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務們一個個的盲目或趨利地服從與枉斷,鑄成一整個時代的悲劇。
讓人痛苦的,是我們沒有告別「指鹿為馬」的時代惡習,
是什麼就說不是什麼,不是什麼就說是什麼。
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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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不容掩耳盜鈴! 特務們一個個的盲目或趨利地服從與枉斷,鑄成一整個時代的悲劇。 讓人痛苦的,是我們沒有告別「指鹿為馬」的時代惡習, 是什麼就說不是什麼,不是什麼就說是什麼。 白色恐怖統治時代軍法審判辯護律師的真實身分到底是什麼? 台灣的第一個本土政黨形成的歷史與成立的過程真相為何? 這一段歷史對台灣政治文化與民主的基礎的影響是什麼? 在白色恐怖統治漫長的歷史裡,像謝長廷這樣一個人到底是誰?像謝長廷這樣的人在那段時間又有多少人? 眼前是一座「歷史認知」的迷宮正考驗著屬於恐怖統治倖存者的我們這一代人,能否提起勇氣回頭按圖索驥再走一遭悲慘的過往撿起被遺落的真相? 這是一場對倖存者及其後代的「道德義務」試煉,歷史張著大眼睛瞪著看,看臺灣社會到底還在不在乎作為一個「人」去探究真理的熱情與自由? 「美麗島辯護律師團」當年是什麼身分,一直是對歷史清醒的人,心中的大疑問。從千禧年陳水扁律師當選總統,張俊雄律師、謝長廷律師、蘇貞昌律師相繼擔任行政院長之後,曾盼望他們會全面打開戒嚴時期 的檔案,讓台灣有信史,釐清忠與奸之分,奉獻與出賣之別。 這本來就是政黨輪替的首要工程之一。只是事與願違,當這群辯護律師們掌權後,卻聯手把全部檔案視為禁臠。只准自己和其御用學者可以接近,掩蓋自己的過往,並選擇性的披露黨內外異己的資料進行政治鬥爭。 蘇格拉底在廣場上這樣對法官們說: 「關於法庭的表現,我不認為向法官求情,或通過這樣做而被判無罪是正當的,除以之外,受審者必須把事實告訴法官,並提供證據使他們信服。法官並不是坐在那裡把公正當作一種恩惠來分發,而是要決定公正在哪裡,他們發誓不按個人好惡來定案,而是依法作出公正的判決。」 在某個種意義上, 我的原告謝長廷把一件不該上法庭的歷史「真相」逼上法庭, 還妄想借諸位法官們之手來殺死真相, 這是何等滔天大罪, 所以「我實際上不是在為自己辯護,而是在為你們辯護」。 本書揭露答辯書十多萬字,闡述台灣白色恐怖時代的歷史特徵,剖析特務統治的面貌,旁徵博引提出註釋說明出處,證據共281項。 真相既出,則不動如山,再不是巧唇訛舌能彈動。 經法院公證人公證的證詞,向天、向歷史傾訴一生為台灣爭自由,為終結台灣殖民地命運的奮鬥者的心境……。 |
產品目錄
序
真相,不容掩耳盜鈴/施明德
申辯書
前言
戰敗
誣告
十分恭順的人
政治禁忌
耳目
叛亂匪諜
乖乖
親身見聞
口述歷史
臥底
人生的路
崇拜
京都
辯護
田雨
春雨
悲戚政治犯
借鏡
圓山
沒有黨名的黨
台灣民主黨
洩密
雷震海光
絕食
情書
真話
辯論狀
本件源起
原告聲請調查99年度訴字第1701號卷宗即無可採
無論告人「妨害選舉」或「毀謗」都抹煞不掉自己的過去
指證特務之艱難
謝長廷一路走來的傳奇運氣
一九八二、謝長廷、阮成章與二十萬
製造能讓人「誤信」的公文證據
「函查」公文的詐術
請鬼開藥單
抓耙子何時了?
亂問虛答
查調查局有「多達二百筆光華專案」
調查局想包庇誰?
跋
美麗島事件蒙難者證詞
淹沉於歷史檔案的二十萬
作者後記
那一年,他們封存在東京的青春
司法行政部調查局光華專案小組世運安全工作專案目錄暨工作專報
國家檔案
誘捕施明德案(響尾蛇計畫)工作報告
戡亂時期檢肅匪諜舉辦聯保辦法
政治犯出獄「保結書」之具保須知
幫政治犯作保之保結書
政治犯出獄之保證書
施明雄出獄所簽誓詞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特種調查局情報報告(中華民國六十九年二月九日)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特種調查局情報報告(中華民國六十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台灣警備總司令部特種調查局情報報告(中華民國六十九年三月一日)
國防部軍法處公文簽:受人施明德六月二十六日接見施明珠談話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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