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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集結長期耕耘青少年工作的夥伴,從劇場工作者、少年調查保護官、諮商心理師、輔導教師、同儕經驗者、大學教授、律師到社工,共同聚焦以學校為基礎的早期干預措施。
透過現身說法,提出思考議題的框架,以法令及輔導知能為基礎,讓第一線教師有著可以對話的語言,描述現象及問題,並避免誤觸法網。藉由經驗與故事的分享
透過現身說法,提出思考議題的框架,以法令及輔導知能為基礎,讓第一線教師有著可以對話的語言,描述現象及問題,並避免誤觸法網。藉由經驗與故事的分享
內容簡介
面對法制變動及典範變遷,實務工作者在除舊布新之際,也不斷地來回於不同的知識主張及實務運作之間修練,摸索回應臺灣在地故事的策略與路徑。
本書集結長期耕耘青少年工作的夥伴,從劇場工作者、少年調查保護官、諮商心理師、輔導教師、同儕經驗者、大學教授、律師到社工,共同聚焦以學校為基礎的早期干預措施。
透過現身說法,提出思考議題的框架,以法令及輔導知能為基礎,讓第一線教師有著可以對話的語言,描述現象及問題,並避免誤觸法網。藉由經驗與故事的分享,刺激更多想像與做法。
產品目錄
導讀/林俊儒
第一章 校園學生用藥議題的看見與介入
第一節 反毒,需要一個村莊一起努力/彭子玲
第二節 在學少年與非法物質使用:現況鳥瞰/王修梧
第三節 相處與談話技巧/吳芷函
第二章 校園回應學生疑似用藥的制度空間
第一節 校園兒少用藥的基本認知/陳玟如
第二節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認識/林俊儒
第三節 提報特定人員名冊的規定/林俊儒
第三章 校園處理學生確實用藥的制度空間
第一節 三軌流程概觀及其工作方向/林俊儒
第二節 召開個案會議的方式與技巧/吳芷函
第三節 校安通報:法規與輔導實務/林俊儒
第四節 兒少保通報:法規與輔導實務/林俊儒、黃子萍、彭偉銓
第五節 司法程序:少年司法與校園的互動/許嘉菱
附錄 少年輔導委員會設置及輔導實施辦法
第一章 校園學生用藥議題的看見與介入
第一節 反毒,需要一個村莊一起努力/彭子玲
第二節 在學少年與非法物質使用:現況鳥瞰/王修梧
第三節 相處與談話技巧/吳芷函
第二章 校園回應學生疑似用藥的制度空間
第一節 校園兒少用藥的基本認知/陳玟如
第二節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認識/林俊儒
第三節 提報特定人員名冊的規定/林俊儒
第三章 校園處理學生確實用藥的制度空間
第一節 三軌流程概觀及其工作方向/林俊儒
第二節 召開個案會議的方式與技巧/吳芷函
第三節 校安通報:法規與輔導實務/林俊儒
第四節 兒少保通報:法規與輔導實務/林俊儒、黃子萍、彭偉銓
第五節 司法程序:少年司法與校園的互動/許嘉菱
附錄 少年輔導委員會設置及輔導實施辦法
作者介紹
作者(依章節順序排列)
彭子玲:烏犬劇場藝術總監
王修梧:臺灣失序者聯盟理事長
吳芷函:輔導教師、諮商心理師
陳玟如:臺北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
林俊儒:政治大學法學院博士候選人、執業律師
黃子萍:更生少年關懷協會社工督導
彭偉銓:新北市少年輔導委員會社工督導
許嘉菱: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少年調查保護官
諮詢協力(依筆畫順序排列)
余文友:資深輔導教師
李昀:臺灣精神受苦者群聚會發起人
林千芩:臺北地方法院少年調查保護官
張淑慧:臺灣照顧管理協會理事長
黃旭田:司改會董事長、執業律師
潘蓓臻:司改會組織倡議部副主任
審閱委員(依筆畫順序排列)
李俊宏:嘉南療養院成癮暨司法精神醫學科主任
李思賢:臺灣師範大學衛生促進與衛生教育學系教授、台灣減害協會理事長
陳娟瑜:陽明交通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教授
謝如媛: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主編簡介
林俊儒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博士候選人,現任偵理法律事務所律師。研究領域為刑事政策、法與社會,特別是藥事毒品法、原住民族司法。
彭子玲:烏犬劇場藝術總監
王修梧:臺灣失序者聯盟理事長
吳芷函:輔導教師、諮商心理師
陳玟如:臺北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
林俊儒:政治大學法學院博士候選人、執業律師
黃子萍:更生少年關懷協會社工督導
彭偉銓:新北市少年輔導委員會社工督導
許嘉菱: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少年調查保護官
諮詢協力(依筆畫順序排列)
余文友:資深輔導教師
李昀:臺灣精神受苦者群聚會發起人
林千芩:臺北地方法院少年調查保護官
張淑慧:臺灣照顧管理協會理事長
黃旭田:司改會董事長、執業律師
潘蓓臻:司改會組織倡議部副主任
審閱委員(依筆畫順序排列)
李俊宏:嘉南療養院成癮暨司法精神醫學科主任
李思賢:臺灣師範大學衛生促進與衛生教育學系教授、台灣減害協會理事長
陳娟瑜:陽明交通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教授
謝如媛: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主編簡介
林俊儒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博士候選人,現任偵理法律事務所律師。研究領域為刑事政策、法與社會,特別是藥事毒品法、原住民族司法。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472565003
ISBN13 / 9786263662292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3662292
頁數 / 200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17*1
級別 / N:無
重量(g) / 約360g
提供維修 / 無
退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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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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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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