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眼相看

另眼相看

出版日期:
2024/12/19
79
1,5001,185
分期3期0利率✕每期395元
3 期 0 利率✕每期 395 元
臺灣銀行、合作金庫、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台北富邦、國泰世華、兆豐商銀、臺灣中小企銀、滙豐銀行、新光銀行、聯邦銀行、遠東銀行、永豐銀行、玉山銀行、凱基銀行、星展銀行、台新銀行、安泰銀行、中國信託、台灣樂天

※ 除不盡餘數將於第一期收取
查詢門市庫存
攝影最強的地方,就是替終將消失的人事物留下證據。李銳奮關心眼晴所見的一切,懷著同理心按下快門,觸動著讀者,讓他們感同身受。

內容簡介

「攝影最強的地方,就是替終將消失的人事物留下證據。李銳奮關心眼晴所見的一切,懷著同理心按下快門,觸動著讀者,讓他們感同身受。在我看來,這就是強而有力的風格證明。」
- 著名攝影家阮義忠.序
〈溫情的注視〉

「Frank以作品刻劃了澳門在二十世紀最後那十幾年的巨大變化,包括臨時房屋的拆遷、由於經濟變化而式微的內港漁業和造船業、幾近完全被遺忘的鄭家大屋及城市裡其他相似的老建築、冠男茶樓等傳統的居民聚會及社交場所、市民日常生活及那些歡快的瞬間,尤其年輕一代的笑容。Frank那批有關橫琴的相片是他對於一種即將終結的地域精神的理解和刻劃,堪稱典範之作,他已料到這個地方的未來,也讓我們從中看到端倪。」
-建築師 、攝影師 Francisco Ricarte.序
〈人文攝影師 Frank Lei〉

「在青洲走訪和拍攝的相片,連同這本攝影集的其他部分,Frank所展示的,都是現代城市的邊緣地帶,他以相片重新構建這些已然失能、衰落的場所,以及困頓其中的人們。」
- 建築師、畫家 Adalberto Tenreiro.序
〈照片中的昔日城市及其獨特之處〉


《另眼相看》為已故澳門攝影家李銳奮關於澳門的紀實攝影集,同時亦是他過世後的首部攝影出版。
作為一位創作不輟的攝影師,始於日常與自覺的能動性,使他彷如一名遊走於澳門不同場域的漫遊者,在變幻與流逝之中,累積了不少偶然與瞬間。
他的作品豐富多樣,卻鮮少結集出版,是次攝影集收錄了一些至今從未出版,甚具代表性的作品。共分八個部分、一百二十一幅作品,呈現了澳門自上世紀九十年代回歸前,至回歸後初期一些較不常見的城市面?,還有一章是他生前主力策劃的橫琴計劃。
時代的妄動,城市的榮哀,皆在作品中,留下難以替代的痕跡。

「十多分鐘後終於趕了回來,趁最後那幾塊板子封上之前我鑽進空屋劈劈啦啦地按快門,似乎這也是我唯一可以做的一點事,為這個即將消失的地方留一點回憶。」
- 李銳奮〈建築與老人〉

展開看更多

作者介紹

李銳奮Frank Lei (1962-2022)
澳門攝影家,同時也是一名藝術教育工作者、策劃人,自患病後便迷上繪畫,留下不少作品。澳門藝術團體「石頭公社」創辦人之一,「婆仔屋藝術空間」(後改名「牛房倉庫」)藝術總監。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812431005
ISBN13 / 9789887520191
ISBN10 /
EAN貨碼 / 9789887520191
頁數 / 176
裝訂 / H:精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1.5X20CM
級別 / N:無
重量(g) / 685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