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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 家事篇

作者 江勇振
出版社 聯合發行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描述 胡適: 家事篇:「一世夫妻三年」──徽州俗諺胡適跟江冬秀長達四十四年的婚姻,有五分之二的時間沒有生活在一起。胡適是近代中國對「國事、天下事,事事與聞」之第一人,相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一世夫妻三年」──徽州俗諺 胡適跟江冬秀長達四十四年的婚姻,有五分之二的時間沒有生活在一起。 胡適是近代中國對「國事、天下事,事事與聞」之第一人, 相對於此,他對自己的「家事」卻是漠不關心。 胡適一輩子喜歡講他們徽州人「一世夫妻三年」的俗諺,即傳統徽州夫妻一輩子在一起生活的時間,加起來就只有三年到三年半。他自己在晚年坦承:「說來是不人道的。」當然,這「不人道」的說法,指的不是他自己,因為他一生當中總是會有一些「暫時的安慰」,甚至是長期的安慰。他說的「不人道」,指的是從前徽州在外討生活的夥計。但有意味的是,他這「不人道」的說法,是否也包括了那些夥計的妻子,還有江冬秀? 胡適跟江冬秀長達四十四年的婚姻裡,有五分之二的時間沒有生活在一起。胡適是可以對江冬秀作得更「人道」一點的。胡適可能會說:「我不能」或「予不得已也。」實際上,他是不為也,非不能也。胡適不但對江冬秀「不人道」,且他不怎麼管家裡的事情,有時會弄得江冬秀拮据到不得不動用自己的私房錢,甚至是「連當帶欠」地過日子。他不關心孩子,用他自己的話來說:「我太不疼孩子了,太不留心他們的事。」三個孩子裡,素斐早夭;他最鍾愛的祖望跟他不親;他最不疼惜的思杜,則形同陌路。 胡適是近代中國對「國事、天下事,事事與聞」之第一人,相對於此,他對自己的「家事」卻是漠不關心。本書透過幾乎未曾使用過的胡適日記、電報和私人信件等珍貴的檔案史料,來看他與家人之間的關係和相處。

作者介紹

作者介紹 江勇振 台灣師範大學歷史系畢業,美國哈佛大學博士。美國印第安那州私立德堡(DePauw)大學歷史系退休。 專書有:《張君勱傳》(台北商務,1979);Social Engineering and the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1919-1949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1);《星星·月亮·太陽——胡適的情感世界》(聯經,2007;新星,2006;增訂版,新星,2012);《舍我其誰:胡適》:第一部:璞玉成璧,1891-1917(聯經,2011;新星:2011);第二部:日正當中,1917-1927(聯經,2013;浙江人民,2013);第三部:為學論政,1927-1932(聯經,2018);第四部:國師策士,1932-1962(聯經,2018);《蔣廷黻:從史學家到聯合國席次保衛戰的外交官》(聯經,2021);《楚材晉育:中國留美學生,1872-1931》(聯經,2022);《留美半生緣:余英時、錢新祖交鋒始末》(暖暖書屋,2022)。

產品目錄

產品目錄 前言 第一章 江冬秀 對月兩相望的濃情蜜意 從妳中有我、我中有妳,到吵吵停停、停停吵 煙霞洞之變 從賭氣、猛灌酒,到「只要對得住我」就行 「淪陷夫人」 白頭偕老 第二章 祖望、素斐、思杜 素斐 祖望 爸爸的寵兒 望子成龍 武漢、長沙、西南聯大 「去美國這個機會,是我久思而不得的」 康乃爾大學:從「工課不好」到「居然考得不壞」 第一個工作、戀愛、爸爸棒打鴛鴦 《大美晚報》、「中國航空公司」 「除非我做駐美國大使,我不能幫他們解決他們結婚的問題」 到台灣申請移民美國、「美援會」 調派美國,移民夢終成 思杜 爸爸不疼 「胖得像豬」 「不能上枝子的鳥兒」留美記 「不要讓他對你望而生畏」 父業子竟:過錄完畢全祖望《水經注》校本 結論

商品規格

書名 / 胡適: 家事篇
作者 / 江勇振
簡介 / 胡適: 家事篇:「一世夫妻三年」──徽州俗諺胡適跟江冬秀長達四十四年的婚姻,有五分之二的時間沒有生活在一起。胡適是近代中國對「國事、天下事,事事與聞」之第一人,相
出版社 / 聯合發行股份有限公司
ISBN13 / 9786269800773
ISBN10 /
EAN / 9786269800773
誠品26碼 / 2682521259006
頁數 / 360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 繁體
尺寸 / 16x23x17
級別 / N:無

試閱文字

自序 : 前 言

明代顧憲成所作的「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這個下聯是許多讀書人都能夠琅琅上口的。它之所以深為讀書人所喜愛,不但是因為它體現了傳統儒家「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循序漸進以天下為己任的理想,而且因為其所體現的理念,還可以非常適切地挪用來展現今天的知識份子所愛標榜的國際觀。
為了要動人心弦以及修辭上的考量,理念的表述常會說得滿,說得誇張。同時,理念的表述及其實踐之間總不免是會有差距的。首先,「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並不意味著真的是「事事」關心。而且,「家事、國事、天下事」這三事關心的程度,也不會是等比例的。大禹治水十三年,三過家門而不入的傳說,以及墨子摩頂放踵以利天下的故事,也是家喻戶曉的。大禹、墨子的美譚所要襯托出的,是他們為公忘私的精神。然而,它們所呈現出來的顧此「國事、天下事」,而失彼「家事」的事實也是不言而喻的。
作為表述現代知識份子以天下為己任的理念,「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是一個高遠的理想。無怪乎許多近代、現代的學者喜歡用顧憲成這個下聯來期許、甚至是標榜自己。也無怪乎許多學者喜歡用顧憲成這個下聯來表彰他們所景仰的近代知識份子的一生。
然而,理想之所以會被稱之為理想,就是因為實現的機率是很低的。能關心「家事」的人一定不計其數;能關心「國事」的人也不會在少數;能關心「天下事」的人雖然可能比較少,但也不致於會少到屈指可數的地步。正由於「天下事,事事關心」的人不會太多,所以才會有人喜歡用它來作自我標榜。
問題是,「天下事,事事關心」,是關心到什麼程度呢?就像臥遊一樣,一個人可以用看報紙雜誌的方式來關心世界。更進一步,一個人可以出國旅行、開會、留學、甚至長居國外。然而,一個人出過國、留過學、甚或長居國外,並不就意味著那個人就「天下事,事事關心」了。就是一個長居國外的人,其視野可能只限於其所居的國度,其所居的社區,其所來往的社群、族裔、階級,甚至是身在異邦、所思所想不脫故國之風。
如果我們更上一層樓,把「天下事,事事關心」,進一步地提昇為「事事與聞」,則能符合這個理想的可能就如鳳毛麟角了。
在這些鳳毛麟角的「天下事,事事與聞」——這當然也是一個說得滿,說得誇張的理念的表述——的近代中國人裡,胡適可以坐上不作第二人想的寶座。如果要在那些也許可以望其項背的鳳毛麟角的中國人裡選第二人,我認為非蔣廷黻莫屬。他在留美期間所參與的課外活動,包括他到法國為華工服務,以及他後來長年擔任駐聯合國以及美國大使所展現的國際視野與立論,在在顯示了在「天下事,事事與聞」方面,他與胡適是可以平起平坐的。
就像治水十三年、三過家門而不入的大禹,以及摩頂放踵以利天下的墨子,胡適由於顧此「國事、天下事」,而失彼「家事」。胡適一輩子喜歡講他們徽州人「一世夫妻三年」的俗諺。這也就是說,傳統徽州夫妻一輩子在一起生活的時間,加起來就只有三年到三年半。他自己在晚年坦承:「說來是不人道的。」當然,這「不人道」的說法,指的不是他自己,因為他一生當中總是會有一些「暫時的安慰」,甚至是長期的安慰。他說的「不人道」,指的是從前徽州在外討生活的夥計。更有意味的是,不知道他「不人道」的說法,是否也包括了那些夥計的妻子,還有江冬秀。
胡適跟江冬秀長達四十四年的婚姻裡,有五分之二的時間沒有生活在一起。胡適是可以對江冬秀作得更「人道」一點的。胡適可能會說:「我不能」或「予不得已也。」實際上,他是不為也,非不能也。
胡適不但對江冬秀「不人道」,他而且不怎麼管家裡的事情,有時會弄得江冬秀拮据到不得不動用自己的私房錢,甚至是「連當帶欠」地過日子。他不關心孩子,用他自己的話來說:「我太不疼孩子了,太不留心他們的事。」三個孩子裡,素斐早夭;他最鍾愛的祖望跟他不親;他最不疼惜的思杜,則形同陌路。
與胡適對「家事」漠不關心相對比,「國事、天下事,事事與聞」是從胡適留美就開始了的。他是康乃爾大學「世界學生會」的主席,活躍於美國「世界學生聯合會」的活動,並作為代表訪問白宮與國務院。他在康乃爾、哥倫比亞留學期間,各得了一次徵文比賽的頭獎。一九二六、二七年的歐美遊,是如日中天的胡適錦衣出遊,是他與從前留學時候高不可攀的政學兩界的大人物,平起平坐,往來酬酢之行。從一九三一年到一九三六年,他三次作為中國「太平洋學會」的代表與代表團長,參與「太平洋學會」在上海、加拿大班府(Banff),以及加州優勝美地(Yosemite)的年會。一九三七年秋天,他奉蔣介石的秘密任務赴美從事宣傳,一年以後,他出任駐美大使,一直到一九四二年九月卸任。一九四九年,他二度奉蔣介石的秘密任務赴美,一直到一九五八年到台北擔任中央研究院院長。
在近代中國,「家事」不論,「國事、天下事,事事與聞」,胡適是第一人。(未完)


試閱文字

內文 : 第一章 江冬秀

吾之就此婚事,全為吾母起見,故從不曾挑剔為難(若不為此,吾決不就此婚,此意但可為足下道,不足為外人言也)。今既婚矣,吾力求遷就,以博吾母歡心。吾所以極力表示閨房之愛者,亦正欲令吾母歡喜耳。

這是胡適一九一八年五月二日,跟江冬秀結婚不到五個月以後,給他從小一起長大、極親近的叔叔胡近仁一封信裡所說的一段話。這段話突兀的地方,在於跟他婚後的言行完全不一致。他在婚後描寫蜜月期間的如膠似漆之情、度完蜜月獨自回到了北京以後所寫的情書、詩歌裡所抒發的濃情蜜意,而且一再懇求母親讓江冬秀到北京和他團圓。所有這些,都不像是為了「博吾母歡心」而強求自己與江冬秀成婚的樣子。
胡適這段話不只突兀,而且反映了一個極其矛盾的心緒。他寫這封信的緣由,在於謝謝胡近仁幫他查證其母不贊成他亟亟於要提前把接江冬秀到北京與之團圓的原因。他一直以為他母親說自己病情「沈重」不是實情,而其實只是一個不讓他接眷的藉口而已。胡近仁在回信裡告訴他說,他母親當時病情確實甚為沈重。
胡適給胡近仁這封信裡所說的這段話突兀、矛盾,但絕非矯情,特別是:「吾之就此婚事,全為吾母起見」這句話。反之,如果胡適說他對沒有受過正式教育的妻子不曾有過不滿意的地方,對他媒妁之言的婚姻不曾有過若有所失的悵惘,那才真正是矯情了。
擁有留美的博士學位的胡適,跟小腳放大、識字有限、別字連連的村姑江冬秀結婚,本來就讓許多二十世紀的中國人——各就各的立場——謂為奇譚、佳話、或者憾事。旁人如此,胡適自己對將就這樁婚事,更是不可能不會有錯綜複雜的心緒的。
早在一九一五年三月,在他的美國女友韋蓮司知道他是江冬秀已聘未婚的先生之時,胡適就對她表達了這個錯綜複雜之情。他說:江冬秀是完全不可能瞭解他的所想所思的,因為她連寫一封問候的短信都有困難,何況是讀書呢!不過,胡適說他早已經死了那條心,不會再希冀江冬秀能成為他思想上的伴侶。雖然他曾經要求她讀書作文,但是由於種種原因,此願不可能達成。然而,他還是抱持著樂觀的態度,因為像他的母親雖然不識字,卻是一個世界上最好的女性。
半年以後,他更在家信裡聲明了他絕不悔婚的決心。當時,胡適的母親在信上說傳言他已經在美國另娶。他在駁斥其為無稽之談的同時,解釋說:「江氏之婚,久為兒所承認,兒若別娶,於法律上為罪人,於社會上為敗類,兒將來之事業、名譽,豈不掃地以盡乎?」他同時強調:「兒久已認江氏之婚約為不可毀,為不必毀,為不當毀。兒久以自認為已聘未婚之人,兒久已認冬秀為兒未婚之妻。」
對他留美時期的和平主義的戰友葛內特(Lewis Gannett),胡適說得更為正氣凜然(histrionic)。他把不悔婚的決心,詮釋為是新思想、新文化的領袖必須以自己為楷模,犧牲自己,以引領社會平順地從傳統走向現代:

如果我們要領導,我們就必須匍匐于傳統。我們屬於一個過渡的世代,我們必須為我們的父母和下一代犧牲。除非我們想失去所有的影響力,我們就必須聽從父母之命,跟他們替我們所選、我們前所未見的女子結婚。我們必須為了我們的下一代,去創造一個比較快樂、健康的社會。那就是我們的補償、我們的慰藉。

周明之指出,在胡適有關婚姻——希望與牢籠的象徵——的作品裡,所有的女主角最終都獲得「自由」,不管是用「出走」私奔的方式,還是以死作為解脫。相對的,婚姻對男性來說卻永遠是一個死牢(death trap)。這是因為「他們沒有選擇單身的自由,也不能狠下心來用私奔、離婚、或遺棄的方式來了之。」
〈易卜生主義〉是胡適在留美的時候寫的。這篇文章的英文版雖然現在仍然不知下落,但中文版是一篇膾炙人口的文獻。中文版的〈易卜生主義〉裡有幾句關鍵性的名言,例如:「你要想有益於社會,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這塊材料鑄造成器。」又如:「最可笑的是有些人明知世界『陸沈』,卻要跟著『陸沈』,跟著墮落,不肯『救出自己』。」
胡適說:「我們必須匍匐于傳統」、「必須為我們的父母和下一代犧牲」,「跟他們替我們所選、我們前所未見的女子結婚。」的話,其所意味的,就是男性在媒妁之言的婚姻裡的命運就只有「陸沈」;就是「為了我們的下一代,去創造一個比較快樂、健康的社會。那就是我們的補償、我們的慰藉。」
對周明之來說,這是典型的佛洛伊德式的過度補償機制(overcompensation)與投射(projection),雖然周明之並沒用這些字眼。然而,我認為這一切所顯示的,不外乎是胡適君子、騎士之風的男性的扮相。男女因應命運的方式,是因其性別而有別的。女性如果覺得她的婚姻不理想,她大可以找出口逃生。然而,像胡適這樣的一個君子、騎士,他的命運就必須是與他的婚姻與共。如果他那艘婚姻之船沈了,他也就必須像船長一樣,與之共沈海底。這是因為胡適是男性,而男性的責任是去引領一個最好的世界,以便女性和孩童們都能被「愛之、養之」。
然而,即使「吾之就此婚事,全為吾母起見」,那並不表示胡適認為他與江冬秀不可能在婚後發展出親愛的關係。就像他一九一四年一月,在康乃爾大學所做的〈中國的婚制〉(Marriage Customs in China)的演講裡所說的,傳統中國的婚制在許多方面都優於西方。第一,它「合乎理性」(rationality)。胡適說,把終身大事交給一對十五歲大的少年、十三歲的少女來決定是會出大亂子的。終身大事由父母來定奪是比較合理的。這是因為父母成熟,有較多的人生經驗。更何況天下沒有不愛其子女、不為其子女的福祉著想的父母。胡適更以當時美國甚囂塵上的優生學為例,說西方社會已經開始認識到婚姻不能任憑個人的選擇,而必須由國家立法,來決定雙方的健康和家庭狀況是否合乎結婚的資格。中國的傳統婚制由父母作主,不但與現代優生學的宗旨不謀而合,而且比起西方透過國家的力量來管制,少了一分專制(tyrannical)的淫威,更合乎人道。
第二,傳統中國婚制比西方更能尊重女子的人格。傳統中國媒妁之言的婚制的優點,用胡適在日記裡的譯文來說,在於它能「顧全女子之廉恥名節,不令以婚姻之事自累。」由於婚事由父母作主,「女子不必自己向擇耦市場求炫賣,亦不必求工媚人悅人之術。」在這種婚制之下,天下女子皆有所歸,即使「有天然缺陷,不能取悅於人,或不甘媚人者,皆可有相當配耦。」中國女子的人格因而得以保全。西方女子則不然,「女子長成即以求偶為事」,「其能取悅於男子,或能以術驅男子入其彀中者,乃先得耦。」從這個謳歌傳統媒妁之言的婚姻的角度出發,胡適於是大肆抨擊了西方婚姻自由的制度:「是故,墮女子之人格,驅之使自獻其身以釣取男子之歡心者,西方婚姻自由之罪也。」
第三,傳統中國的婚姻裡有愛情的成分,只是它產生的時間與迷信戀愛是結婚必經之路的西方人所不知的。他說「西方婚姻之愛情是自造的(self-made),中國婚姻之愛情是名分所造的(duty-made)。」訂婚以後,男女雙方自然會對彼此產生「特殊的柔情」。比如說,訂了婚的女子,「偶聞人提及其人姓名,伊必面赤害羞;聞人道其行事,伊必傾耳竊聽;聞其有不幸事,則伊必為之悲傷;聞其得意,則必為之稱喜。」結了婚以後,「夫妻皆知其有相愛之義務,故往往能互相體恤,互相體貼,以求相愛。」換句話說,結婚以前的愛,是「基於想像,根於名分」,結了婚以後的愛,則是基於必須「互相妥協」以利相處的「實際之需要」。
男女在結婚以前有「基於想像,根於名分」的情與義,結了婚以後有基於「有相愛之義務」的「實際之需要」。這豈不就是胡適與江冬秀從媒妁之言的約定,到成婚以後的愛的寫照!

最佳賣點

最佳賣點 : 「一世夫妻三年」──徽州俗諺
胡適跟江冬秀長達四十四年的婚姻,有五分之二的時間沒有生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