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一般消防行政警察(外軌)、消防行政警察、消防設備士等考生,考前衝刺準備與考科科目符合,重點整理針對考試內容概要編輯出版。
內容簡介
本書主要作為消防考試用書,本書已第十三次改版內容融入近年各類火災學考試命題趨勢及題型重點,對較難理解之學理盡量以口語化敘述並輔以圖表說明,十三版加入1.火焰高度公式(美國及台灣)及2.火羽流(美國);
3.居室避難計算(計算例題)附有精選歷屆選擇及申論題詳解強化考生學習職能,本書內容由淺入深適合消防四等特考,消防設備士、消防甄試、消佐班及二技考試使用,期盼考生在參加消防三等特考、消防設備師及消防研究所考試更能得心應手。
產品目錄
Ch1 緒論
第一節 火災之概念 2
第二節 火災與氣象 17
第三節 習 題 26
Ch2 燃燒概論
第一節 概說 40
第二節 熱量傳遞 58
第三節 物質之發火條件 67
第四節 發火源種類 79
第五節 木材之發火與燃燒 87
第六節 習 題 99
Ch3 爆炸工學
第一節 爆炸之意義與分類 120
第二節 高壓氣體爆炸 130
第三節 分解爆炸 139
第四節 粉塵爆炸 144
第五節 蒸氣爆炸 160
第六節 習 題 162
Ch4 煙與熱氣
第一節 煙之物理特性 176
第二節 煙之危害 183
第三節 煙霧之流動與蔓延 192
第四節 煙霧之控制與管理 199
第五節 火災熱流現象 210
第六節 避難驗證及電腦模擬 220
第七節 性能式防火避難安全設計 239
第八節 手算性能式驗證 243
第九節 習 題 251
Ch5 建築物火災之特性
第一節 木造建築物火災 266
第二節 耐火建築物火災 272
第三節 高樓建築物火災 288
第四節 地下建築物火災 303
第五節 撒水動作介紹 306
第六節 習 題 333
Ch6 電氣火災概論
第一節 焦耳熱 346
第二節 放電火花之熱 355
第三節 靜電 360
第四節 電氣火災的預防管理 381
第五節 習 題 387
Ch7 化學火災概論
第一節 危險物品之定義與種類 400
第二節 自然發火 416
第三節 混合危險 440
第四節 引火 446
第五節 可燃性氣體與液體 455
第六節 危害物質災害之搶救 463
第七節 習 題 468
第一節 火災之概念 2
第二節 火災與氣象 17
第三節 習 題 26
Ch2 燃燒概論
第一節 概說 40
第二節 熱量傳遞 58
第三節 物質之發火條件 67
第四節 發火源種類 79
第五節 木材之發火與燃燒 87
第六節 習 題 99
Ch3 爆炸工學
第一節 爆炸之意義與分類 120
第二節 高壓氣體爆炸 130
第三節 分解爆炸 139
第四節 粉塵爆炸 144
第五節 蒸氣爆炸 160
第六節 習 題 162
Ch4 煙與熱氣
第一節 煙之物理特性 176
第二節 煙之危害 183
第三節 煙霧之流動與蔓延 192
第四節 煙霧之控制與管理 199
第五節 火災熱流現象 210
第六節 避難驗證及電腦模擬 220
第七節 性能式防火避難安全設計 239
第八節 手算性能式驗證 243
第九節 習 題 251
Ch5 建築物火災之特性
第一節 木造建築物火災 266
第二節 耐火建築物火災 272
第三節 高樓建築物火災 288
第四節 地下建築物火災 303
第五節 撒水動作介紹 306
第六節 習 題 333
Ch6 電氣火災概論
第一節 焦耳熱 346
第二節 放電火花之熱 355
第三節 靜電 360
第四節 電氣火災的預防管理 381
第五節 習 題 387
Ch7 化學火災概論
第一節 危險物品之定義與種類 400
第二節 自然發火 416
第三節 混合危險 440
第四節 引火 446
第五節 可燃性氣體與液體 455
第六節 危害物質災害之搶救 463
第七節 習 題 468
作者介紹
陳弘毅
現職
消防退休人員協會理事長
學歷
中央警官學校大學部第一期刑事系畢業
日本明治大學法學碩士、博士課程肄業
奧地利維也納大學刑事法學研究
經歷
中央警官學校行政警察學系主任
中央警官學校消防學系主任
內政部消防署副署長
內政部消防署署長
吳鳳科技大學消防系創系主任
邱晨瑋
學歷
英國愛丁堡大學防火工程系訪問學者
馬里蘭大學防火工程系博士後研究
交通大學機械工程所博士
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科學研究所碩士
中央警察大學學士
北海道防災指導中心消防設備及法規結業證書
中華民國消防設備師證照
日本消防技師證照
現職
國立台灣警察專科學校消防安全科 教授
經歷
國立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消防安全科 教授兼主任 副教授 助理教授 講師
中華產業安全與防災協會 理事長
行政院第一組諮議
消防署&消防籌備處災害預防組專員
新竹縣警察局消防分隊長
南投縣警察局消防分隊長
現職
消防退休人員協會理事長
學歷
中央警官學校大學部第一期刑事系畢業
日本明治大學法學碩士、博士課程肄業
奧地利維也納大學刑事法學研究
經歷
中央警官學校行政警察學系主任
中央警官學校消防學系主任
內政部消防署副署長
內政部消防署署長
吳鳳科技大學消防系創系主任
邱晨瑋
學歷
英國愛丁堡大學防火工程系訪問學者
馬里蘭大學防火工程系博士後研究
交通大學機械工程所博士
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科學研究所碩士
中央警察大學學士
北海道防災指導中心消防設備及法規結業證書
中華民國消防設備師證照
日本消防技師證照
現職
國立台灣警察專科學校消防安全科 教授
經歷
國立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消防安全科 教授兼主任 副教授 助理教授 講師
中華產業安全與防災協會 理事長
行政院第一組諮議
消防署&消防籌備處災害預防組專員
新竹縣警察局消防分隊長
南投縣警察局消防分隊長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3099348000
ISBN13 / 9786264046619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4046619
頁數 / 496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6*19*2.3(cm)
級別 / N:無
重量(g) / 901
提供維修 / 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