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運作實務 (2025年增修第4版)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運作實務 (2025年增修第4版)

出版日期:
2025/05/22
560
查詢門市庫存
.系統性整理,加入新近實務見解,供實務運作的參考。
.從制度利用與程序審查,探求附民訴訟的特殊性。
.避免未恰當使用附民訴訟所造成突襲性權益受損情形發生。

內容簡介

.系統性整理,加入新近實務見解,供實務運作的參考。

.從制度利用與程序審查,探求附民訴訟的特殊性。

.避免未恰當使用附民訴訟所造成突襲性權益受損情形發生。

  犯罪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訴訟程序附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其起訴期間、請求對象、賠償範圍皆有特殊限制,不同於傳統民事訴訟,不僅一般民眾在利用上產生困惑,訴訟代理人或刑事辯護人也多僅初淺認識,受理案件的民刑事法官也常陷入「該如何處理」的窘境,加上被害人保護意識漸趨明確,增添附民訴訟之制度使用需求。本書先比較附民訴訟與傳統民事訴訟的程序利用異同,說明附民訴訟之特殊法理原則,再分別從附民訴訟的起訴審查、審理過程、判決結果,歸納整理目前實務見解,探照附民訴訟的使用誤區,俾供實務運作的參考與檢討。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四版序
自 序

壹、緒 論
 一、立法原則/3
 二、程序適用依據順位/9
 三、法院審理附民訴訟的流程初略/12
 四、被害人使用附民訴訟的利益與不利益/12
 五、因犯罪而受損害的定義/35

貳、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起訴
 一、起訴程式/41
 二、起訴時期的限制與補正/64
 三、常見問題/81

參、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審理
 一、有準用民事訴訟法的事項特殊性/98
 二、未經明定而為實務所認亦有按民事訴訟法規定之事項/104
 三、閱覽卷宗及交付法庭錄音錄影內容的限制/110
 四、特殊的兩造缺席判決/113
 五、認定事實的附帶性/114
 六、同時判決的原則與例外/115
 七、不同時期起訴的附民程序差異/118
 八、特殊的程序連動影響/125
 九、當事人死亡的特殊處理/139
 十、不得在附民訴訟請求回復的損害/150
 十一、不需以附民訴訟回復的損害/185
 十二、刑事繫屬地方專業法院或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211
 十三、刑事訴訟適用國民法官法之附民案件審理程序/225

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判決與移送
 一、附民起訴不合法或有無理由/230
 二、因刑事訴訟諭知無罪、免訴或不受理判決或駁回裁定之移送/238
 三、因案情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附民審判而移送/259
 四、法院僅應就附民訴訟為審判時之裁定移送/270
 五、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的移送限制與特殊情況/277
 六、附民訴訟的判決與審級利益考量/287

伍、保全程序的利用
 一、應包括定暫時狀態處分/297
 二、應負釋明之責任相同/299
 三、附民訴訟作為保全程序之本案訴訟適格/301
 四、刑事訴訟諭知無罪、免訴或不受理判決時的保全程序之本案訴訟轉換/303
 五、保全程序之抗告/304
 六、保全程序之實務問題/306

陸、合會詐欺的附民訴訟損害賠償範圍
 一、合會成文化的舊慣變異/310
 二、合會詐欺案件的附民訴訟回復損害範圍/319
 三、探求損害計算程式/331
 四、小 結/339

柒、附民訴訟受刑法修正發還條款的影響
 一、適用發還條款的被害人/343
 二、主體異同與權利行使限制/344
 三、損害回復來源對象之異同/347
 四、損害回復範圍之異同/348
 五、適用程序之異同/356

捌、建議代結論
 一、以「刑事訴訟尚未繫屬」為由的判決駁回時期限制/365
 二、同時判決原則的修正/366
 三、調整準用民事訴訟法規定之事項/368
 四、移送體系的建構完整/370
 五、對於刑事第二審法院審理或裁定移送附民事件的明確規範/374

作者介紹

楊智守
現 職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
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高雄分部民事訴訟法講師
學 歷
臺灣大學法律系畢業
高雄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畢業
經 歷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法官學院講座
國家文官學院講座
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高雄分部強制執行法講師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916206004
ISBN13 / 9786263692985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3692985
頁數 / 400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1*15*1.85
級別 / N:無
提供維修 / 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