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書由多位法學權威教授親自撰寫,深入探討法學研究方法的理論與實務,系統性說明法學研究方法論。
內容簡介
「不以規矩,不成方圓。」法學之研究,亦同。本書由多位法學權威教授親自撰寫,深入探討法學研究方法的理論與實務,系統性說明法學研究方法論。
法律學科有共同的研究方法論,但不同法學科關注重點不同,有各自獨特的研究方法論。因此,本書彙集各法學科學者權威見解,提供各式研究方法與技巧,讓您能夠掌握研究法學的系統性方法論。不論您是從事法學研究的學者,或是對法律領域有興趣的讀者,這本書都是您不可錯過的必備參考書籍!
產品目錄
主編序/ 翁岳生、蘇永欽、陳春生
.行政法研究方法論────三層次分析法的理念與運用/葉俊榮
壹、前 言/1
貳、寬廣的行政與狹隘的行政法/2
參、超越概念:理念、脈絡與正當性/10
肆、講究方法:經濟,管制與全球化/14
伍、行政法案例分析與研究方法/16
陸、結 論/24
.行政法學方法論/林明鏘
壹、前 言/27
貳、傳統釋義學下行政法學方法論及其檢討修正/30
參、新行政法學方法論/48
肆、結 語/62
.行政法上利益衡量方法論/吳志光
壹、前 言/65
貳、私人權益衝突的利益衡量──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66
參、私益與公益的利益衡量──「看得到吃不到」的信賴利益/77
肆、結 論/92
.利益衡量、計畫形成自由及利益衡量原則────評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上字第626號判決(芝山岩周邊景觀管制規定計畫案)/傅玲靜
壹、案件背景及所涉及之爭議/93
貳、判決評析/97
參、結 語/117
.行政訴訟法之研究方法/劉建宏
壹、前 言/119
貳、比較法研究對於行政訴訟法發展之特殊重要性/119
參、行政訴訟法學說與實務交流/121
肆、普通法院與行政法院審判權之衝突/122
伍、行政訴訟法之續造/125
陸、結 論/129
‧稅法學方法論──合憲解釋與合憲補充/葛克昌
壹、問題概說/131
貳、稅法特色與法學方法/132
參、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大字第3號裁定及其法學方法/146
肆、稅法與刑法、民法、行政法方法論/149
伍、結 論/153
.稅法學研究方法論/張永明
壹、前 言/155
貳、影響稅法學研究之幾個重要法學理論/156
參、稅法學內容之類型化與研究方法/161
肆、結 語/181
‧事物之本質在稅法上之適用/陳清秀
壹、前 言/183
貳、法學領域之事物本質的意義及其功能/187
參、事物本質對於租稅立法的作用/194
肆、事物本質與稅法規範之解釋適用/202
伍、事物之本質作為憲法解釋之判斷標準/211
陸、事物之本質與舉證責任/215
柒、結 語/216
.從整體法律秩序統一性觀點探討稅法與民法之關係/陳清秀
壹、問題之提出/217
貳、整體法律秩序統一性原則/218
參、稅法與民法之整體法律秩序之統一性/238
肆、稅法與民法之整體法律秩序之統一性之具體展開/254
伍、稅法與民法之整體法律秩序統一性原則之例外/265
陸、結 語/270
.行政法研究方法論────三層次分析法的理念與運用/葉俊榮
壹、前 言/1
貳、寬廣的行政與狹隘的行政法/2
參、超越概念:理念、脈絡與正當性/10
肆、講究方法:經濟,管制與全球化/14
伍、行政法案例分析與研究方法/16
陸、結 論/24
.行政法學方法論/林明鏘
壹、前 言/27
貳、傳統釋義學下行政法學方法論及其檢討修正/30
參、新行政法學方法論/48
肆、結 語/62
.行政法上利益衡量方法論/吳志光
壹、前 言/65
貳、私人權益衝突的利益衡量──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66
參、私益與公益的利益衡量──「看得到吃不到」的信賴利益/77
肆、結 論/92
.利益衡量、計畫形成自由及利益衡量原則────評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上字第626號判決(芝山岩周邊景觀管制規定計畫案)/傅玲靜
壹、案件背景及所涉及之爭議/93
貳、判決評析/97
參、結 語/117
.行政訴訟法之研究方法/劉建宏
壹、前 言/119
貳、比較法研究對於行政訴訟法發展之特殊重要性/119
參、行政訴訟法學說與實務交流/121
肆、普通法院與行政法院審判權之衝突/122
伍、行政訴訟法之續造/125
陸、結 論/129
‧稅法學方法論──合憲解釋與合憲補充/葛克昌
壹、問題概說/131
貳、稅法特色與法學方法/132
參、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大字第3號裁定及其法學方法/146
肆、稅法與刑法、民法、行政法方法論/149
伍、結 論/153
.稅法學研究方法論/張永明
壹、前 言/155
貳、影響稅法學研究之幾個重要法學理論/156
參、稅法學內容之類型化與研究方法/161
肆、結 語/181
‧事物之本質在稅法上之適用/陳清秀
壹、前 言/183
貳、法學領域之事物本質的意義及其功能/187
參、事物本質對於租稅立法的作用/194
肆、事物本質與稅法規範之解釋適用/202
伍、事物之本質作為憲法解釋之判斷標準/211
陸、事物之本質與舉證責任/215
柒、結 語/216
.從整體法律秩序統一性觀點探討稅法與民法之關係/陳清秀
壹、問題之提出/217
貳、整體法律秩序統一性原則/218
參、稅法與民法之整體法律秩序之統一性/238
肆、稅法與民法之整體法律秩序之統一性之具體展開/254
伍、稅法與民法之整體法律秩序統一性原則之例外/265
陸、結 語/270
作者介紹
主編簡介
翁岳生
前司法院院長
蘇永欽
前司法院副院長
陳春生
前司法院大法官
作者簡介(依文章順序排列)
葉俊榮
國立臺灣大學講座教授
林明鏘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法律服務社主任
劉建宏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教授
吳志光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
傅玲靜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專任教授
葛克昌
東吳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
台灣稅法學會理事長
張永明
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
陳清秀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
翁岳生
前司法院院長
蘇永欽
前司法院副院長
陳春生
前司法院大法官
作者簡介(依文章順序排列)
葉俊榮
國立臺灣大學講座教授
林明鏘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法律服務社主任
劉建宏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教授
吳志光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
傅玲靜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專任教授
葛克昌
東吳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
台灣稅法學會理事長
張永明
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
陳清秀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409159008
ISBN13 / 9786263690134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3690134
頁數 / 288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1*15*1.5cm
級別 / N:無
提供維修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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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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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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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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