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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創新事業是一種新興的商業模式,強調同時實現社會、環境和經濟效益,已經成為全球關鍵趨勢。本書以法律角度探討社會創新事業的法制發展與相關法律問題,提供了豐富實用的專業知識與實務案例,協助社會創新事業在法制環境下順利發展。
內容簡介
社會創新事業是一種新興的商業模式,強調同時實現社會、環境和經濟效益,已經成為全球關鍵趨勢。本書以法律角度探討社會創新事業的法制發展與相關法律問題,提供了豐富實用的專業知識與實務案例,協助社會創新事業在法制環境下順利發展。本書的目標讀者為關注社會創新事業、企業社會責任、ESG、社會投資、社會企業、社會創新法律與實務的學者、專業人士、社會企業∕社會創新組織的創辦人、投資人、政府相關機關、學生以及關心永續發展的朋友。社會創新是「眾人之事,眾人扶之」,期盼本書提供的實用法律知識與啟示,能讓台灣社會創新事業未來的法制發展,發揮導引典範與推動社會思潮的強大社會功能,除讓傳統企業肩負ESG的社會責任外,更要透過制定友善合宜的法令,塑造並促進公共利益的市場機制,支持社會創新事業的發展與包容性經濟的成長。
產品目錄
第一章 從傳統企業到社會創新事業的永續發展新趨勢
第二章 社會創新事業型態選擇
第三章 社會創新事業的設立、負責人責任及法律風險管理
第四章 社會創新事業之資訊揭露
第五章 社會創新事業修法建議
第六章 永續發展與社會創新發展政策
第七章 影響力投資與永續投資(ESG)
第八章 企業整合社會創新行動的策略及影響力
第九章 非營利組織的社會創新實踐─以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為例
第十章 社會創新實務案例─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社會創新事業型態選擇
第三章 社會創新事業的設立、負責人責任及法律風險管理
第四章 社會創新事業之資訊揭露
第五章 社會創新事業修法建議
第六章 永續發展與社會創新發展政策
第七章 影響力投資與永續投資(ESG)
第八章 企業整合社會創新行動的策略及影響力
第九章 非營利組織的社會創新實踐─以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為例
第十章 社會創新實務案例─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吳盈德:中國文化大學法學院院長兼系主任
陳盈如: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朱德芳: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陳言博:臺灣輝能科技法務處長
洪令家: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主任委員暨總經理
江永禎: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法官
康廷嶽:台灣經濟研究院研究八所副所長暨研究員
吳道揆:台灣影響力投資協會共同創辦人及執行長,2022金書獎「影響力投資」作者,輔仁大學兼任副教授,永續顧問,新創導師
陳一強:活水影響力投資總經理∕共同創辦人、台灣影響力投資協會副理事長
王儷玲:國立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國立政治大學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國立政治大學Amundi投資創新研究中心主任、中華民國退休基金協會理事長
黃正忠:KPMG亞太區ESG負責人、安侯永續發展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侯家楷:KPMG安侯永續發展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協理
邱瑾凡:KPMG安侯永續發展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顧問師
蔣念祖:國立東華大學財務金融系助理教授、社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榮譽理事長
許又仁:沃畝股份有限公司(元沛農坊)創辦人
主編簡介
方元沂
現職: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永續創新學院院長
經歷:中國文化大學教務長、學務長、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財經組主任、臺北大學法學院法律系、東吳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美國紐約州執業律師、金融評議中心評議委員、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審查委員、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查委員、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吳盈德:中國文化大學法學院院長兼系主任
陳盈如: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朱德芳: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陳言博:臺灣輝能科技法務處長
洪令家: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主任委員暨總經理
江永禎: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法官
康廷嶽:台灣經濟研究院研究八所副所長暨研究員
吳道揆:台灣影響力投資協會共同創辦人及執行長,2022金書獎「影響力投資」作者,輔仁大學兼任副教授,永續顧問,新創導師
陳一強:活水影響力投資總經理∕共同創辦人、台灣影響力投資協會副理事長
王儷玲:國立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國立政治大學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國立政治大學Amundi投資創新研究中心主任、中華民國退休基金協會理事長
黃正忠:KPMG亞太區ESG負責人、安侯永續發展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侯家楷:KPMG安侯永續發展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協理
邱瑾凡:KPMG安侯永續發展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顧問師
蔣念祖:國立東華大學財務金融系助理教授、社團法人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榮譽理事長
許又仁:沃畝股份有限公司(元沛農坊)創辦人
主編簡介
方元沂
現職: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永續創新學院院長
經歷:中國文化大學教務長、學務長、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財經組主任、臺北大學法學院法律系、東吳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美國紐約州執業律師、金融評議中心評議委員、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審查委員、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查委員、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395517004
ISBN13 / 9786263660953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3660953
頁數 / 352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1*14.8*1.8
級別 / N:無
重量(g) / 約490g
提供維修 / 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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