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讓價值被看見, 霍金斯的成交思維法則: 從市場認知、客戶理解到實際演練, 以銷售流程重塑專業實力, 奠定現代銷售科學基礎的經典之作!
以「系統化方法」取代天賦迷思,
重建高成功率的銷售模式!
內容簡介
▎銷售作為通往三位一體成功的道路
本書以作者在福特汽車公司多年行銷實務經驗為基礎,提出銷售並非偶然技巧,而是一套可驗證、可複製的系統流程。作者指出,多數人選擇職業時缺乏清晰目標,因而在生涯中反覆徘徊;唯有理解銷售的本質與價值,方能在此領域中實現「聲望、財富與社會貢獻」三位一體的成功。他透過歷史人物與商業領袖案例說明,許多卓越成就皆源於銷售能力的發揮。銷售之所以具高度發展潛力,在於其報酬與成果緊密相關,創造價值者能獲得相對應回報。然而,成功並非仰賴天賦,而須建立在對銷售原理的深入理解之上。若僅憑熱情與勤奮,而缺乏系統方法,終難長久立足。
▎從「原料」到「人」:業務員的自我塑造
作者進一步將業務員的養成比喻為工廠加工過程:嬰兒是「原材料」,透過正確工具與方法,方能成為成熟的銷售人員。他反駁「天生業務員」的迷思,指出人與人之間的差異多來自後天塑造,而非先天決定。如同礦石中皆蘊含黃金,只需提煉雜質,即可顯現純金本質;人亦可透過自我修養與訓練,去除性格缺陷,發揮潛能。健全的業務員必須具備三位一體的完整人格:健康體魄、聰慧頭腦與高尚精神。三者相互影響、彼此支撐,缺一不可。作者強調,體能訓練能強化意志與勇氣,心理狀態亦會反向影響身體表現;智力則需透過多感官刺激與反覆練習來培養;至於精神層面,更須在誠信與道德標準上自我要求。現代銷售已不容投機取巧,唯有品格端正者,方能長遠發展。
▎銷售之「術」:將思想有效傳遞給他人
在具備正確的職業觀與完整人格後,銷售的第三要素便是「術」,即方法與藝術。作者指出,銷售並非單純傳達事實,而是將「心理印象」成功轉移至客戶心中,使對方在想像中重現感官經驗,進而產生購買意願。單調的數據與空洞說詞難以打動人心,唯有能激發視覺、聽覺與觸覺等感受的描述,才能形成鮮明印象。為此,業務員自身必須對產品擁有真實而具體的感受,方能傳遞給他人。此外,銷售過程如同船長駕船進港,既需航海知識,也需實際操縱能力;同理,銷售人員既要熟悉原理,也要在實踐中反覆磨練,才能在各種情境下從容應對。知識是船隻,技巧是駕駛能力,缺一則難以安全抵達「成交港口」。
▎語言、語氣與動作:影響力的三重結構
思想傳遞的三種途徑:語言、語氣與動作。語言雖為基本工具,卻最容易引發懷疑;語氣則更能傳達真誠與情感;而動作往往最具說服力,因其難以偽裝。客戶對業務員天生抱持警惕,因此單靠華麗辭藻難以突破防線。真正有效的銷售應以精鍊語言為基礎,輔以真誠語調與自然動作,使三者協調一致。當語言與行為不符時,人們更傾向相信行為。由此可見,銷售是一門整合身心的藝術,而非單靠口才的技藝。全書透過層層鋪陳,建立一套由「銷售觀念-人格塑-方法運用-實踐鍛鍊」所構成的完整體系,旨在說明:成功的銷售源自科學原理與持續自我修練的結合,而非偶然或天賦。
本書特色:本書以系統化觀點重構銷售本質,將銷售由經驗技巧提升為可學習、可訓練的科學化流程。內容結合理論與實務案例,從職業定位、人格養成到方法運用,建立完整架構;並強調多感官溝通、語氣與動作的重要性,突破傳統「靠口才」的迷思。同時融入心理學與自我修練觀點,使銷售成為身心整合的專業能力,而非偶然天賦。
產品目錄
第一章 銷售流程的核心起點—銷售本質
第二章 銷售流程的關鍵基礎—業務員本身
第三章 銷售流程的實踐方法—銷售之術
第四章 銷售準備階段之一—周密準備
第五章 銷售準備階段之二—開拓潛在客戶
第六章 銷售準備階段之三—建立接洽與面談契機
第七章 銷售展示階段之一—客戶評估與判讀
第八章 銷售展示階段之二—吸引注意與培養興趣
第九章 銷售說服階段之一—強化認同與激發需求
第十章 銷售說服階段之二—回應疑慮與化解異議
第十一章 銷售成交階段之一—推動決策與完成簽約
第十二章 銷售成交階段之二—專業收尾與後續布局
作者介紹
諾瓦爾.阿比爾.霍金斯(Norval Abiel Hawkins,西元1867~1936年),美國早期汽車業高層、會計師、銷售大師與勵志作家。被後人譽為福特汽車的傳奇銷售經理、「世界上最偉大的推銷員」之一、20世紀初銷售學著作作者。1907~1919年,加入福特汽車,任會計師兼銷售經理。負責成本會計、分支機構會計體系和獨特經銷商網,推動Model T銷量爆炸式成長。1920年代轉入通用汽車(General Motors),後於1923年退休,開始專注寫作銷售與成功勵志書籍。
譯者簡介
劉一凝,曾任杜拜卓美亞帆船飯店高級主管,現為杜拜房產業顧問。現居杜拜,愛好創作、翻譯和旅行。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