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的木棉花開了

四月的木棉花開了

出版日期:
2025/10/31
9
320288
查詢門市庫存
★ 第33屆九歌現代少兒文學獎推薦獎得獎作品
★ 成長與自我接納的青春練習曲

內容簡介

少兒文學名家張嘉驊、張桂娥、謝鴻文推薦。

我十四歲,爸爸是中文系教授,他希望我也能跟他一樣,從小就要我背四書五經,背不出來,便拿出藤條抽打我的手掌,還說「多讀點書、多背點書,對你的未來才有幫助。」媽媽因此常常和爸爸吵架。我最喜歡跟媽媽趁著爸爸出差時,整理庭院,享受沒有背書壓力的生活。
林家興坐在我前座,他不只外表好看,吸引無數學姊和老師的目光,還擁有一種我形容不出來的氣質,和我們一般普通的男孩不一樣。總是很沉靜的他突然主動邀約我放學後一起到中山站附近逛逛,我不知道他怎麼了,但話語間感覺有點低落,他問我以後會不會留在台北,還提到他媽媽走了。
林家興已經一個禮拜沒有來學校了,老師只說他家裡發生一些事,看著前方的空位,總會浮出悵然若失的感受,在四月木棉花盛開時,他會把玩著自操場撿來的木棉花;憶起他的每個瞬間,有時算準時間和他一前一後地走出教室,有時在走廊上我們無語,我卻很享受與他共同走路的親密時光。我也說不清楚這種感覺是什麼?如果我承認會不會引來其他人排斥的眼光呢?
媽媽與爸爸關係早已在爭吵中產生了裂痕,直到爸爸做出令她傷心的事,她決心離開,只告訴我保護好自己。還好有林家興的陪伴,我才能回到沒有媽媽的家。一天,媽媽出現在學校,說要帶我回到她的娘家,我要跟著媽媽離開台北嗎?還是要留下和林家興一起等待明年四月的木棉花開呢?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名家推薦

1. 台北的模樣
2. 愛的藝術
3. 真正的自己
4. 悖德的人
5. 薄荷味的夢
6. 你是人間的四月天
7. 幸福路上
8. 木棉花的夢
9. 捨不得的也要捨得
10. 又開的木棉花
後記:桂花香

譜寫清純的少年愛戀(導讀) 謝鴻文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陳鼎斌

  2005年生,國立中央大學中國文學系三年級。曾獲台積電青年學生文學獎、全球華文學生文學獎、吳濁流文學獎、桃城文學獎、台中文學獎等。

繪者簡介

王淑慧

  曾任商業平面設計師,喜歡貓、喜歡鳥,喜歡單純的過日子,喜歡坐公車看人,喜歡寫出心裡的話,喜歡畫出心裡的畫。曾獲信誼兒童文學獎第二十四、十六屆佳作,已出版作品《晴子的黃色爸爸》、《爺爺的寶盒》、《誰家的水管破了?》 。

各界推薦

這部小說之所以獲得評審的青睞,不在於它寫了一個陰柔的少年,主要還是在於它真誠地表現了一個男孩在成長中的青澀與困惑,以及這個男孩是怎麼尋求自我的解放之道。說穿了,那就是一門這個男孩在學的、而我們每個人也都在學的「愛的藝術」。
──作家 張嘉驊

作者以節制優雅處理多元性向的萌發,不流於煽情,卻在無聲處深深打動人心;映襯木棉花守望而盛放的力量,為台灣少兒小說開拓出屬於這世代的青春圖景。這是一部值得細讀、也值得勇敢分享的作品,邀請讀者一同見證那場關於成長與自我接納的盛開。
──東吳大學日文系教授 張桂娥

《四月的木棉花開了》脫穎而出,固然是題材選擇上,先是使人眼睛一亮的獨特。故事起於一個十四歲少年的自述,他帶領我們把目光聚焦在同班同學林家興身上,描摹了他外在特殊迷人的氣質,以及兩人走在木棉花盛開的校園的情景。
其次,漸漸如棉絮輕盈逸散的故事裡,可看見文本中大量引經據典,初讀可能以為作者刻意「掉書袋」;然而,細細感受作者的心思,以及他構織的情節,便會發現其所引用的文獻詩詞,一方面呼應著主角「我」的心境與家世背景(他的爸爸是大學中國文學系教授),另一方面也在反覆辨證這些文獻詩詞之於人生的有用與無用,讓故事讀起來彷彿在欣賞一件多寶格古物,精巧的機關需要一層一層打開,裡頭收藏著無限瑰奇祕寶。
──林鍾隆兒童文學推廣工作室執行長 謝鴻文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3022694006
ISBN13 / 9789864508563
ISBN10 /
EAN貨碼 / 9789864508563
頁數 / 192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14.8×21x1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