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入淺出,知性、趣味性、理論與實用兼具的跨域新作
◆如何平衡藝術創作自由與保護創作者權益之間的矛盾
◆如何融合視覺藝術特性與著作權法體系共性的扞格
◆如何調和文化資產保護規範與著作權法的衝突
◆如何解決AI生成圖像與傳統藝術創作權利歸屬的困惑
內容簡介
劉文仕博士以宏觀的視野,搭建法律與藝術溝通的橋樑
深入淺出,知性、趣味性、理論與實用兼具的跨域新作
藝術的認識.創作的意識.法律的知識
什麼是藝術?藝術家如何解釋藝術?
法律人如何界定藝術?司法體系怎麼看待藝術?
藝術表現自由,絕對或相對?藝術自由有無邊界?
猥褻、藝術,誰認定?怎麼認定?
重製、改作、仿作、抄襲、偽畫,如何分辨?
挪用、戲仿,如何將他人智慧合理轉化成自己的創作?
時尚藝術化,歷史名畫過了著作權保護期就可自由使用?
AI生成藝術,有無著作權?如何取得著作權?誰的權?
藝術法是以「藝術」領域為核心,整合相關法律規範的跨學科概念;旨在研究與解決藝術品的創作、權利取得與保護、行為規範、展覽、交易、流通、收藏等相關的法律問題。涉及領域極其廣泛而豐富,不僅關係到藝術家的人格權、財產權、創作的表達權及其規範,更重要的是關係到藝術創造的激勵、社會對藝術品的審美需求,以及藝術品的合理流通與傳承。所有與藝術(特別是視覺藝術)創作相關的法律制度、法律行為、司法裁判與國際公約都是其研究的課題。要旨包括:
◆如何平衡藝術創作自由與保護創作者權益之間的矛盾
◆如何融合視覺藝術特性與著作權法體系共性的扞格
◆如何調和文化資產保護規範與著作權法的衝突
◆如何解決AI生成圖像與傳統藝術創作權利歸屬的困惑
聯合推薦
丁詩同︱臺灣大學副校長︱
王榮文︱遠流出版公司董事長︱
林昱梅︱中興大學法政學院院長︱
翁素蕙︱臺大產學交流發展協會理事長︱
張平沼︱台灣商業聯合總會理事長/收藏家︱
莊連東︱臺灣師範大學藝術學院院長︱
郭麗珍︱臺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研究所所長︱
陳愷璜︱臺北藝術大學校長︱
黃啟瑞︱臺北大學商學院院長︱
廖仁義︱國立臺灣美術館前館長︱
產品目錄
法律與藝術的深入對話與連結 陳愷璜
為臺灣美術史研究增添法律為主題的研究路徑 廖仁義
第一章 《藝術法》不是一部法律
第一節 《藝術法》或《藝術與法律》
第二節 藝術法的重要性
第三節 哪些人需要藝術法的知識
第四節 藝術法的論述範圍
第二章 法律語境下的藝術
第一節 藝術是什麼
第二節 藝術的法律爭議
第三節 如何界定藝術的法律概念
一、藝術的類別
二、藝術品的法律內涵
三、法官的審美品味中立
第三章 藝術創作自由的邊界
第一節 從一幅畫說起
第二節 藝術自由的憲法思考
第三節 色情與創作自由的角力
一、裸體、性與淫穢色情
二、猥褻的法律規定與司法認定
三、認定標準的進化: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為例
四、兒童的特別保護
第四章 創作主體的權利
第一節 權利主體
一、原則
二、例外
第二節 權利的取得
一、著作權的產生
二、取得著作權利的實質要件
三、思想與表達區分原則
四、思想與表達合併原則
第三節 著作人格權
一、概說
二、公開發表權(又稱「披露權」)
三、署名權(又稱「歸屬權」)
四、禁止不當修改權(又稱「保護作品完整權」)
五、禁止貶損性對待權
第四節 著作財產權
一、概說
二、重製權
三、改作權
第五章 藝術創作行為規範
第一節 模仿、抄襲與剽竊
一、複製(模仿)是好是壞
二、藝術史上首宗「抄襲」官司
三、如何認定抄襲、剽竊
四、畫虎不成也是貓
第二節 仿作與偽畫
一、法的不為與不得不為
二、巴爾札克的一篇小說與偽畫態樣
三、偽畫的法律責任
四、偽畫的違法性意識
第六章 合理使用及其適用
第一節 合理使用
一、著作權法的利益平衡機制
二、合理使用的法律性質
三、「轉化性」是合理使用的重要關鍵
四、轉化性如何確定
五、我國著作權法相關規定
第二節 挪用
一、概念界定及其對著作權法的挑戰
二、挪用與合理使用
三、藝術挪用的關鍵法律爭議
第三節 戲仿
一、戲仿的概念及其與挪用的關係
二、戲仿在著作權法上的定位與特徵
第四節 時尚藝術化
一、概說
二、時尚藝術化的策略
三、時尚藝術化的法律衝突
第七章 AI生成藝術的法律疑義
第一節 AI生成藝術是數位藝術的一種類型
第二節 數位藝術的特徵與法律特性
一、數位藝術的特徵
二、數位藝術存在的法律特性
三、數位藝術衍生影像的權利歸屬
第三節 AI 生成藝術的法律難題
一、概念
二、AI來襲藝術家何去何從
三、各國對AI生成藝術與著作權關係的因應
四、AI生成藝術與著作權法的主要爭點
作者介紹
公職經歷
監察院副秘書長、行政院法規會主任委員
內政部民政司長、台北縣政府法制室主任
立法院法制委員會科長、宜蘭縣政府法制股科員
教學經歷
東吳大學專技副教授、警大法研所助理教授
國家考試典試委員、口試委員
國家文官學院講座、司法官學院講座
臺灣師範大學藝術學院EMAM班講座
學 歷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畢業
文化大學中山學術研究所法學博士
臺灣師範大學美術學系藝術學碩士
著 作
藝術法(遠流,2025)
地方制度法釋義(五南,2025六版)
文官說法——臺灣地方制度講古(遠流,2017)
情色危機——性交易管理法制解讀(元照,2013)
地方分權改革新趨勢(晶典文化,2012)
地方制度改造的憲政基礎與問題(學林,2003)
刑法類推與司法造法(學林,2001)
地方立法權(學林,2000)
全球化下臺灣垂直分權體系的變革:借鑒法國地方治理發展經驗(博士論文2011)
互動式數位藝術介於虛實之間的法律難題(碩士論文,2020)
規格
退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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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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