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概要: 刑法總則 (增訂第5版)
| 作者 | 盧映潔/ 李鳳翔 |
|---|---|
| 出版社 |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 商品描述 | 刑法概要: 刑法總則 (增訂第5版):本書將刑法總則分為十三章,第一章是基本概念、第二章是構成要件該當性、第三章是違法性、第四章是罪責、第五章是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 |
| 作者 | 盧映潔/ 李鳳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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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社 |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 商品描述 | 刑法概要: 刑法總則 (增訂第5版):本書將刑法總則分為十三章,第一章是基本概念、第二章是構成要件該當性、第三章是違法性、第四章是罪責、第五章是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 |
內容簡介 本書將刑法總則分為十三章,第一章是基本概念、第二章是構成要件該當性、第三章是違法性、第四章是罪責、第五章是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罪責以外的層次、第六章是錯誤理論、第七章是犯罪階段、第八章是犯罪參與、第九章是過失犯、第十章是不作為犯、第十一章是競合理論、第十二章是刑罰論、第十三章是沒收。本書以十三個章節架構起刑法總則的整體結構,於必要處介紹重要實務見解,並穿插國家考試的案例且給予擬答,使讀者得以掌握刑法總則的整體理解。
作者介紹 盧映潔學歷國立台灣大學法學碩士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現職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 李鳳翔學歷國立中正大學教育學暨法學雙學士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刑事法組碩士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博士班現職斐陶斐榮譽學會榮譽會員執業律師
產品目錄 第一章 基本概念 第一節 犯罪的涵義 第二節 刑法的基本原則 第三節 刑法的效力 第四節 刑法總則的範圍 第五節 刑法的解釋 第二章 構成要件該當性 第一節 客觀構成要件該當性 第二節 主觀構成要件 第三章 違法性 第一節 基本概念 第二節 法定阻卻違法事由 第三節 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 第四章 罪責 第一節 基本概念 第二節 責任能力 第三節 原因自由行為(責任能力的特殊情況) 第四節 罪責型態與不法意識 第五節 寬恕(或減輕)罪責事由 第五章 構成要件、阻卻違法事由、罪責以外之層次 第一節 客觀可罰性條件(客觀處罰條件) 第六章 錯誤理論 第一節 事實面錯誤 第二節 法律面錯誤 第三節 反面錯誤類型 第七章 犯罪階段 第一節 基本概念 第二節 預備犯 第三節 未遂犯(普通未遂) 第四節 不能犯(又稱不能未遂) 第五節 中止犯與準中止犯 第八章 犯罪參與 第一節 基本概念 第二節 正犯 第三節 共犯 第四節 身分犯與參與犯之關係 第九章 過失犯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傳統的過失犯審查架構 第三節 新近的過失犯審查架構 第四節 結果加重犯(或稱加重結果犯) 第十章 不作為犯 第一節 故意不作為犯的基本概念 第二節 故意不純正不作為犯與保證人地位 第三節 故意不純正不作為犯的不法構成要件 第四節 故意不純正不作為犯的未遂犯 第五節 違法性層次下的等價義務衝突 第六節 過失的不純正不作為犯 第十一章 競合理論 第一節 基本概念 第二節 是否為同一行為(行為單數與行為複數之區分) 第三節 侵害法益個數之判斷 第四節 競合的類型 第十二章 刑罰論 第一節 刑罰的意義與目的 第二節 主刑與從刑 第三節 刑罰的加重與減輕 第四節 緩刑 第五節 假釋 第六節 法外減輕 第七節 刑罰的障礙 第八節 保安處分 第十三章 沒收 第一節 基本概念 第二節 違禁物沒收 第三節 犯罪物沒收 第四節 犯罪所得之沒收 第五節 共同正犯的犯罪物與犯罪所得之沒收或追徵
| 書名 / | 刑法概要: 刑法總則 (增訂第5版) |
|---|---|
| 作者 / | 盧映潔 李鳳翔 |
| 簡介 / | 刑法概要: 刑法總則 (增訂第5版):本書將刑法總則分為十三章,第一章是基本概念、第二章是構成要件該當性、第三章是違法性、第四章是罪責、第五章是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 |
| 出版社 / |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 ISBN13 / | 9786264427203 |
| ISBN10 / | |
| EAN / | 9786264427203 |
| 誠品26碼 / | 2683219482003 |
| 頁數 / | 432 |
| 裝訂 / | P:平裝 |
| 語言 / | 1:中文 繁體 |
| 尺寸 / | 23*17*2.2 |
| 級別 / | N:無 |
| 重量(g) / | 730 |
| 提供維修 / | 無 |
自序 : 五版序一
本書此次改版,乃因民國115年3月修正的刑法第78條之1與第78條之2,以及民國115年7月7日新增刑法第80條第3項。修正的刑法第78條之1與第78條之2是涉及無期徒刑與有期徒刑假釋後再犯,被撤銷假釋應服多久的殘刑始得再次提報假釋的問題。此一修法起因於113年憲判字第2號判決即「(原)刑法第79條之1第5項,規定無期徒刑假釋經撤銷者,一律執行固定殘餘刑期滿二十年或二十五年,而不分撤銷假釋之原因係另犯罪或違反保安處分執行法之規定,復未區別另犯罪之情節暨所犯之罪應執行之刑之輕重,以及假釋期間更生計畫執行之成效等因素,以分定不同之殘餘刑期,於此範圍內,不符比例原則,違反憲法第8條保障人身自由之意旨,至遲於本判決宣示之日起屆滿二年時,失其效力」。然而修法後的第78條之1與第78條之2的條文敘述相當簡略且隱晦,若僅從文字表面的敘述並不容易看出究竟所指為何。幸而當初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協助受刑人聲請憲法訴訟而促成的113年憲判字第2號判決,本書作者在此過程略有從旁協助。而在刑法第78條之1與第78條之2修法後,為協助更多的受刑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亦積極地與法務部及矯正署連繫此新法如何適用於個案。因而本書作者得以知悉此一新法在適用上的官方意見,故於本書中對於第78條之1與第78條之2的闡述分別舉出具體的例子,使讀者能理解此新法的應用。
其次,刑法第80條第3項的新增,是針對性侵害犯罪之追訴時效的起算點的修法,由於性侵害犯罪若因被害人在案發時年幼,可能因受害造成之心理創傷或未能充分理解可得行使之法律上權利或因與加害人間權力不對等,使其未能及時尋求社會資源之救助,但凡被害人成長後欲尋求法律救濟,卻往往因追訴權時效屆滿而無從透過刑事司法實現正義。因而修法將性侵害犯罪追訴時效期間自被害人滿20歲起起算。
有關假釋制度以及追訴時效制度,皆是影響人民權利至關重要的制度。但是向來是刑法學習者陌生乃至漠不關心的議題。本書作者希望藉由此次改版,喚起刑法學習者對於此揭議題的關注。公平正義從來不是只有存在於罪名的構成要件的分析中,刑罰執行的相關適用才是公平正義的具體圖像之呈現。期盼刑法學習者能對此有所體會。
盧映潔
2026年7月
五版序二
本書此次改版,承蒙恩師 盧映潔教授親自重新檢視全書內容,就重要理論、最新實務見解加以修訂並列舉實例,使本書更能反映現行刑法發展與實務運作,本人因此深感獲益良多,也更加體會刑法總則理論與實務相互印證的重要。
本書仍維持歷來重視體系化學習的編寫方式,各章依循刑法總則架構循序鋪陳,並搭配重要實務見解及圖表整理。建議初學者依章節順序閱讀,建立完整概念;已有基礎之讀者,則可透過各章比較整理及實務分析,快速掌握重要爭點與近年發展。
李鳳翔
2026年7月
最佳賣點 : 本書將刑法總則分為十三章,第一章是基本概念、第二章是構成要件該當性、第三章是違法性、第四章是罪責、第五章是構成要件該當性、違法性、罪責以外的層次、第六章是錯誤理論、第七章是犯罪階段、第八章是犯罪參與、第九章是過失犯、第十章是不作為犯、第十一章是競合理論、第十二章是刑罰論、第十三章是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