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史的書寫形態與文化政治 (修訂版)

文學史的書寫形態與文化政治 (修訂版)

出版日期:
2024/10/30
95
660627
查詢門市庫存
「學科創立與文學史書寫」追溯中國文學史書寫啟動之歷史脈絡。
「文學史的書寫形態」探測文學史書寫在不同具體歷史場景中所能展陳的其中一些姿態與圖式。
「文學史是否可能」以「尚待完成」的香港文學史為例,考究一個地域的文學史之書寫與被書寫的定位問題。

內容簡介

本書內容由互為關聯三個部分組成:
【第壹編】「學科創立與文學史書寫」追溯中國文學史書寫啟動之歷史脈絡。
【第貳編】「文學史的書寫形態」探測文學史書寫在不同具體歷史場景中所能展陳的其中一些姿態與圖式。
【第叄編】「文學史是否可能」以「尚待完成」的香港文學史為例,考究一個地域的文學史之書寫與被書寫的定位問題。

此外,【附編】三章呼應正文的考述:
〈文學如何成為知識?〉旨在回顧現代知識體制下「文學」所能/所應佔有的位置;
〈文學批評與中國文學研究〉則進一步省思「文學」進入大學體制過程中所面對的困難和應對方式;
〈文學教育與現代文學經典的流轉〉討論民國以來現代文學如何藉助中學語文教育鞏固其「正典化」過程,甚至流轉外溢到英國殖民地香港。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修訂版前言

【第壹編】 學科創立與文學史書寫
第一章  文學立科──〈京師大學堂章程〉與「文學」
 一、「詞章不能謂之學」: 〈籌議京師大學堂章程〉與「文學」的邊緣化
 二、「大學堂設文學專科」: 〈欽定〉與〈奏定〉兩份章程與「文學研究」的觀念

第二章  「錯體」文學史──林傳甲的「京師大學堂國文講義」
 一、「第一本中國文學史」與林傳甲的「國文講義」
 二、「國文講義」與《支那文學史》及《奏定章程》的關係
 三、林傳甲《中國文學史》的文學史意識
 四、結語

【第貳編】文學史的書寫形態
第三章  文學的「革命」行動與「歷史」書寫──論胡適的文學史重構
 一、「白話文學」與「文學進化觀」
 二、從宋詩到「俗話文學」
 三、作為「遺形物」的中國文學
 四、傳統的消逝

第四章  「詩國文學史」與詩性書寫──林庚《中國文學史》的探索
 一、「啟蒙」、「黃金」、「白銀」、「黑夜」
 二、「沒有史詩」、「沒有悲劇」的文學傳統
 三、《楚辭》的意義
 四、唐詩的「少年精神」
 五、小說與戲曲的興起
 六、《中國文學史》與「詩性書寫」
 七、「詩性」的消逝
 八、結語

第五章  敘述、意識形態與文學史書寫──以柳存仁《中國文學史》為例
 一、歷史與文學‧「歷史」與「文學史」
 二、「文學史」與求真
 三、作為敘事體的「文學史」
 四、在歷史中的敘事體

【第叁編】文學史是否可能?
第六章  「香港」如何「中國」?──中國文學史中的香港文學
 一、「香港文學」在香港
 二、「香港文學」在中國
 三、把「香港」寫入「中國」
 四、「香港」如何「中國」?

第七章  書寫浮城──葉輝與香港文學史書寫的可能
 一、浮城‧書寫‧香港
 二、文學史的興起
 三、文學‧現實;香港‧中國
 四、港味‧粵味,與香港語言的「虛幻性」
 五、華南‧雙城‧香港
 六、個人‧歷史
 七、餘話:書寫浮城的各種可能

【書評】
書評──《文學史書寫形態與文化政治》 / 羅然
游刃於文學史話語和文化政治之間──評《文學史書寫形態與文化政治》 / 蔣寅

【附編】
文學如何成為知識?──文學批評、文學研究與文學教育
文學批評與中國文學研究──兼談朱自清的文學批評研究
文學教育與現代文學經典的流轉──中國現代文學在香港

【訪談】
文學的力量──答張暉問
「抒情傳統」論述是在歷史視野下理解文學的意義──答上海《文匯報》記者問
沒有文學史意識支援的文學欣賞只是獵奇搜趣──答《深圳商報》記者問

作者介紹

陳國球
教育部玉山學者,國立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玉山榮譽講座教授、人文社會學院文論研究中心主任,香港人文學院院士。曾任加拿大亞伯達大學、捷克查理大學、國立政治大學客座教授,美國哈佛大學、哥倫比亞大學、日本東京大學、北京大學訪問學人。著編有《胡應麟詩論研究》、《唐詩的傳承》、《中國文學史的省思》、《情迷家國》、《結構中國文學傳統》、《抒情中國論》、《抒情之現代性》、《香港的抒情史》、《抒情‧人物‧地方》、《抒情傳統論與中國文學史》等,策劃主編《香港文學大系1919-1949》12卷、《香港文學大系1950-1969》16卷。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698149001
ISBN13 / 9786269867332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9867332
頁數 / 444
裝訂 / S:軟精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15.5*2.7
級別 / N:無
提供維修 / 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作者相關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