棄、不作為殺人未遂【104年司特三等第2題】
Try again 【107年台大B卷第1題】
題型 1-1-4: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全、私行拘禁、加重結果犯【102年律師第2題】
Try again 【110年高考三級第4題】
題型 1-1-5:交通事故逃逸【106年政大第1題節錄】
Try again 【103年律師第1題】
Try again 【109年北大第3題】
Try again 【114年司特四等第1題】
題型 1-1-6:墮胎、生母殺嬰、幫助自殺VS.間接殺人、不能安全駕駛、交通事故逃逸【110年政大第2題】
Try again 【113年北大第2題】
Try again 【108年政大第2題】
第二節 自由、性自主
題型 1-2-1:加重私行拘禁致死【113年中正第1題】
題型 1-2-2:義憤重傷、強制、加重公然侮辱【98年律師第3題】
題型 1-2-3:締約詐欺、強制猥褻【111年司特三等第4題】
題型 1-2-4:私行拘禁行為所剝奪之「自由」、乘機性交VS.強制性交【107年司特三等第4題】
Try again 【110年高考三級第2題】
Try again 【108年司特三等第2題】
Try again 【104年司特四等第2題】
題型 1-2-5:詐術性交、利用權勢性交、誣告【111年司特三等第2題】
Try again 【111年政大第1題節錄】
Try again 【111年高考三等第4題】
Try again 【114年政大第1題節錄】
第三節 名譽、隱私
題型 1-3-1:妨害文件秘密、加重誹謗【111年司特四等第2題】
題型 1-3-2:誹謗、公然侮辱【99年司特三等第2題】
題型 1-3-3:妨害性隱私、不實性影像、妨害性自主【112年司特三等第1題】
Try again 【114年高考三級第4題】
Try again 【114年司律二試第1題節錄】
Chapter 2 財產法益
題型 2-1:竊盜、準強盜【110年司特四等第2題】
題型 2-2:轉念強盜、強制性交、形式結合犯(109年司特三等第2題)
Try again 【107年司特三等第2題】
題型 2-3:詐欺VS.竊盜VS.搶奪、「兇器」認定、準強盜【111年司特三等第1題】
題型 2-4:「無故」取得電磁紀錄【107年地特四等第3題】
題型 2-5:詐欺VS.侵占V.S.背信、贓物【99年律師第4題】
題型 2-6:強盜VS.恐嚇取財、擄人勒贖【104年律師第2題】
Try again 【112年高考三級第4題】
Try again 【114年東吳第1題】
Try again 【114年高考三級第1題】
題型 2-7:強盜VS.擄人勒贖、準擄人勒贖、共同正犯相關問題【110年北大第2題】
題型 2-8:賭博、妨害電腦使用、電腦詐欺【111年司律二試第1題節錄】
Try again 【111年海巡三等第2題】
題型 2-9:詐欺罪之「交付意思」、詐欺式竊盜、準強盜、建築物之「致令不堪用」【113年政大第2題】
題型 2-10:毀損、竊盜、強制、電腦詐欺、強制性緊急避難【112年台大A卷第1題】
題型 2-11:相續共同正犯、共犯逾越、著手後脫離、重傷、多款加重事由、形式結合犯【113年司律刑事法第1題】
Chapter 3 社會法益
第一節 放火、失火
題型 3-1-1:現供人使用【107年身特四等第3題】
題型 3-1-2:現有人所在、互斥要素前提事實錯誤【105年北大第2題】
題型 3-1-3:恐嚇危安、侵入住宅、準放火、殺人未遂【110年司特三等第4題】
題型 3-1-4:侵入建築物、放火、殺人未遂、誣告、詐欺未遂【106年司特三等第4題】
Try again 【101年司特三等第3題】
Try again 【98年退除軍人轉任公務員三等第4題】
題型 3-1-5:因果歷程錯誤、放火、收費設備詐欺【110年司律二試第1題】
Try again 【114年司特三等第1題】
第二節 妨害交通安全
題型 3-2-1:不能安全駕駛、妨害往來安全【96年地特三等第3題】
Try again 【106年地特三等第4題】
Try again 【113年高考三級第1題】
Try again 【113年司特三等第3題】
題型 3-2-2:妨害交通工具往來、傾覆交通工具【95年司法官第3題】
題型 3-2-3:不能安全駕駛、過失傷害(信賴原則?)、交通事故逃逸【110年台大B卷第2題】
第三節 僞造
題型 3-3-1: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113年地特三等第3題】
題型 3-3-2:偽造行使有價證券、詐欺取財【112年北大第2題】
Try again 【109年地特四等第4題】
題型 3-3-3:侵入住居、偽造行使有價證券、偽造印文署押【101年地特三等第2題】
題型 3-3-4:業務登載不實、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證【105年司法官第1題】
第四節 其他
題型 3-4-1:囤積農工商物品、空白刑法錯誤【111年高考二級第3題】
題型 3-4-2:公然猥褻【98年律師第3題】
題型 3-4-3:毒化飲食物品、恐嚇取財未遂、詐術損財、流放毒物、不能未遂【109年台大B卷第2題】
Try again 【103年東海第3題】
Try again 【104年身特四等第3題】
Try again 【112年地特三等第2題節錄】
題型 3-4-4:準略誘、竊錄、侵入住居、毀損【113年台大B卷第1題】
Try again 【111年司特三等第3題】
Chapter 4 國家法益
第一節 貪污、濫權
題型 4-1-1:民意代表議場外關說與「職務上行為」【110年度台上大字第5217號裁定改編】
Try again 【108年普考四等第4題】
Try again 【109年中正第3題】
Try again 【114年高考二級第3題】
題型 4-1-2:故不簽報違建與不作為圖利【109年度台上大字第3214號裁定改編】
題型 4-1-3:違背職務收賄、洩漏國防以外秘密、擬制共同正犯【109年司特三等第4題】
Try again 【100年司法官第5題節錄】
Try again 【103年司特四等第3題】
Try again 【103年東吳第3題】
Try again 【104司特四等第1題】
Try again 【105司特四等第2題節錄】
Try again 【108年高考三級第3題節錄】
題型 4-1-4:公務員認定、詐取式賄賂【106年台大B卷第1題節錄】
Try again 【113年地特三等第2題】
題型 4-1-5:不能安全駕駛、職務上行收賄、詐欺式賄賂、結果提前發生之侵入住居、恐嚇得利【111年台大A卷第2題】
第二節 妨害司法
題型 4-2-1:棄保潛逃【114年司特三等第1題】
題型 4-2-2:湮滅刑事證據、公務員登載不實【107年司特三等第1題】
Try again 【103年地特法制第3題】
題型 4-2-3:誣告、偽證【104年司特三等第4題】
Try again 【97年北大第4題、105年高考三級第4題】
Try again 【108年中原第2題】
題型 4-2-4:(教唆)頂替、(教唆)偽證、(教唆)湮滅刑事證據【108年北大第3題】
Try again 【103年司特三等第3題】
Try again 【110年普考四等第4題】
Try again 【109年司律二試第1題節錄】
Try again 【113年高考三級第4題】
Try again 【114年北大第3題】
第三節 妨害公權力
題型 4-3-1:公務員過失致脫逃【106年地特四等第3題】
Try again 【102年調特三等第1題】
題型 4-3-2:僭行公務員職權、違法搜索、竊盜未遂【99年地特四等第3題】
題型 4-3-3:侮辱公務員、妨害公務、毀損公務員職務上掌管文書【108年普考第2題】
Try again 【99年普考第4題】
Try again 【102年調特三等第1題】
Try again 【109年司特三等第3題】
第四節 妨害投票
題型 4-4-1:虛遷戶籍投票【108年高考三級第1題】
Try again 【97年司特三等第1題第2小題】
Try again 【109年台大A卷第2題】
Try again 【112年高考二級第1題】
第五節 妨害秩序
題型 4-5-1:恐嚇公眾、製作與使用爆裂物、傾覆交通工具【105年律師第2題】
Try again 【95年高大第4題】
Try again 【104年普考第1題】
題型 4-5-2:煽惑他人犯罪【110年台大A卷第2題第3小題】
Try again 【93年北大第4題】
題型 4-5-3:聚眾施強暴脅迫、恐嚇危安、強制未遂【111年司律二試第1題節錄】
Try again 【105年高考三級第3題】
Try again 【114年司特三等第4題】
Try again 【113年台大A卷第2題第3小題】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若彧
台大法律系畢業
台政北刑法組正取
台大刑法組
律師高考及格
司法官特考及格,刑法71.5分
討厭刑訴、喜歡刑法
不務正業,碩論寫不出來
明年的目標是第一次參加TOPIK,順便考過韓語領隊考試
演唱會門票永遠搶不到,包含2026年1月2日跟3日的BABYMONSTER
若彧
台大法律系畢業
台政北刑法組正取
台大刑法組
律師高考及格
司法官特考及格,刑法71.5分
討厭刑訴、喜歡刑法
不務正業,碩論寫不出來
明年的目標是第一次參加TOPIK,順便考過韓語領隊考試
演唱會門票永遠搶不到,包含2026年1月2日跟3日的BABYMONSTER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3090935001
ISBN13 / 9786267758229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7758229
頁數 / 564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17*2.6
級別 / N:無
重量(g) / 830
退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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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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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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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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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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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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