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為男人,要獨立、堅強果敢、理性、不能示弱、不能輕易說苦
作為丈夫與父親,要有肩膀與擔當、能養家活口,最好有車有房
職場上,男人要以事業為重、勇於競爭、要有野心、要當領導者
內容簡介
|
當女性已經擁有多元選擇時,社會對男性的期待還是非常單一……
身為男人,要獨立、堅強果敢、理性、不能示弱、不能輕易說苦 作為丈夫與父親,要有肩膀與擔當、能養家活口,最好有車有房 職場上,男人要以事業為重、勇於競爭、要有野心、要當領導者
許多男人終其一生,都活在「要像個男人」的壓力下: l
不斷競爭── l
成就壓力── l
控制他人── 本書作者是一名女性社會學者,從小到大,她看見身邊的男性為了符合社會對男人的期待過得很辛苦,卻同時承受既得利益者的罵名。 她以敏銳的觀察與深刻的研究,揭示男性從小到大的焦慮、壓抑與無聲的痛苦。 「男人明明有很多特權,憑什麼說苦?我看見父權體制賦予他們的不只是特權,還有特苦;更多的期待,就是更多的壓力、更多的痛苦。」
本書以台灣社會為語境背景,填補台灣性別平權議題中的「男性視角」,探究一個常被忽略的議題:成為男人的代價是什麼? 透過自身經驗、時事與社會案例,作者剖析男性在家庭、學校、職場、親密關係、婚姻中被賦予什麼期待。男人為了符合這些期待,付出了什麼代價?而無法達成期待的人,又承受什麼苦楚? 這座「困住男人」的山,究竟多麼沉重-- ❏永無止境的「不夠好」焦慮 ❏被迫獨立與情感壓抑 ❏「工作至上」的緊箍咒 ❏婚姻市場的階梯化要求 ❏被忽視的男性憂鬱與暴力根源 【四大必讀亮點】 ★女性主義視角 × 男性困境 從女性視角理解男性之痛,突破性別對立,展開平等對話。 ★不只「特權」而是「特苦」 深度剖析職場、家庭、親密關係下,男性的壓抑與挫敗。 ★從隱形憂鬱到極端暴力的社會根源 探索男性行為背後的情緒黑洞,解讀社會「不願碰觸」的陰影角落。 ★男性困境 ≠ 對抗女性,而是共同解放的開端 父權不是男女之間的拚輸贏,而是我們共同的枷鎖。 這不是一本為男人喊冤的書,而是寫給父權體制下受苦的每個人。是一本終於願意聽男人說話、幫他們說出來的書。 唯有當我們不再用「像個男人、像個女人」去看待他人和自己時,才能打破框架,找到真正的主體性,擁有「成為自己」的機會與自由。 【各方推薦】 推薦(依姓名筆劃排序) 吳易澄|新竹馬偕紀念醫院精神科醫師 陳豐偉|醫師作家 楊貴智|法律白話文運動站長 楊雅儒|台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副教授 臺灣男性協會 作者以台灣社會文化為基調,從女性社會學家之視角,貫通心理學、文學、精神分析與大眾文化之中的眾多媒材與案例,並融入自身的觀察,寫就一本足以涵容男性之苦,既充滿同理亦不失批判的報告書。──吳易澄(新竹馬偕紀念醫院精神科醫師)
作者以女性之姿,回眸父兄輩承受的囿限,透過她的社會學訓練,嘗試討論性別又跳脫出性別,同理除了女性,男性亦在父權體制和思維框架深受壓力。書中列舉不少名例,這些例子無不令讀者延伸思索「何苦為男?」如何走向「性/別無礙」。──楊雅儒(臺灣大學臺灣文學研究所副教授)
本書的價值在於指出男性困境的制度性根源,避免將問題簡化為「男人自己的錯」。我們也想補充:父權不是只讓「弱勢男性」難受,而是籠罩所有人的結構,它同時壓抑女性,也規訓男性;無論男女,都可能成為壓迫者,不分男女在各個階層也難以全身而退。——臺灣男性協會 |
產品目錄
PART 1 男孩如何長大?
Ch1男孩窮養,女孩富養?
Ch2英雄典範
Ch3在殘酷文化中成長的男孩
PART 2 工作與職場
Ch4 失業的男人
Ch5 逃離職場的自由
Ch 6 誰的工作比較重要?
PART 3 親密關係與家庭
Ch7陌生的親密關係
Ch8婚姻的條件
Ch9當男人憂鬱時
PART 4 失序的男人
Ch10父權體制與犯罪
Ch11隨機殺人事件下的男性
Ch12 從被霸凌到加害者
後記 書寫男性困境
作者介紹
清華大學社會學博士。現任教於安徽大學社會與政治學院,社會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員,主要研究領域為經濟社會學、文化社會學、家庭與性別。大學就讀台大圖書館學系,畢業後涉足金融界、廣告公關、市場行銷,最終選擇在社會學界棲身。除了學術工作之外,也從事翻譯,至今已翻譯出版了二十餘部作品,包括《窮人的經濟學》、《不受統治的藝術》、《觀光人類學》、《菁英媽媽想上班》。現在嘗試用社會學的心去觀察、去訴說屬於我們這個社會的故事。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