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書《醫療過失刑事判決選集(上)》由三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醫療過失刑事責任判斷之基礎概念介紹,功能僅於全書之導引,透過體系性整理最高法院見解,協助閱讀者瞭解醫療過失刑事處罰規定與相關刑法過失犯罪概念之實際運用。第二部分是醫療案例之研究,第三部分是分析與評論。
內容簡介
本書《醫療過失刑事判決選集(上)》由三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醫療過失刑事責任判斷之基礎概念介紹,功能僅於全書之導引,透過體系性整理最高法院見解,協助閱讀者瞭解醫療過失刑事處罰規定與相關刑法過失犯罪概念之實際運用。第二部分是醫療案例之研究,第三部分是分析與評論。
在每則刑事判決案例介紹後,加入延伸思考問題。不同於一般案例集常見之「評釋」或「評析」,本書從前導之判決事實與判決理由中,找到可以進一步討論之問題,增進閱讀者對案例之理解與認識。
產品目錄
前言
第一部分:基礎理論:醫療過失刑事責任判斷之基礎概念
第二部分:案例研究
(一)有罪判決
第一案 急性心肌梗塞誤診案
第二案 車禍頭痛誤認案
第三案 酒精成癮症未早期診斷案
第四案 診所產後大出血誤診案
第五案 酮酸中毒延誤治療案
第六案 疝氣手術併胸痛未轉診案
第七案 酒後跌倒誤診案
第八案 產後大出血誤診案
第九案 診所頭痛昏迷未轉診案
第十案 診所上呼吸道感染誤診案
第十一案 鋼筋撕裂傷延誤治療案
第十二案 肺部軟組織延誤治療案
第十三案 安眠藥物自殺誤認案
第十四案 車禍腹痛延誤治療案
第十五案 診所陰道整形手術呼吸抑制案
第十六案 頸部雙腔導管手術頸胸瘀血案
第十七案 包皮手術龜頭截肢案
第十八案 診所抽脂手術風險案
第十九案 診所剖腹產大出血案
第二十案 診所抽脂手術全身麻醉案
第二十一案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心包填塞案
第二十二案 腹腔鏡手術下腹主動脈裂傷案
第二十三案 甲狀腺亢進者骨折手術麻醉案
第二十四案 總膽管取石術腹痛未照會案
第二十五案 子宮次全切除術發燒案
第二十六案 診所拉皮手術麻醉急救案
第二十七案 腹腔鏡膽囊切除術心跳停止案
第二十八案 診所白內障手術損傷案
第二十九案 診所抽脂等多手術無呼吸案
第三十案 診所抽脂手術腳部燙傷案
第三十一案 待營診所拉皮手術心律不整案
(二)無罪判決
第一案 高燒敗血症案
第二案 急性主動脈剝離案
第三案 毒癮病患意識改變案
第四案 診所嵌入性脫腸案
第五案 溢奶發生吸入性肺炎案
第六案 洗澡滑倒腸胃道破裂案
第七案 後胸手術穿刺抽水案
第八案 胎盤早期剝離死胎案
第九案 心導管後全髖關節置換案
第十案 車禍拔管後抽痙案
第十一案 肺部轉移腫瘤案
第十二案 診所胎心音減速引產案
第十三案 紅寶石雷射治療雙眼傷害案
第十四案 診所剖腹產羊水栓塞案
第十五案 急性心肌梗塞術後在家猝死案
第十六案 診所藥物過敏休克案
第十七案 心肌梗塞急救時機案
第十八案 骨折用藥過敏性休克案
第十九案 員工健檢後肺癌腦轉移案
第二十案 膽囊息肉持續追蹤案
第二十一案 跌倒骨折移位案
第二十二案 結核性心包膜炎用藥副作用案
第三部分:分析與評論
參考文獻
附錄 一審無罪判決集
索引
謝辭
第一部分:基礎理論:醫療過失刑事責任判斷之基礎概念
第二部分:案例研究
(一)有罪判決
第一案 急性心肌梗塞誤診案
第二案 車禍頭痛誤認案
第三案 酒精成癮症未早期診斷案
第四案 診所產後大出血誤診案
第五案 酮酸中毒延誤治療案
第六案 疝氣手術併胸痛未轉診案
第七案 酒後跌倒誤診案
第八案 產後大出血誤診案
第九案 診所頭痛昏迷未轉診案
第十案 診所上呼吸道感染誤診案
第十一案 鋼筋撕裂傷延誤治療案
第十二案 肺部軟組織延誤治療案
第十三案 安眠藥物自殺誤認案
第十四案 車禍腹痛延誤治療案
第十五案 診所陰道整形手術呼吸抑制案
第十六案 頸部雙腔導管手術頸胸瘀血案
第十七案 包皮手術龜頭截肢案
第十八案 診所抽脂手術風險案
第十九案 診所剖腹產大出血案
第二十案 診所抽脂手術全身麻醉案
第二十一案 冠狀動脈繞道手術心包填塞案
第二十二案 腹腔鏡手術下腹主動脈裂傷案
第二十三案 甲狀腺亢進者骨折手術麻醉案
第二十四案 總膽管取石術腹痛未照會案
第二十五案 子宮次全切除術發燒案
第二十六案 診所拉皮手術麻醉急救案
第二十七案 腹腔鏡膽囊切除術心跳停止案
第二十八案 診所白內障手術損傷案
第二十九案 診所抽脂等多手術無呼吸案
第三十案 診所抽脂手術腳部燙傷案
第三十一案 待營診所拉皮手術心律不整案
(二)無罪判決
第一案 高燒敗血症案
第二案 急性主動脈剝離案
第三案 毒癮病患意識改變案
第四案 診所嵌入性脫腸案
第五案 溢奶發生吸入性肺炎案
第六案 洗澡滑倒腸胃道破裂案
第七案 後胸手術穿刺抽水案
第八案 胎盤早期剝離死胎案
第九案 心導管後全髖關節置換案
第十案 車禍拔管後抽痙案
第十一案 肺部轉移腫瘤案
第十二案 診所胎心音減速引產案
第十三案 紅寶石雷射治療雙眼傷害案
第十四案 診所剖腹產羊水栓塞案
第十五案 急性心肌梗塞術後在家猝死案
第十六案 診所藥物過敏休克案
第十七案 心肌梗塞急救時機案
第十八案 骨折用藥過敏性休克案
第十九案 員工健檢後肺癌腦轉移案
第二十案 膽囊息肉持續追蹤案
第二十一案 跌倒骨折移位案
第二十二案 結核性心包膜炎用藥副作用案
第三部分:分析與評論
參考文獻
附錄 一審無罪判決集
索引
謝辭
作者介紹
蔡蕙芳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專業學院教授、醫學院學士後醫學系合聘教授
研究專長:刑法、刑事訴訟法、資訊法、證據法、醫事刑法
蘇宜成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專業學院合聘副教授
研究專長:國際專利法、生物科技與法律(含生醫倫理)、專利授權與技術轉移、英美法、生技在醫藥與農業應用的智財分析
陳惠芬
長照護理師
研究專長:醫療機構管理、醫療法、護理人員法、長期照顧服務法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專業學院教授、醫學院學士後醫學系合聘教授
研究專長:刑法、刑事訴訟法、資訊法、證據法、醫事刑法
蘇宜成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專業學院合聘副教授
研究專長:國際專利法、生物科技與法律(含生醫倫理)、專利授權與技術轉移、英美法、生技在醫藥與農業應用的智財分析
陳惠芬
長照護理師
研究專長:醫療機構管理、醫療法、護理人員法、長期照顧服務法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428384009
ISBN13 / 9786263662100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3662100
頁數 / 404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17*2.1
級別 / N:無
重量(g) / 約690g
提供維修 / 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