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緝私條例逐條釋義與實務見解

海關緝私條例逐條釋義與實務見解

出版日期:
2024/02/24
79
78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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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述體系分明,清晰易懂,為從事關務相關業務者之最佳參考用書。
‧內容亟其詳盡,舉凡法規沿革、司法判解、釋示函令均有收錄納編。
‧以淺顯易懂方式介紹複雜關務,使讀者得迅速掌握程序進行及案情。
‧選摘近年重要行政爭訟案例,切重爭點所在,為實務操作者所必讀。

內容簡介

‧論述體系分明,清晰易懂,為從事關務相關業務者之最佳參考用書。
‧內容亟其詳盡,舉凡法規沿革、司法判解、釋示函令均有收錄納編。
‧以淺顯易懂方式介紹複雜關務,使讀者得迅速掌握程序進行及案情。
‧選摘近年重要行政爭訟案例,切重爭點所在,為實務操作者所必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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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目錄

沿革與現況
 歷史沿革
 法規現況
逐條釋義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緝私法據及主管機關)
 第2條(通商口岸)
 第3條(私運定義)
 第4條(報運定義)
 第5條(貨價之計算)
第二章 查緝
 第6條(緝私區域)
 第7條(緝私器械)
 第8條(緝私命令與射擊阻行)
 第9條(實施檢查)
 第10條(勘驗、搜索)
 第11條(搜索身體)
 第12條(詢問筆錄)
 第13條(勘驗、搜索之時間限制)
 第14條(勘驗、搜索筆錄)
 第15條(提示身分)
 第16條(協助緝私與逕行查緝)
 第16條之1(犯罪之發現及移送)
第三章 扣押
 第17條(扣押貨物)
 第18條(扣押運輸工具)
 第19條(扣押物之交付保管)
 第20條(扣押物之變賣與處理)
 第21條(提供擔保撤銷扣押)
 第22條(扣押收據)
第四章 罰則
 第23條(抗不遵照之處罰)
 第24條(擅入非通商口岸之處罰)
 第25條(逃避緝獲之處罰)
 第26條(發遞走私信號之處罰)
 第27條(利用運輸工具從事私運之處罰)
 第28條(擅行起卸貨物之處罰)
 第29條(刪除)
 第30條(刪除)
 第31條(未具運送契約載運貨物之處罰)
 第31條之1(實到貨物與運送契約不符之處罰)
 第32條(刪除)
 第33條(刪除)
 第34條(刪除)
 第35條(妨害監管之處罰)
 第36條(私運貨物之處罰)
 第37條(報運不實之處罰)
 第38條(郵包走私之處罰)
 第39條(旅客私運之處罰)
 第39條之1(報運仿冒、盜版品之處罰)
 第40條(攜帶或持有空白發票之處罰)
 第41條(刪除)
 第41條之1(登載不實之處罰)
 第42條(緝私之查核調查權)
 第43條(不正當方法請求減免或沖退稅之處罰)
 第44條(追徵處罰期間)
 第45條(再犯之加重處罰)
 第45條之1(情節輕微之減免處罰)
 第45條之2(沒入之擴充)
 第45條之3(主動更正或陳報)
 第45條之4(沒入物處理費用之負擔)
第五章 處分程序
 第46條(製作處分書及送達)
 第47條(申請復查)
 第48條(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第49條(刪除)
 第49條之1(處分之保全及罰鍰之徵收期間)
第六章 執行
 第50條(保證金抵付或擔保品變價取償)
 第51條(移送強制執行及停止報運措施)
 第52條(刪除)
 第53條(備價購回)
第七章 附則
 第54條(施行日期)
建議代結語

作者介紹

曾正達

1976年生,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系畢業
服役期間擔任軍法預官,辦理軍購合約審查及從事一般法律事務
役畢歷任財政部基隆關稅局擔任課員(查緝走私、辦理行政執行)
財政部關稅總局專員、財政部關務署稽核(研議海關緝私條例修法及解釋)
財政部法制處科長(綜理訴願案件)
財政部關務署科長(綜理查緝法規)
現任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稽核,並長期擔任財政人員訓練所講師,講授「查緝法規」課程,是具有豐富實務經驗並能兼顧法律理論之專業人士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532357005
ISBN13 / 9786263668362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3668362
頁數 / 676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17*3
級別 / N:無
重量(g) / 970
提供維修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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