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舞蹈散文・三疊穿越」
一場劇場暗房的夜旅
文字舞出幕黑收束前的微光
浮晃閃爍,在看不見盡頭的迴廊
「當活著的真相,是無謂而無盡的重複,
叩問死亡,能真正作為肉身的抵抗嗎?
在荒謬中,如何將生之迴旋,舞得更好?」
——李時雍
內容簡介
|
【隨書附「Through a Sea Darkly」絕美書衣海報】
「舞蹈散文・三疊穿越」
一場劇場暗房的夜旅 文字舞出幕黑收束前的微光 浮晃閃爍,在看不見盡頭的迴廊
「當活著的真相,是無謂而無盡的重複, 叩問死亡,能真正作為肉身的抵抗嗎? 在荒謬中,如何將生之迴旋,舞得更好?」 ——李時雍
每一次凝視,都是廣袤夜海的穿越 是愛欲與記憶的獨舞共舞、迴旋駐足 《夜海穿越》收錄作家李時雍過去逾十年間圍繞劇場與舞蹈的書寫,將自身歷來的在場與文字視為檔案,在當下加以編寫、賦予觀看框架,彷彿將暗房散落的光影,重新凝聚於自身的舞臺之上。他將觀者的熱情、學者的博識與編者的思索揉入詩性筆尖,創作「舞蹈散文」,展現文學與舞蹈的跨藝術互文性,在落幕散場後延續身體與情感記憶,再現劇場舞蹈的想像場域及文學風景。 本書以三幕呈現,猶如一齣紙上起舞的劇作,從獨舞、雙人舞直至關係的迴旋舞⋯⋯見證當代劇場的舞蹈三疊,巧妙使文學與舞蹈相互為喻,觀者與舞者互成鏡像,開場與終場互為回聲。其一「在3出現之前」以柏拉圖的愛欲神話為引,穿梭於七等生、瑪莉娜・阿布拉莫、芙烈達・卡蘿、石田徹也等創作與生命歷程之間,探問愛欲起源與關係疆界。 其二「速度與遺忘」延續米蘭・昆德拉《緩慢》的命題,在林懷民的舞作、蔡明亮的長鏡頭中,見證歷史遺忘與速度。其三「重複讓我幸福」則以薛西弗斯的身影揭幕,回望碧娜・鮑許、坂本龍一、白先勇與陳映真等人之作品,探討尼采「永劫回歸」哲思的重複母題,反覆辯證存在與幸福。
【專文推薦】
「時雍用他博物館式的布展思維,精采地組織不同時空發生過的藝術作品。但無論去到哪一個時空,他堅持帶領讀者回返最核心的展間。⋯⋯《夜海穿越》最可貴的,是時雍把許多張幻燈片疊成複數的時間,投影在一片白牆上,映照出一層又一層寂寞的現代身體,與相應而來的思想與抵抗。」——顏訥(作家)
【跨界推薦】
白先勇(作家) 古名伸(第二十一屆國家文藝獎得獎人) 林懷民(雲門舞集創辦人) 高俊宏(當代藝術創作、論述者) 許芳宜(舞蹈家) 鄭政恆(香港電影評論學會會長) 鴻鴻(詩人) 蘇偉貞(作家、致理科技大學榮譽講座教授) (依姓氏筆畫數排序) |
產品目錄
One.在3出現之前
山路
閣樓
連體
夜海穿越
雙生火焰
鱈魚角之晨
寂寞國
Two.速度與遺忘
日出時間
光明的囚室
光芒之無用
世紀末輓歌
薄薄的明亮
靜物與旁白
波的羅列
Three.重複讓我幸福
影子的影子
奧菲與尤莉迪斯
偶然的劇場
舞過我倆吻穿的簾幕
穿越九千公里獻給你
只要音樂還響著
薛西弗斯的獨舞
幕後/猶在鏡中
作者介紹
作家,編者,評論人。
東海大學中國文學系助理教授,國立臺灣大學臺灣文學研究所博士。曾為哈佛大學費正清中國研究中心侯氏家族獎學金研究員,並曾任副刊、文學雜誌、出版社主編。著有散文集《給愛麗絲》、《永久散步》,主編《百年降生:1900-2000臺灣文學故事》,論著《復魅:臺灣後殖民書寫的野蠻與文明》。
現為余余劇場團長,擔任編舞家林俊余舞蹈構作,參與製作包括《百合.ゆり》、《少女心》、《她說她要自己去買花》、《月光顯影》等,策展文學與舞蹈跨域節目,並曾發表個人編舞作品《猶在鏡中》。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