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與漂綠的距離: 國際規範下臺灣的反漂綠挑戰與解方建議

我們與漂綠的距離: 國際規範下臺灣的反漂綠挑戰與解方建議

Greenwashing, Nearer Than We Think? Taiwan's Challenges and Legal Responses under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出版日期:
2026/03/02
79
450355
查詢門市庫存
漂綠,已成永續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反漂綠,需要制度而非口號,
從國際規範到臺灣法制的關鍵解析。

內容簡介

隨著淨零轉型與永續金融快速推進,企業氣候承諾、永續揭露與綠色投資大量出現,但相應的法律與監理制度尚未同步完善,使「漂綠」逐漸轉變為影響市場信任、金融決策與政策執行成效的制度性風險。對實務工作者而言,關鍵已不在於是否揭露,而在於揭露內容是否具備可驗證性,以及責任應如何歸屬。
本書系統整理企業與金融市場中的漂綠樣態,並透過比較法分析歐盟、英國、新加坡與美國的反漂綠制度設計,進一步檢視臺灣現行法制在規範層級、適用範圍與執行工具上的不足,提出分短、中、長期的法制精進建議,作為政策制定者與永續實務工作者的重要參考。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目 次】
自 序
摘 要
壹、緒論
一、緣起與國際現況
二、名詞解釋與定義
(一)漂綠
(二)自身減量與市場交易機制
(三)遵約性市場及自願性市場
(四)強制性揭露規範及自願性揭露規範
三、研究動機
四、研究方法與範圍
五、研究架構
貳、背景:漂綠與反漂綠現象之緣起
一、引言
二、背景:自「公私協力」及「綠色金融」而來的自願性市場熱潮
(一)國際氣候法制發展
(二)發展方向一:公私協力
(三)發展方向二:綠色金融
三、問題探討:漂綠與反漂綠規範現況
(一)漂綠問題之現況與成因
(二)非財務資訊揭露規範現況:全球性自願性揭露規範為主,慢慢走向強制性揭露規範
(三)我國反漂綠規範現況及潛在危機
參、比較法研究
一、簡介各國反漂綠規範近況
(一)歐盟反漂綠規範
(二)英國反漂綠規範
(三)新加坡反漂綠規範
(四)美國反漂綠規範
二、總結各國法案狀況
(一)各國規範涉及範圍比較
(二)規範訂定背後考量比較
肆、我國反漂綠規範之精進建議
一、我國與各國之異同
(一)我國遵約性市場動力較低
(二)自願性市場受國際規範及趨勢影響較大
(三)監督效能與資源誘因不足,恐無法達成良性反漂綠效果
(四)漂綠認知與意識不足,恐無法達成良性反漂綠效果
二、可能質疑與因應之道
(一)制定反漂綠規範,致使法遵成本過高?
(二)制定反漂綠規範無助於氣候行動及綠色金融?
(三)不需制定專法,依據現有規範各自分散修法即可?
三、對於我國反漂綠規範之具體建議
(一)對於「短期」之建議
(二)對於「中期」之建議
(三)對於「長期」之建議
(四)小結
伍、結論
陸、參考文獻
一、中文部分
二、英文部分
柒、名詞對照表
捌、附錄
一、反漂綠在實際執行面上之不足
二、香港反漂綠規範
三、澳洲反漂綠規範
四、法國反漂綠規範
五、英國在永續報告書領域的規定

作者介紹

黃品涵
學歷
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學士
現職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永續管理師
經歷
環保署(現環境部)研究計畫研究助理
研究領域
持續關注國際氣候法制、永續資訊揭露與反漂綠規範發展。作為一位熱愛探索「永續」多重可能的實踐者,持續從實務現場出發,思考制度設計如何回應企業與政策推動中的現實限制,並以此期許自身成為「連結永續理論與實務、策略與行動之間的橋樑」。

范建得
學歷
美國普傑桑大學法律博士
現職
國立清華大學永續學院院長
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主持國立清華大學生物倫理與法律中心、國立清華大學區塊鏈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
學術領域
公平交易法、經濟法、智慧財產權法、區塊鏈法律與政策、生物科技法、能源及自然資源法、研究倫理等
著作
《公平交易法釋義》(一) :限制競爭篇
《公平交易法釋義》(二) :限制競爭篇(續)
《公平交易法:獨占.結合.聯合市場力量之管制》
《公平交易法:不公平競爭》
《不實廣告》
《公平交易法Q&A:範例100》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3097832006
ISBN13 / 9789577115072
ISBN10 /
EAN貨碼 / 9789577115072
頁數 / 218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17X23X1.1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