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知症者之權利保障論: 認知症之法律處方箋

認知症者之權利保障論: 認知症之法律處方箋

出版日期:
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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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知症者具有人性尊嚴,是權利主體,享有權利及得以行使權利,此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自主權、平等權及不受歧視權、不受虐待權及近用司法權等。認知症者之權利主體性應受尊重,其權利享有及權利行使應受保障與支援,推動認知症者之人生、醫療照護及財務等面向的全面預為準備、超前部署,就認知症者而言,更是必要且重要。

內容簡介

認知症者具有人性尊嚴,是權利主體,享有權利及得以行使權利,此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自主權(right to autonomy)、平等權及不受歧視權(right to equality and non-discrimination)、不受虐待權(right to no abuse)及近用司法權(right to access to justice)等。
認知症者之權利主體性應受尊重,其權利享有及權利行使應受保障與支援,推動認知症者之人生(life)、醫療照護(healthcare)及財務(finances)等面向(domain)的全面預為準備、超前部署(advance planning, planning ahead),實踐全面超前部署計畫(advance total planning, ATP),就認知症者而言,更是必要且重要。
持續推動構建認知症友善社區(dementia friendly communities, DFCs)、深化共生社會(inclusive society),是尊重認知症者之權利主體性及保障與支援其權利享有及權利行使,所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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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目錄

目次

序一
序二
序三

Chapter 1 認知症者之權利保障
1-1 認知症者的增加趨勢及因應對策
 1-1-1 認知症者的增加趨勢
 1-1-2 認知症者增加趨勢之因應對策
1-2 認知症、認知能力、意思能力、行為能力及法律能力
 1-2-1 認知症者之認知能力,是逐漸慢性退化
 1-2-2 認知症者之病因(類型)不同,症狀即不全相同
 1-2-3 意思能力與行為能力
 1-2-4 認知症者之意思能力及行為能力
 1-2-5 認知症者之法律能力
 1-2-6 認知症者之預為準備、超前部署
1-3 認知症者之權利保障基軸:主體性
 1-3-1 認知症者是權利主體,不是受保護客體
 1-3-2 CRPD vs.認知症者之權利保障
 1-3-3 認知症者之主體性:權利保障的基軸

Chapter 2 認知症者之自主權:意思能力/意思決定
2-1 認知症者之意思能力再論
 2-1-1 意思能力之基礎原則
 2-1-2 意思能力之判定
2-2 認知症者之意思決定
 2-2-1 意思決定之種類
 2-2-2 意思決定支援及支援意思決定
 2-2-3 我國法制下之意思決定支援
 2-2-4 認知症者之醫療意思決定流程
2-3 認知症者之預為意思決定
 2-3-1 預為意思決定之重要性
 2-3-2 預為意思決定之內容
2-4 認知症者之代替意思決定
 2-4-1 代替意思決定概說
 2-4-2 認知症者之醫療委任代理人
 2-4-3 認知症者之持續財務代理人
 2-4-4 認知症者之監護

Chapter 3 認知症者之平等及不受歧視權
3-1 對認知症者之歧視狀況
 3-1-1 生活上受歧視情形
 3-1-2 法律上受歧視情形
3-2 CRPD有關身心障礙者之平等及不受歧視權
 3-2-1 CRPD第5條:身心障礙者之平等及不受歧視權
 3-2-2 CRPD委員會之一般性意見第6號
 3-2-3 認知症者之平等及不受歧視權
3-3 認知症者平等及不受歧視權之保障

Chapter 4 認知症者之不受虐待權
4-1 認知症者之虐待
 4-1-1 定義
 4-1-2 受虐者vs.施虐者
 4-1-3 虐待之形式
 4-1-4 虐待之危險因子
 4-1-5 虐待之結果
 4-1-6 虐待之因應
4-2 CRPD有關身心障礙者之不受剝削、暴力及虐待權
4-3 認知症者不受虐待權之保障
 4-3-1 認知症者不受虐待權之保障不足
 4-3-2 認知症者不受虐待權保障不足之改進

Chapter 5 認知症者之近用司法權
5-1 CRPD第13條近用司法權
5-2 聯合國「障礙者近用司法之國際原則與指引」
5-3 認知症者近用司法權之保障
 5-3-1 輔助及監護事件程序
 5-3-2 民事訴訟事件程序
 5-3-3 刑事訴訟事件程序
 5-3-4 行政訴訟事件程序
 5-3-5 律師的角色

Chapter 6 認知症者之預為準備、超前部署
6-1 概說:5W1H
 6-1-1 Why:為何要預為準備、超前部署?
 6-1-2 What:要準備哪些事情?
 6-1-3 Who:誰需要準備?
 6-1-4 When:什麼時候開始準備?
 6-1-5 How:如何準備?
 6-1-6 Where:在哪裡準備&保存?
6-2 案例演習
 6-2-1 案例1:成功的故事(自己確診認知症時,如何進行ATP?)
 6-2-2 案例2:淑麗的安排(家人確診認知症時,如何進行ATP?)

Chapter 7 構建認知症友善社區,深化共生社會
7-1 理解、認識、認同及實踐與認知症(者)共生
7-2 建置認知症友善社區、共生社會之法制
 7-2-1 制定「身心障礙者基本法」
 7-2-2 制定「認知症者基本法」
 7-2-3 法制化支援決定機制
 7-2-4 制定「身心障礙者平等法」
 7-2-5 制定「身心障礙者虐待防治法」
 7-2-6 依循CRPD之《民法》法制調整
 7-2-7 調整保障認知症者近用司法權之法制
7-3 從推動認知症友善社區到深化共生社會
 7-3-1 必要性
 7-3-2 目標設定及做法
 7-3-3 邁向共生社會:認知症者獨立生活及共生於社會之權利保障

執筆者介紹
萬國法律事務所「超高齡社會法

作者介紹

萬國法律事務所

1974年10月7日,范光群、陳傳岳、黃柏夫及賴浩敏四位律師共同創立萬國法律事務所,四十五年來持續秉持「心繫公義,實踐法治,服務社會」之經營理念並付諸實際行動。本所目前已發展成為台灣三大法律事務所之一,而於工程法律、民事訴訟、仲裁、刑事辯護、公司投資、銀行證券、勞資關係、海商、保險、公平交易法、科技法律、專利、商標、著作權、營業秘密等全方位法律專門領域,均擁有頂尖之律師團隊,為國內外當事人提供優質專業之法律服務。萬國法律事務所一向關心公益,所內律師們積極參與各項公益活動,深受各界倚賴與肯定。另為與社會大眾分享專業智識結晶,本所除成立財團法人萬國法律基金會,長期發行「萬國法律」雙月刊及定期發行中、英、日文電子報外,並推出一系列企業法律專書。

四十多年來,從傳統工商業開始,以迄網際網路、電子商務興起,乃至新興的生物科技,萬國法律事務所秉持「專業分工、團隊合作、服務客戶」的工作精神,永遠站在經濟發展的第一線,協助國內外的公司、企業家、機構或組織,解決一波接著一波,來自科技與經濟變遷所引發的問題,以達成企業與機構使命,並促成產業升級,經濟持續繁榮發展。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503503004
ISBN13 / 9786263667396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3667396
頁數 / 244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1*14.8*1.6
級別 / N:無
重量(g) / 340
提供維修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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