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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的二版修訂,將過去從專業人員以訓練為導向的觀點,調整為以服務對象的支持需求為導向的角度,也因從支持觀點出發,在撰寫個別化服務計畫(ISP)及服務評量上,也都予以再簡化,書中所演示的撰寫範例亦配合表單更新同步修訂。
內容簡介
個別化服務計畫(ISP)乃根據專業評估結果,產生一份符合個人條件與需求的服務內容,其服務流程大致可分為:「諮詢建檔」、「服務評估」、「訂定計畫」、「計畫實施」、「評量」、「轉銜/轉介」及「追蹤/終止服務」等七大階段。ISP也是一種服務單位與服務使用者及家長/家屬對支持服務內容的書面契約,更是為服務使用者提供未來一段期間之服務規劃的藍圖,其對於服務使用者的重要性可見一斑。
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以累積了多年的專業服務表單為基礎,借重多位資深專業服務人員之實務經驗,彙整有關ISP的相關服務表單,共同編製完成了《身心障礙者個別化服務計畫實用手冊》,並隨服務觀念的進步進行第二版的修訂。本手冊提供專業服務人員在ISP規劃、服務執行及督導和管理之參考使用,期使ISP之內容及操作有較本土化的經驗模式,使個別化與多元化的服務理念得以落實,也期能作為社福夥伴在照顧服務上一份具參考與運用價值的工作寶典。
產品目錄
壹、依據
貳、編製歷程
參、適用對象及時機
肆、個別化服務流程暨使用表格圖
伍、使用表單與填表說明
基本資料表(表一)
初評檢核表(表二)
觀察紀錄表(表三)
服務需求及資源連結狀態表(表四)
摘要表(表五)
家長意見/期待調查表(表五之一)
服務使用者興趣調查表(表五之二)
服務使用者能力綜合摘要表(表六)
年度評估暨計畫摘要表(表六之一)
個別化服務評量紀錄表(表七)
單元活動/社區適應活動計畫(表八)
社區適應活動人員配置表(表九)
社工組處遇計畫表(表十)
社工組服務紀錄表(表十一)
專業團隊服務紀錄摘要表(表十二)
ISP督導紀錄表(表十三)
專業團隊服務申請表/回覆單(表十四
轉介表(表十五)
會議紀錄表(表十六)
ISP修正意見表(表十七)
陸、參考範例
基本資料表(表一)
初評檢核表(表二)
觀察紀錄表(表三)
服務需求及資源連結狀態表(表四)
摘要表(表五)
家長意見/期待調查表(表五之一)
服務使用者興趣調查表(表五之二)
服務使用者能力綜合摘要表(表六)
年度評估暨計畫摘要表(表六之一)
個別化服務評量紀錄表(表七)
單元活動/社區適應活動計畫(表八)
社區適應活動人員配置表(表九)
社工組處遇計畫表(表十)
社工組服務紀錄表(表十一)
專業團隊服務紀錄摘要表(表十二)
ISP督導紀錄表(表十三)
專業團隊服務申請表/回覆單(表十四)
轉介表(表十五)
會議紀錄表(表十六)
ISP修正意見表(表十七)
貳、編製歷程
參、適用對象及時機
肆、個別化服務流程暨使用表格圖
伍、使用表單與填表說明
基本資料表(表一)
初評檢核表(表二)
觀察紀錄表(表三)
服務需求及資源連結狀態表(表四)
摘要表(表五)
家長意見/期待調查表(表五之一)
服務使用者興趣調查表(表五之二)
服務使用者能力綜合摘要表(表六)
年度評估暨計畫摘要表(表六之一)
個別化服務評量紀錄表(表七)
單元活動/社區適應活動計畫(表八)
社區適應活動人員配置表(表九)
社工組處遇計畫表(表十)
社工組服務紀錄表(表十一)
專業團隊服務紀錄摘要表(表十二)
ISP督導紀錄表(表十三)
專業團隊服務申請表/回覆單(表十四
轉介表(表十五)
會議紀錄表(表十六)
ISP修正意見表(表十七)
陸、參考範例
基本資料表(表一)
初評檢核表(表二)
觀察紀錄表(表三)
服務需求及資源連結狀態表(表四)
摘要表(表五)
家長意見/期待調查表(表五之一)
服務使用者興趣調查表(表五之二)
服務使用者能力綜合摘要表(表六)
年度評估暨計畫摘要表(表六之一)
個別化服務評量紀錄表(表七)
單元活動/社區適應活動計畫(表八)
社區適應活動人員配置表(表九)
社工組處遇計畫表(表十)
社工組服務紀錄表(表十一)
專業團隊服務紀錄摘要表(表十二)
ISP督導紀錄表(表十三)
專業團隊服務申請表/回覆單(表十四)
轉介表(表十五)
會議紀錄表(表十六)
ISP修正意見表(表十七)
作者介紹
召集人簡介
黃素珍
現職: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顧問
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暨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早療督導
學歷: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研究所四十學分班結業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學系特殊教育組畢業
臺北市立女子師範專科學校畢業
經歷:第8次、第9次、第10次全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委員
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臺北市城中發展中心主任
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暨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專業團隊特殊教育師
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特殊教育小組輔導員
國小自閉症巡迴輔導教師
國小啟智班教師
編輯委員簡介
賴光蘭
現職: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執行長
學歷:美國聖約瑟大學特殊教育學碩士
經歷:第8次、第9次、第10次及第11次全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委員
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臺北市永明發展中心主任
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附設臺北市私立裕民發展中心主任
胡宜庭
現職: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總幹事
台北市社會福利聯盟總幹事
學歷:東海大學社會工作學系畢業
經歷: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複審委員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社福績效考核委員
第6次、第7次全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委員
新北市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顧問
臺北市身心障礙者就業諮詢委員會委員
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社工督導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社工員
馬海霞
現職: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臺北市南港養護中心主任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副理事長
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常務董事
學歷:國立臺灣大學復健醫學系畢業
經歷:第7次、第8次、第9次、第10次及第11次全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委員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理事長
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董事長
朱小綺
現職: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副執行長
學歷:東吳大學社會工作學系碩士
經歷:第9次、第10次及第11次全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委員
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高級專員
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附設臺北市私立和平發展中心主任
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社工組長
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社工員
黃曉玲
現職: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副執行長
學歷:國立中山大學社會科學院高階公共政策碩士
東海大學社會工作學系畢業
經歷:第9次、第10次及第11次全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委員
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研發組組長/資深專員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機要秘書
屏東縣議會第15屆議員
台灣勞工陣線副秘書長/理事長
全國產業總工會副秘書長
台中靜和醫院康復之家社工員
陳秀娟
現職: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辦理臺北市弘愛服務中心主任
學歷:國立空中大學社會科學系畢業
經歷:第8次、第9次、第10次及第11次全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委員
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辦理臺北市弘愛服務中心組長
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第一兒童發展中心教保員
鄭芬芳
現職: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新北市愛育發展中心主任
學歷:實踐大學社會工作學系畢業
經歷: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八德服務中心主任兼臺北市北投老人服務中心主任
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社工組組長/社工員
王舒嫻
現職: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臺北市城中發展中心資深督導
學歷:長庚技術學院幼兒保育系畢業
經歷: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臺北市城中發展中心成人組副組長/教保員
林佳瑩
現職: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辦理臺北市弘愛服務中心教保組長
學歷:元培科學技術學院護理學系畢業
經歷:臺北市弘愛自閉症發展中心副組長/早療老師
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辦理臺北市弘愛服務中心護理師/教保員
丁巧蕾
現職: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高級專員
臺北市中正、萬華區身心障礙者資源中心督導
學歷:實踐大學社會工作學系碩士
經歷: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辦理臺北市弘愛服務中心社工督導
新北市集賢庇護工場社工督導
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社區式日間照顧服務幸安學坊督導
李亭誼
現職: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社工組長
學歷: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畢業
經歷: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社工組副組長
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育成洗車中心社工員
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萬隆庇護商店社工員
許培妤
現職: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社工督導
學歷: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畢業
經歷: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社工員
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社區日間作業設施輔導員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社工員
黃素珍
現職: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顧問
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暨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早療督導
學歷: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研究所四十學分班結業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學系特殊教育組畢業
臺北市立女子師範專科學校畢業
經歷:第8次、第9次、第10次全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委員
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臺北市城中發展中心主任
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暨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專業團隊特殊教育師
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特殊教育小組輔導員
國小自閉症巡迴輔導教師
國小啟智班教師
編輯委員簡介
賴光蘭
現職: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執行長
學歷:美國聖約瑟大學特殊教育學碩士
經歷:第8次、第9次、第10次及第11次全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委員
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臺北市永明發展中心主任
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附設臺北市私立裕民發展中心主任
胡宜庭
現職: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總幹事
台北市社會福利聯盟總幹事
學歷:東海大學社會工作學系畢業
經歷: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複審委員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社福績效考核委員
第6次、第7次全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委員
新北市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顧問
臺北市身心障礙者就業諮詢委員會委員
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社工督導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社工員
馬海霞
現職: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臺北市南港養護中心主任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副理事長
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常務董事
學歷:國立臺灣大學復健醫學系畢業
經歷:第7次、第8次、第9次、第10次及第11次全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委員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理事長
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董事長
朱小綺
現職: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副執行長
學歷:東吳大學社會工作學系碩士
經歷:第9次、第10次及第11次全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委員
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高級專員
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附設臺北市私立和平發展中心主任
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社工組長
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社工員
黃曉玲
現職: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副執行長
學歷:國立中山大學社會科學院高階公共政策碩士
東海大學社會工作學系畢業
經歷:第9次、第10次及第11次全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委員
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研發組組長/資深專員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機要秘書
屏東縣議會第15屆議員
台灣勞工陣線副秘書長/理事長
全國產業總工會副秘書長
台中靜和醫院康復之家社工員
陳秀娟
現職: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辦理臺北市弘愛服務中心主任
學歷:國立空中大學社會科學系畢業
經歷:第8次、第9次、第10次及第11次全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委員
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辦理臺北市弘愛服務中心組長
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第一兒童發展中心教保員
鄭芬芳
現職: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新北市愛育發展中心主任
學歷:實踐大學社會工作學系畢業
經歷: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八德服務中心主任兼臺北市北投老人服務中心主任
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社工組組長/社工員
王舒嫻
現職: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臺北市城中發展中心資深督導
學歷:長庚技術學院幼兒保育系畢業
經歷: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臺北市城中發展中心成人組副組長/教保員
林佳瑩
現職: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辦理臺北市弘愛服務中心教保組長
學歷:元培科學技術學院護理學系畢業
經歷:臺北市弘愛自閉症發展中心副組長/早療老師
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辦理臺北市弘愛服務中心護理師/教保員
丁巧蕾
現職: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高級專員
臺北市中正、萬華區身心障礙者資源中心督導
學歷:實踐大學社會工作學系碩士
經歷: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辦理臺北市弘愛服務中心社工督導
新北市集賢庇護工場社工督導
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社區式日間照顧服務幸安學坊督導
李亭誼
現職: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社工組長
學歷: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畢業
經歷: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社工組副組長
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育成洗車中心社工員
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萬隆庇護商店社工員
許培妤
現職: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社工督導
學歷: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畢業
經歷: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社工員
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社區日間作業設施輔導員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社工員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458564006
ISBN13 / 9786267178744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7178744
頁數 / 184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19*26*1.1
級別 / N:無
重量(g) / 500
提供維修 / 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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