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美之心: 你的美感 AI學不會

學美之心: 你的美感 AI學不會

出版日期:
2026/01/19
79
480379
查詢門市庫存
「人生即藝術,藝術即人生。」
在生活體驗美感經驗,將生命化為藝術創作。

內容簡介

「人生即藝術,藝術即人生。」
在生活體驗美感經驗,將生命化為藝術創作。

在人工智慧興起的時代,如何重新找回自己的審美能力?

「每個人都可以將個人的生命活成藝術。」──于國華

作者于國華繼《學美之旅》走訪各地接觸美好的人事物廣受回響後,回歸最初的感動,以「如何培養審美的心」為著墨,回望個人生命經驗,透過文字記錄日常生活的體悟,審視內心為美觸動的每個瞬間。從打開五感到覺察感受,進而將欣賞轉化為創造,在生活中練習感受光影、氣味、節奏、溫度,讓審美成為自我與世界對話的途徑。
作者帶領讀者從整理個人回憶開始,經由感官、記憶與思考的鍛鍊,每個人都能培養美感創造力,在日常實踐美感經驗,用心創造自己的美,體驗生命的時時刻刻,是人類得天獨厚的能力,也是成就人生美滿的關鍵。
于國華長年投入文化工作現場,深入接觸地方風土與人文現場,多年的採訪、研究與寫作成為他豐厚的美感養分。從《學美之旅》到《學美之心》,讀者得以完整走過一趟身體實踐到心靈探索的學美之路。
《學美之心》全書收錄的篇章從一朵花、一盞茶、一首詩、一段旋律、一個生活場景,點滴的生命記憶如彩色絲線編織成錦繡,形塑出屬於個人的審美心境,豐富生命,最終達到學美的理想境界。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推薦序 慢慢走,欣賞啊!「學美之心」正在呼喚你 吳靜吉
推薦序 以心為鏡的學美之路 朱宗慶
推薦序 從世界行腳到心靈探索:于國華的美學歷程 廖仁義

自序

輯一 美即存在
學美,從「心」開始
在日常生活中審美:練心
用心,成就生命圓滿之美
輯二 感與興
啟動注意力
騎單車的Top Gun
夜行巴士,一個人回家
野狼與豪邁
沙漠上空的飛行
輯三 覺與察
觀照自己的感覺和反應
獨木舟上的翻滾
再拚四公里,說一輩子
汽車、風格,與快意人生的價值
走向記憶黑洞,找回失落的生命
輯四 意與識
意象生成與自我意識
高速鐵路與生命的票價
公共汽車和木棉,以及斷線的綺思
記憶的鐵軌,愛情的火車
達達坐船去旅行
輯五 「意象」為「象」
生命煉金術
冬天最後一盆火
爸爸的三條長褲
外公送我的彩虹
月臺上的鐘,與暗黑的聖堂

後記 給讀者的「學美」建議
延伸閱讀
作者簡介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于國華
北京大學藝術學院博士。現任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藝術行政與管理研究所副教授,兼任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第三屆董事,家樂福文教基金會、新故鄉文教基金會、吳靜吉創造力文教基金會董事。曾任澳門理工學院文化創意產業教學暨研究中心客座副教授,學學國際文化創意事業公司執行長,中華民國表演藝術協會理事長、秘書長,聯合報、民生報資深記者。
曾獲第十屆臺灣傑出新聞人員研究獎、2005年兩岸新聞報導獎等。出版《學美之旅》、《敲星擊月──擊樂明星成長記事》、《玲蘭清音──陳郁秀的人生行履》、《流留補償:基於生態博物館視野的鄉村文化產業研究》、《萬物糧倉‧大地慶典》等。

各界推薦

▍各界名家專文推薦──
《學美之旅》與《學美之心》互為表裡、互補融合:前者「敘說身體如何行走」,後者「探討心靈如何感受」。學美的最高境界是「知行合一」,讓感受與行動在生活中相互印證。
──吳靜吉(國立政治大學名譽教授)
在AI迅速介入人類創作的今日,《學美之心》的出現格外有意義,因為人工智慧可以模仿風格、生成語言與圖像,卻無法生成「意」。誠摯推薦大家,一起來「學美」!
──朱宗慶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講座教授)
從《學美之旅》到《學美之心》,我們看見于國華從世界行腳到心靈探索的美學歷程。
──廖仁義 (國立臺灣美術館前館長)

名人推薦
吳靜吉(國立政治大學名譽教授)
朱宗慶(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講座教授)
廖仁義 (國立臺灣美術館前館長)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3071127005
ISBN13 / 9786264441292
ISBN10 /
EAN貨碼 / 9786264441292
頁數 / 272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14.8*21*1.68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