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舞者的樂章: 林絲緞的藝術異端人生

獨舞者的樂章: 林絲緞的藝術異端人生

79
550434
查詢門市庫存
從一九六〇年代台灣最活躍的人體模特兒,
到至今超過一甲子的舞蹈教育生涯,
林絲緞一生都投注在身體的實踐,
以橫跨美術/舞蹈/教育/特教平權的多重演繹,
鎔冶出難以被歸類的藝術生命史。

內容簡介

從一九六〇年代台灣最活躍的人體模特兒,

到至今超過一甲子的舞蹈教育生涯,

林絲緞一生都投注在身體的實踐,

以橫跨美術/舞蹈/教育/特教平權的多重演繹,

鎔冶出難以被歸類的藝術生命史。

 

  •一九六〇年代——人物美展、攝影展破天荒的台灣藝術事件。

  •一九七〇年代——跨領域的現代舞獨舞會,回歸身體動能的啟發式教學,以及解放婦女身體意識的「生活與舞蹈」運動。

  •一九八〇年代延續至今——從事藝術統合教學、身心障礙者的舞蹈療育。

 

  林絲緞走的是一條更開闊也更平民的藝術路線,幾乎都獨行於同時代的前端,也讓她漂泊於主流體制的關注目光之外,不曾被美術史、舞蹈史、特殊教育界正視過。

  「實際與人碰觸、互動,關懷學生的身體語言表達,以及動作刺激所帶來的療癒與突破,這樣的舞蹈路線更符合我的天性,也使得我的身體、思考、情感都與教育緊密結合,從貼近生活與自然的角度去檢視舞蹈的功能。」

  林絲緞對舞蹈的全心投入,常常被當模特兒的往事吃掉,而沒有踏入學院的她,悖於主流舞蹈界,亦非以舞台表演為重心。她是從人本的角度思考,在舞蹈教育裡昇華其創造力,逐漸發展出自己一套身體教育觀及運作要領,強調「動作教育,舞蹈療育」。 

  向來只愛做不愛說的她,年逾八十仍在第一線教學。現在她拿回話語權,以照片、以文字,敘說一路行來的故事,有早年與美術界互動的溫暖,飽受誤解與壓抑的反抗,懷抱的舞蹈理念,還有身體教育上的種種探索與起伏。這場藝術生命的進行式,圍繞著一輩子的信念:身體舞蹈是最當下的社會性。

 

本書特色

 

  ★回顧台灣美術界首位人體模特兒行業與台灣早期舞蹈跨界藝術的歷史,輔以第一手圖片,對於台灣早期之美術創作與舞蹈發展脈絡,提供重要之補充視角。

  ★從生命經歷出發,交織對兒童、成人、身心障礙者的肢體教學體悟,對舞蹈如何拓展在教育上的應用並發揮身心效能,提出務實的見解與創意,深具啟發性。

  ★本身即為活出婦女平權、藝術平權、自學教育的傳奇例證,為從事舞蹈、一般生及特殊生教育、藝術療育、藝術創作等領域的專業工作者和教師,以及關懷孩子成長的家長,開闢非制式化的視野。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序〕不見瑰麗群山中文|段健發
[序]那些未曾言出的藝術生命史 文|李立劭

I—藝術的風景

1 十六歲,職業:人體模特兒
意外入行
與藝術家的合作是一體的
每張照片都在舞蹈
捍衛職業的專業性
告別模特兒生涯

2 溫暖的藝術圈大家庭
師大藝術系師生的呵護
藝術家親如家人
相濡以沫的藝術圈
成立畫室是為了大家
畫室如藝文沙龍

3 林絲緞,她也會跳舞?
舞蹈的生命開始跳躍
走上舞蹈教育之路
用獨舞發表會來證明

II—舞蹈的原動

4 舞蹈是每天的一種人文學
統合動作和內在
律動與節奏藏於日常
合乎人體力學的身體意識
體悟「律動圖形語彙」

5 啟發式舞蹈教學的開端
學生給老師上了一課
「教育舞蹈」不只教舞蹈
兒童啟發式舞蹈教學實驗

6 生活與舞蹈
每個人都是藝術家
我要去美國遊學!
走出生命幽谷

III—教育的角落

7 拓荒藝術統合教育
土法也能煉成鋼
多感官的創意教學
孩子是我們的老師

8 進入舞蹈的教育治療
接觸自閉症與唐氏症
教育治療從動作開始
活化身體操作能力
順勢推展的圍攻教學
老師越教越聰明
擇善就要固執

9 所謂的「正常」
讓身體教育長期介入
找對溝通的方式
一枝草一點露
特教老師也需要藝術

IV—生命的賦格

10 開發身體原舞力
大人重新學習「玩」
不只是舞蹈
打破同溫層的交流平台

11 換年輕人來做
完整的師資培訓
藝統會打開新局
共融的象山農場
開展對外交流
期待教育研究的發表
師徒一起工作
找到孩子的發動機

12 一站又一站
開路的火花
不為亮相表演
一路教下去

特別收錄一|四名徒弟的觀課側記
特別收錄二|四位家長的陪伴寫真
林絲緞大事記
參考資料

作者介紹

作者(口述)|林絲緞 

  舞蹈教育家/統合藝術舞蹈療育工作者。

  本名卓系緞,一九四〇年出生,十六歲開始於師大美術系擔任人體模特兒,並開始學習舞蹈,後於一九六一年應邀展開教舞生涯。

  一九六一年以模特兒身分舉辦人物美展,一九六五年舉辦攝影展,為台灣一九六〇年代重要的藝術事件。

  一九七五年發表台灣跨界獨舞會,並開始倡議婦女舞蹈平權,於一九七八年舉行「生活與舞蹈」發表會。

  一九八七年舉行「創造性兒童藝術發表會」,倡導啟發式兒童舞蹈,後開始以統合藝術結合身心障礙者的肢體療育教學,至今不輟。

  二〇一一年號召創辦臺北市藝術統合教育研究會,現仍從事舞蹈教學。

採訪整理|段健發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美術系畢業,國立花蓮師範學院特殊教育學分班結訓。曾任國中小美術教師,並長年擔任國中特教專任教師。

  一九八三年成為林絲緞成人舞蹈班當時唯一的男學生,從此展開彼此激盪、相互打氣的師生情誼,並受其啟發,由普通班老師轉攻特殊教育。

  他擁有十三年之身心障礙青少年知覺動作訓練、二十多年身體潛能開發與藝術教育的教學經驗。曾與林絲緞合作藝術統合教學,擔任語文/美術老師,並多次參與戶外教學活動之策畫與執行。

劉敏(第十一章、特別收錄)

  繪畫、舞蹈工作者。

  日本東海大學留學生教育中心日本語教育學結業,曾任輔仁大學推廣中心日語教師、《宮本武藏》中文譯者,以及兒童與成人閱讀培訓講師。二〇〇三年隨林絲緞習舞至今。曾擔任視多障青年肢體開發教師,現為永明早療中心繪本語言教師、臺北市藝術統合教育研究會志工。

各界推薦

聯合推薦

  謝里法 / 資深藝術家、台灣美術史家
  姚立群 / 牯嶺街小劇場館長
  吳怡瑢 / 臺北市立大學舞蹈學系 專任副教授 、台灣舞蹈研究學會 理事長
  張中煖 /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舞蹈學系 退休教授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前副校長
  蕭渥廷 / 財團法人台北市蔡瑞月文化基金會董事長

好評推薦

  王墨林 / 國家文藝獎得主、戲評舞評、影評家
  當台灣舞蹈史遇見林絲緞,我們將發現她絕對不是可以被忽略的舞蹈家。在林絲緞的舞蹈美學脈絡,她從獨舞到身體養成學,反映的是她一生舞蹈生涯充滿如大地之母般,一種如此浩大、強大的生命力!

  林宏璋 / 台北藝術大學特聘教授、國際策展人
  「林絲緞」是解開台灣現代主義之謎最為重要的一把鑰匙, 並從她的身體開啟戰後亞洲女性主義性別政治的戰場。 從平權到啟蒙的自我意識與潛能開發, 林絲緞一直是美學革命的最前線。 書中的口述檔案將另闢台灣藝術史、攝影史、藝術教育、及社會文化史新的知會途徑, 而非西方論述直接的套入;這是一部自我傳記,同時也是個人生命政治所註解的台灣藝術史。
  
  平珩 / 舞蹈空間舞團創辦人
  一讀就停不下來的好書!林老師娓娓道來她如何咀嚼、沈澱、轉化生活歷練的種種養份,成就出具前曕性的藝術統合教學法。「人要有一點傻勁啊!」是她最值得學習的人生態度,對藝術探索的執著、高敏銳度及勇氣更足堪表率。

  古名伸 / 古舞團創辦人
  林絲緞,藝術界的傳奇人物,一隻孤鳥,她的所作所為一直不斷地超前自己的時代。從小就知道絲緞老師是我老師的老師,也從攝影的父親那裡聽到對絲緞老師的尊崇。「獨舞者的樂章」自傳式的敘述,讓我們得知絲緞老師從自身的實踐中早已經發現了舞蹈最核心的價值。

  汪其楣 / 資深戲劇家
  林絲緞是熱情的火,隨處點燃生命的靈感!
  多年來她開拓吾人的眼界,親近舞蹈及身體之美。
  喜歡她新書中記述與藝術前輩溫淳相處的珍貴往事。
  更感動她引領受病苦拘束的孩子,走進藝術統合的天地,體驗身心的療癒及樂趣,回到自然,回到美!

  陳武康 / 驫舞劇場 藝術總監
  絲緞老師的口述歷史書,給了我們一個典範,對於藝術發展的追求,不系統,不學院的可能性,活生生的藝術!一路逆著權威走的老師,舞蹈出一條最有愛的關懷教育創造之路。

  楊宗仁 / 社團法人台灣遊戲與生活文化介入發展協會 創會理事長
  林絲緞老師是我敬佩的舞者及長者,終身致力於舞蹈藝術的推廣,不但讓大眾欣賞她的優美舞姿,也將舞蹈及藝術帶入到特殊兒童的治療上,令人感動。

  王如萍 / 臺北市立大學舞蹈學系 助理教授
  林絲緞持續發揮人寓居於世溫柔而堅定的能量,將藝術還諸於生活、落實於各個角落,而她跨領域、跨時代、跨政體、跨文化的藝術實踐,結構形塑這本生長自臺灣特有的「獨舞的樂章」,誠摯的邀請大家加入讀舞的進行式。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560856006
ISBN13 / 9786269823000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9823000
頁數 / 288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17x23x1.8cm
級別 / N:無
重量(g) / 700
提供維修 / 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