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書為作者歷年來在大學授課及參與各項國家考試典試命題心得,提綱挈領、朋比編著,除適宜大專院校相關修習之參考外,亦為有志研習不動產法令及準備參加各級國家考試或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估價師等專門職業人員證照考試者之必備參考書籍。
內容簡介
本書為作者歷年來在大學授課及參與各項國家考試典試命題心得,提綱挈領、朋比編著,除適宜大專院校相關修習之參考外,亦為有志研習不動產法令及準備參加各級國家考試或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估價師等專門職業人員證照考試者之必備參考書籍。
產品目錄
目次
二十六版序
法規名稱及條文簡稱範例
緒 論
壹、土地制度與改革
貳、平均地權與土地法立法
第一編 總 則
第一章 土地制度與平均地權
第二章 土地法立法之沿革
第三章 土地法之意義與性質
第一編 總 則
第一章 法 例
第二章 地 權
第三章 地權限制
第四章 公有土地
第五章 地權調整
第六章 不動產交易管理
第二編 地 籍
第一章 通 則
第二章 地籍測量
第三章 土地登記
第三編 土地使用
第一章 通 則
第二章 國土計畫
第三章 區域計畫及非都市土地分區使用計畫
第四章 都市計畫與新市鎮開發
第五章 都市更新與危老建築重建
第六章 房屋及基地租用
第七章 耕地租用
第八章 土地重劃
第四編 土地稅
第一章 通 則
第二章 規定地價
第三章 地價稅
第四章 土地增值稅
第五章 土地改良物稅
第六章 房屋稅
第七章 契 稅
第八章 遺產及贈與稅
第五編 土地徵收
第一章 通 則
第二章 土地徵收
第三章 徵收程序
第四章 徵收補償
二十六版序
法規名稱及條文簡稱範例
緒 論
壹、土地制度與改革
貳、平均地權與土地法立法
第一編 總 則
第一章 土地制度與平均地權
第二章 土地法立法之沿革
第三章 土地法之意義與性質
第一編 總 則
第一章 法 例
第二章 地 權
第三章 地權限制
第四章 公有土地
第五章 地權調整
第六章 不動產交易管理
第二編 地 籍
第一章 通 則
第二章 地籍測量
第三章 土地登記
第三編 土地使用
第一章 通 則
第二章 國土計畫
第三章 區域計畫及非都市土地分區使用計畫
第四章 都市計畫與新市鎮開發
第五章 都市更新與危老建築重建
第六章 房屋及基地租用
第七章 耕地租用
第八章 土地重劃
第四編 土地稅
第一章 通 則
第二章 規定地價
第三章 地價稅
第四章 土地增值稅
第五章 土地改良物稅
第六章 房屋稅
第七章 契 稅
第八章 遺產及贈與稅
第五編 土地徵收
第一章 通 則
第二章 土地徵收
第三章 徵收程序
第四章 徵收補償
作者介紹
楊松齡
現職:
國立政治大學不動產研究中心主任
中華民國都市更新整合學會理事長
中國地政研究所所長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學士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研究所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研究所博士
經歷:
中國文化大學環境設計學院院長
德霖技術學院教授兼副校長、講座教授
國立政治大學社會科學院院長
國立政治大學特聘教授
國立政治大學國土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系主任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顧問
行政院研究考核委員會諮詢顧問
考試院國家考試典試委員、命題委員及小組召集人
兆豐資產管理公司董事
台灣土地銀行董事
中華民國土地估價學會理事長
中國土地經濟學會理事長
中國土地改革協會理事長
現職:
國立政治大學不動產研究中心主任
中華民國都市更新整合學會理事長
中國地政研究所所長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學士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研究所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研究所博士
經歷:
中國文化大學環境設計學院院長
德霖技術學院教授兼副校長、講座教授
國立政治大學社會科學院院長
國立政治大學特聘教授
國立政治大學國土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系主任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顧問
行政院研究考核委員會諮詢顧問
考試院國家考試典試委員、命題委員及小組召集人
兆豐資產管理公司董事
台灣土地銀行董事
中華民國土地估價學會理事長
中國土地經濟學會理事長
中國土地改革協會理事長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3219492002
ISBN13 / 9786264426541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4426541
頁數 / 720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17*3.2
級別 / N:無
重量(g) / 1060
提供維修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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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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