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書本於國際貨物買賣法、海商法及海上保險法乃三位一體之認識
內容簡介
我國海商法與英國國際貨物買賣法(C.I.F與F.O.B.法制)的關連性密切。這是因為英國海商法對主要國家的海商法以及國際公約之影響至深且廣,而英國海商法之設計乃是以國際貨物買賣法為背景。由此可見,對大陸法系海商法之研究不僅需理解英美法與大陸法之差異,而且亦需對英國國際貨物買賣法有基本之認識。然而,我國海商法之教學常礙於授課時數之限制而未能充分地介紹英國C.I.F與F.O.B.法制以至於學生常有霧裡看花之遺憾。
本書本於國際貨物買賣法、海商法及海上保險法乃三位一體之認識,在第一篇先介紹理解海商法所需之英國國際貨物買賣法,再於第二篇以比較英美法與德國法之方法探討海商法(包括海上保險法)之重要內容,希望能對我國海商法之研究與教學提供另一條參考途徑。
產品目錄
再版序
第一編 理解海商法所需之英國國際貨物買賣法
第一章/國際貨物買賣法概論
第一節 前 言/3
壹、海商法與國際貨物買賣之密切關係/3
貳、國際貨物買賣之特殊性/3
第二節 國際貨物買賣法之法源/6
壹、英國普通法之重要性/6
貳、國際貨物買賣法之國際法源/7
第三節 國際貨物買賣法之基本概念/10
壹、貨物權利證券/10
貳、貨物所有權移轉/14
參、裝 船/20
肆、風險移轉/22
伍、貨物變質風險/25
陸、描述買賣/26
第二章/C.I.F.貿易條件買賣
第一節 概 述/31
壹、C.I.F.契約之概念與其變體/31
貳、C.I.F.契約之優缺點/32
參、C.I.F.契約之特色/33
肆、C.I.F.買賣可謂是單據買賣/33
第二節 C.I.F.買賣契約之認定/35
壹、認定之原則/ 35
貳、須以運送單據換取價金而不可於目的地實際交付貨物/ 35
參、運送單據之移轉須能使買受人與運送人及保險人間存有直接的契約關係/ 36
肆、風險移轉與價金之給付時點/37
伍、所有權移轉時點與C.I.F.買賣契約的成立並無必然關係/38
陸、保險費與運費之給付方式並非決定性因素/38
第三節 C.I.F.契約當事人之主要權利與義務/39
壹、C.I.F.契約出賣人的主要義務/39
貳、C.I.F.契約買受人的主要權利與義務/58
第四節 貨物所有權與風險之移轉/60
第三章/F.O.B.貿易條件買賣
第一節 概 述/62
壹、意 義/ 62
貳、英美之歧異/62
參、F.O.B.契約之用途/63
第二節 F.O.B.契約之認定/63
第三節 F.O.B.契約的類別/ 64
壹、嚴格或典型F.O.B.契約/64
貳、額外服務型F.O.B.契約/ 65
參、簡單型F.O.B./ 66
第四節 F.O.B.契約當事人主要之權利與義務/66
壹、F.O.B.出賣人的主要權利與義務/ 66
貳、F.O.B.買受人之主要權利與義務/ 67
第五節 裝載作業及風險移轉/68
第六節 F.O.B.契約之貨物所有權移轉/69
第七節 檢查貨物/70
第八節 多港F.O.B.條件/70
第九節 有關運費及海上保險費之負擔/70
第十節 F.O.B.與海上保險利益/71
第四章/F.A.S.貿易條件買賣
第一節 概 述/72
第二節 當事人之主要義務/72
壹、F.A.S.出賣人的義務/72
貳、F.A.S.買受人的義務/72
第三節 其他事項/73
第五章/國際貨物買賣契約與海上運送契約之關連性
第一節 單據買賣與載貨證券/ 74
第二節 海上運送契約之主體/ 74
第三節 國際貨物買賣契約與海上運送契約雖事實上相關但法律上互相獨立/75
第二編 海商法
第一章/導 論
第一節 海事法之體系/81
第二節 海商法之法源/ 82
第三節 海商法之獨特性/83
第四節 我國海商法之沿革/ 84
第五節 海商法之解釋/ 85
第六節 海商法之發展趨勢/ 86
第二章/海商企業之組織
第一節 概 述/88
第二節 海商企業之物的組織/88
壹、船 舶/88
貳、船舶金融/ 97
參、船舶之強制執行/118
第三節 海商企業之人的組織/119
壹、前 言/119
貳、擁有船舶所有權之海商企業之主體/121
參、不具船舶所有權之海商企業之主體/138
肆、再運送契約之運送人非海商企業之主體/150
伍、海商企業輔助人非海商企業之主體/151
第三章/海商企業之活動
第一節 海上運送契約概述/154
壹、海上運送契約之性質/154
貳、貨物運送契約之體系/154
第二節 海上貨物運送契約/155
壹、海上貨物運送契約之概念/155
貳、海上貨物運送之主要國際公約/155
參、海上貨物運送契約之適用範圍/156
肆、海上貨物運送契約之類型/166
伍、海上貨物運送契約託運人之義務與責任/185
陸、件貨運送與航程傭船契約運送人之主要義務與權利/189
柒、時間傭船契約運送人之主要義務與權利/225
捌、海上貨物運送人對貨物毀損滅失之責任/228
玖、海上貨物運送契約之恆定/271
第三節 船舶拖帶/271
第四節 旅客運送/272
第四章/載貨證券與其他運輸單據
第一節 概 述/279
壹、貨物運輸單據/279
貳、載貨證券之歷史源起即有客觀與主觀兩型/282
參、現代載貨證券之種類/284
肆、載貨證券之功能/287
伍、載貨證券乃證權證券與創權證券之爭/290
第二節 載貨證券之法律性質/292
壹、兩大法系皆承認之性質/292
貳、僅大陸法系所承認之性質/292
第三節 載貨證券之物權效力/303
壹、意 義/303
貳、載貨證券之讓渡效力/304
參、載貨證券之讓渡效力之前提/305
肆、物權效力之學說爭執/306
伍、對我國法之解讀/308
第四節 載貨證券之債權效力/309
壹、前 言/309
貳、航運利益與貿易利益之衝突與妥協/310
參、海牙威士比規則偏重航商利益/317
肆、載貨證券上有關貨物之陳述/322
伍、載貨證券在運送人與託運人間之效力/368
陸、載貨證券在運送人與載貨證券善意持有人間之效力/375
第五節 簽發不實與不正確載貨證券之責任/416
壹、簽發不實載貨證券之責任/416
貳、簽發不正確載貨證券之責任/418
第六節 載貨證券之準據法、仲裁條款與法庭選擇/419
壹、準據法/419
貳、仲裁條款/420
參、法庭選擇/422
第五章/海商企業之風險
第一節 概 述/424
第二節 船舶碰撞/424
壹、前 言/424
貳、船舶碰撞之構成要件/425
參、船舶碰撞之後果/426
肆、碰撞債權之時效/429
伍、碰撞之管轄法院/429
第三節 海難救助/430
壹、前 言/430
貳、救助財物/430
參、救助人命/431
第四節 共同海損/431
壹、意 義/431
貳、規範理由/432
參、共同海損之成立要件/432
肆、共同海損之計算、分攤與費用/434
伍、共同海損之效力/435
陸、時 效/436
第六章/海上保險
第一節 海上保險契約之概念/437
第二節 海上保險之範圍/438
壹、事故範圍/438
貳、時間範圍/438
第三節 海上保險之有效要件/439
壹、海上保險之保險利益/439
貳、射倖性/440
參、保 費/440
肆、不得助長違法/440
第四節 海上保險之重要概念/441
壹、海上保險之保險標的物/441
貳、保險金額與保險價額/441
參、全險與個別風險之保險/442
肆、全損與分損/443
伍、全部保險與部分保險/445
陸、超額保險與重複保險/446
第五節 海上保險契約所生之權利與義務/447
壹、保險人之義務/447
貳、被保險人之義務/448
第六節 海上保險之效力/452
壹、理 賠/452
貳、保險人之代位權/452
參、保險人之免責事由/453
肆、委付(被保險人之權利)/453
第七節 海上保險契約之終止/456
第八節 保險單之讓與/456
第一編 理解海商法所需之英國國際貨物買賣法
第一章/國際貨物買賣法概論
第一節 前 言/3
壹、海商法與國際貨物買賣之密切關係/3
貳、國際貨物買賣之特殊性/3
第二節 國際貨物買賣法之法源/6
壹、英國普通法之重要性/6
貳、國際貨物買賣法之國際法源/7
第三節 國際貨物買賣法之基本概念/10
壹、貨物權利證券/10
貳、貨物所有權移轉/14
參、裝 船/20
肆、風險移轉/22
伍、貨物變質風險/25
陸、描述買賣/26
第二章/C.I.F.貿易條件買賣
第一節 概 述/31
壹、C.I.F.契約之概念與其變體/31
貳、C.I.F.契約之優缺點/32
參、C.I.F.契約之特色/33
肆、C.I.F.買賣可謂是單據買賣/33
第二節 C.I.F.買賣契約之認定/35
壹、認定之原則/ 35
貳、須以運送單據換取價金而不可於目的地實際交付貨物/ 35
參、運送單據之移轉須能使買受人與運送人及保險人間存有直接的契約關係/ 36
肆、風險移轉與價金之給付時點/37
伍、所有權移轉時點與C.I.F.買賣契約的成立並無必然關係/38
陸、保險費與運費之給付方式並非決定性因素/38
第三節 C.I.F.契約當事人之主要權利與義務/39
壹、C.I.F.契約出賣人的主要義務/39
貳、C.I.F.契約買受人的主要權利與義務/58
第四節 貨物所有權與風險之移轉/60
第三章/F.O.B.貿易條件買賣
第一節 概 述/62
壹、意 義/ 62
貳、英美之歧異/62
參、F.O.B.契約之用途/63
第二節 F.O.B.契約之認定/63
第三節 F.O.B.契約的類別/ 64
壹、嚴格或典型F.O.B.契約/64
貳、額外服務型F.O.B.契約/ 65
參、簡單型F.O.B./ 66
第四節 F.O.B.契約當事人主要之權利與義務/66
壹、F.O.B.出賣人的主要權利與義務/ 66
貳、F.O.B.買受人之主要權利與義務/ 67
第五節 裝載作業及風險移轉/68
第六節 F.O.B.契約之貨物所有權移轉/69
第七節 檢查貨物/70
第八節 多港F.O.B.條件/70
第九節 有關運費及海上保險費之負擔/70
第十節 F.O.B.與海上保險利益/71
第四章/F.A.S.貿易條件買賣
第一節 概 述/72
第二節 當事人之主要義務/72
壹、F.A.S.出賣人的義務/72
貳、F.A.S.買受人的義務/72
第三節 其他事項/73
第五章/國際貨物買賣契約與海上運送契約之關連性
第一節 單據買賣與載貨證券/ 74
第二節 海上運送契約之主體/ 74
第三節 國際貨物買賣契約與海上運送契約雖事實上相關但法律上互相獨立/75
第二編 海商法
第一章/導 論
第一節 海事法之體系/81
第二節 海商法之法源/ 82
第三節 海商法之獨特性/83
第四節 我國海商法之沿革/ 84
第五節 海商法之解釋/ 85
第六節 海商法之發展趨勢/ 86
第二章/海商企業之組織
第一節 概 述/88
第二節 海商企業之物的組織/88
壹、船 舶/88
貳、船舶金融/ 97
參、船舶之強制執行/118
第三節 海商企業之人的組織/119
壹、前 言/119
貳、擁有船舶所有權之海商企業之主體/121
參、不具船舶所有權之海商企業之主體/138
肆、再運送契約之運送人非海商企業之主體/150
伍、海商企業輔助人非海商企業之主體/151
第三章/海商企業之活動
第一節 海上運送契約概述/154
壹、海上運送契約之性質/154
貳、貨物運送契約之體系/154
第二節 海上貨物運送契約/155
壹、海上貨物運送契約之概念/155
貳、海上貨物運送之主要國際公約/155
參、海上貨物運送契約之適用範圍/156
肆、海上貨物運送契約之類型/166
伍、海上貨物運送契約託運人之義務與責任/185
陸、件貨運送與航程傭船契約運送人之主要義務與權利/189
柒、時間傭船契約運送人之主要義務與權利/225
捌、海上貨物運送人對貨物毀損滅失之責任/228
玖、海上貨物運送契約之恆定/271
第三節 船舶拖帶/271
第四節 旅客運送/272
第四章/載貨證券與其他運輸單據
第一節 概 述/279
壹、貨物運輸單據/279
貳、載貨證券之歷史源起即有客觀與主觀兩型/282
參、現代載貨證券之種類/284
肆、載貨證券之功能/287
伍、載貨證券乃證權證券與創權證券之爭/290
第二節 載貨證券之法律性質/292
壹、兩大法系皆承認之性質/292
貳、僅大陸法系所承認之性質/292
第三節 載貨證券之物權效力/303
壹、意 義/303
貳、載貨證券之讓渡效力/304
參、載貨證券之讓渡效力之前提/305
肆、物權效力之學說爭執/306
伍、對我國法之解讀/308
第四節 載貨證券之債權效力/309
壹、前 言/309
貳、航運利益與貿易利益之衝突與妥協/310
參、海牙威士比規則偏重航商利益/317
肆、載貨證券上有關貨物之陳述/322
伍、載貨證券在運送人與託運人間之效力/368
陸、載貨證券在運送人與載貨證券善意持有人間之效力/375
第五節 簽發不實與不正確載貨證券之責任/416
壹、簽發不實載貨證券之責任/416
貳、簽發不正確載貨證券之責任/418
第六節 載貨證券之準據法、仲裁條款與法庭選擇/419
壹、準據法/419
貳、仲裁條款/420
參、法庭選擇/422
第五章/海商企業之風險
第一節 概 述/424
第二節 船舶碰撞/424
壹、前 言/424
貳、船舶碰撞之構成要件/425
參、船舶碰撞之後果/426
肆、碰撞債權之時效/429
伍、碰撞之管轄法院/429
第三節 海難救助/430
壹、前 言/430
貳、救助財物/430
參、救助人命/431
第四節 共同海損/431
壹、意 義/431
貳、規範理由/432
參、共同海損之成立要件/432
肆、共同海損之計算、分攤與費用/434
伍、共同海損之效力/435
陸、時 效/436
第六章/海上保險
第一節 海上保險契約之概念/437
第二節 海上保險之範圍/438
壹、事故範圍/438
貳、時間範圍/438
第三節 海上保險之有效要件/439
壹、海上保險之保險利益/439
貳、射倖性/440
參、保 費/440
肆、不得助長違法/440
第四節 海上保險之重要概念/441
壹、海上保險之保險標的物/441
貳、保險金額與保險價額/441
參、全險與個別風險之保險/442
肆、全損與分損/443
伍、全部保險與部分保險/445
陸、超額保險與重複保險/446
第五節 海上保險契約所生之權利與義務/447
壹、保險人之義務/447
貳、被保險人之義務/448
第六節 海上保險之效力/452
壹、理 賠/452
貳、保險人之代位權/452
參、保險人之免責事由/453
肆、委付(被保險人之權利)/453
第七節 海上保險契約之終止/456
第八節 保險單之讓與/456
作者介紹
許忠信
現 職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系所教授
學 歷
臺南一中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國際關係組)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博士班修業六年(肄業)
英國劍橋大學法學博士
經 歷
中華民國律師高考並經萬國國際法律事務所實習及格
教育部海商法學門碩士後赴歐公費留學生(4年)
輔仁大學財經法律系專任助理教授(4年)
中正大學財法系海商法兼任助理教授(1年)
德國海德堡大學經濟法國際私法研究所訪問學者(2006)
巴黎國際商會(ICC)主任仲裁人
中華民國第八屆立法委員暨黨團總召
現 職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系所教授
學 歷
臺南一中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國際關係組)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博士班修業六年(肄業)
英國劍橋大學法學博士
經 歷
中華民國律師高考並經萬國國際法律事務所實習及格
教育部海商法學門碩士後赴歐公費留學生(4年)
輔仁大學財經法律系專任助理教授(4年)
中正大學財法系海商法兼任助理教授(1年)
德國海德堡大學經濟法國際私法研究所訪問學者(2006)
巴黎國際商會(ICC)主任仲裁人
中華民國第八屆立法委員暨黨團總召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628476009
ISBN13 / 9786263692046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3692046
頁數 / 488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17*2.25
級別 / N:無
提供維修 / 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