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課綱適用
產品目錄
第六章 釀造食品
第一節 釀造食品之認識
第二節 醬類製造
第三節 酒類製造
第四節 食醋製造
第五節 其他釀造食品
實習第六章 釀造食品
第一節 米麴、米酒、小米酒之釀造及蒸餾
第二節 醬油麴與醬油之製作
第三節 水果酒之製作
第四節 釀造醋之製作
第五節 調理醋之製作
第六節 其他釀造食品之製作
第七章 肉品加工
第一節 肉品加工之認識
第二節 原料肉特性
第三節 肉品加工技術及原理
第四節 肉品加工各論
第八章 乳品及蛋品加工
第一節 乳品及蛋品加工之認識
第二節 原料乳特性與處理
第三節 乳品加工技術及原理
第四節 乳品加工各論
第五節 蛋的特性
第六節 蛋品加工技術及原理
第七節 蛋品加工各論
實習第八章 畜產品加工
第一節 肉製品之製作
第二節 乳製品之製作
第三節 蛋製品之製作
第九章 水產加工
第一節 水產加工之認識
第二節 水產原料特性
第三節 水產加工技術及原理
第四節 水產加工各論
實習第九章 水產品加工
第一節 乾製品製作
第二節 鹽製品製作
第三節 煉製品製作
第十章 低溫保藏食品
第一節 低溫保藏食品之認識
第二節 低溫保藏食品之製造
第三節 低溫保藏食品保存中之品質變化
第四節 解凍方法
第五節 鮮食食品的種類與保鮮技術
第十一章 嗜好性食品
第一節 嗜好性食品之認識
第二節 茶加工技術及原理
第三節 咖啡加工技術及原理
第四節 可可加工技術原理
實習第十一章 產品品質評鑑與行銷
第一節 品質評鑑的方法
第二節 產品失敗原因之探討
第三節 加工產品包裝
第四節 產品推廣行銷
第一節 釀造食品之認識
第二節 醬類製造
第三節 酒類製造
第四節 食醋製造
第五節 其他釀造食品
實習第六章 釀造食品
第一節 米麴、米酒、小米酒之釀造及蒸餾
第二節 醬油麴與醬油之製作
第三節 水果酒之製作
第四節 釀造醋之製作
第五節 調理醋之製作
第六節 其他釀造食品之製作
第七章 肉品加工
第一節 肉品加工之認識
第二節 原料肉特性
第三節 肉品加工技術及原理
第四節 肉品加工各論
第八章 乳品及蛋品加工
第一節 乳品及蛋品加工之認識
第二節 原料乳特性與處理
第三節 乳品加工技術及原理
第四節 乳品加工各論
第五節 蛋的特性
第六節 蛋品加工技術及原理
第七節 蛋品加工各論
實習第八章 畜產品加工
第一節 肉製品之製作
第二節 乳製品之製作
第三節 蛋製品之製作
第九章 水產加工
第一節 水產加工之認識
第二節 水產原料特性
第三節 水產加工技術及原理
第四節 水產加工各論
實習第九章 水產品加工
第一節 乾製品製作
第二節 鹽製品製作
第三節 煉製品製作
第十章 低溫保藏食品
第一節 低溫保藏食品之認識
第二節 低溫保藏食品之製造
第三節 低溫保藏食品保存中之品質變化
第四節 解凍方法
第五節 鮮食食品的種類與保鮮技術
第十一章 嗜好性食品
第一節 嗜好性食品之認識
第二節 茶加工技術及原理
第三節 咖啡加工技術及原理
第四節 可可加工技術原理
實習第十一章 產品品質評鑑與行銷
第一節 品質評鑑的方法
第二節 產品失敗原因之探討
第三節 加工產品包裝
第四節 產品推廣行銷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3199567004
ISBN13 / 9786269982790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9982790
頁數 / 452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9.5*21*2.3
級別 / N:無
重量(g) / 1190
提供維修 / 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