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以見解獨特的研究見長。本書集合了他多年來對中國經濟的研究心得,主要透過講述理念、法治和自由的重要性,呈現出國家的成功取決於領導人的改革理念,並指出政府、資本家、企業家等須各司其職才能令國家進步和持續創新。
內容簡介
「我始終認為,社會科學家最重要的職責是通過創造和傳播知識幫助人們樹立正確的觀念。中國必須堅持正確的理念並繼續在自由化的軌道上前進。」—張維迎
作者以見解獨特的研究見長。本書集合了他多年來對中國經濟的研究心得,主要透過講述理念、法治和自由的重要性,呈現出國家的成功取決於領導人的改革理念,並指出政府、資本家、企業家等須各司其職才能令國家進步和持續創新。
作者介紹
張維迎
1959年生於陝西省吳堡縣。1982年獲西北大學經濟系學士學位;1984年獲碩士學位,同年進入國家體改委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所,直接參與中國經濟改革政策的研究;1990年9月入牛津大學就讀,1992年獲經濟學碩士學位,1994年獲博士學位;1994年8月回北京大學任教。
張維迎是中國最重要的經濟學家之一,率先完整提出「市場、計畫經濟雙軌制」,成為近三十年來中國市場改革的基礎思想。他也是「產權學派」的代表人,制強調中國市場經濟應該建立在明確的個人財產權基礎之上,揚棄國有制度。也因此,他與接受國有制度的「競爭學派」代表人林毅夫形成鮮明對比,兩人各執當今中國市場兩大學術理論之牛耳。
他的文字具有雄辯的魅力,處處引證數據,以鏗鏘之諍言力陳中國一定要廢貪去腐,健全自由市場經濟,同時疾呼中國擁抱民主,建立法治,讓政府接受法律的約束,才能從人口大國轉型為真正的經濟大國。他的論點鏗鏘,勇敢無懼,充分展現了一位真正學者的不撓風骨。
擔任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經濟學教授,院長,北京大學網路經濟研究中心主任。主要著作包括:《企業的企業家-契約理論》(1995),《博弈論與資訊經濟學》(1996),《企業理論與中國企業改革》(1999),《產權、政府與信譽》(2001),《資訊、信任與法律》(2003),《大學的邏輯》(2004),《論企業家》(2004再版),《產權、激勵與公司治理》(2005),《競爭力與企業成長》(2006),《價格、市場與企業家》(2006),《中國改革30年》(2008)等。另有數十篇中英文學術論文在國內外權威期刊發表。
1959年生於陝西省吳堡縣。1982年獲西北大學經濟系學士學位;1984年獲碩士學位,同年進入國家體改委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所,直接參與中國經濟改革政策的研究;1990年9月入牛津大學就讀,1992年獲經濟學碩士學位,1994年獲博士學位;1994年8月回北京大學任教。
張維迎是中國最重要的經濟學家之一,率先完整提出「市場、計畫經濟雙軌制」,成為近三十年來中國市場改革的基礎思想。他也是「產權學派」的代表人,制強調中國市場經濟應該建立在明確的個人財產權基礎之上,揚棄國有制度。也因此,他與接受國有制度的「競爭學派」代表人林毅夫形成鮮明對比,兩人各執當今中國市場兩大學術理論之牛耳。
他的文字具有雄辯的魅力,處處引證數據,以鏗鏘之諍言力陳中國一定要廢貪去腐,健全自由市場經濟,同時疾呼中國擁抱民主,建立法治,讓政府接受法律的約束,才能從人口大國轉型為真正的經濟大國。他的論點鏗鏘,勇敢無懼,充分展現了一位真正學者的不撓風骨。
擔任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經濟學教授,院長,北京大學網路經濟研究中心主任。主要著作包括:《企業的企業家-契約理論》(1995),《博弈論與資訊經濟學》(1996),《企業理論與中國企業改革》(1999),《產權、政府與信譽》(2001),《資訊、信任與法律》(2003),《大學的邏輯》(2004),《論企業家》(2004再版),《產權、激勵與公司治理》(2005),《競爭力與企業成長》(2006),《價格、市場與企業家》(2006),《中國改革30年》(2008)等。另有數十篇中英文學術論文在國內外權威期刊發表。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549746007
ISBN13 / 9789629376246
ISBN10 /
EAN貨碼 / 9789629376246
頁數 / 332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1x14.5x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