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書找不到的網紅行銷最佳實務: 把流量變營收的獲利祕訣, 不用花大錢, 只要找到1,000位鐵粉就能辦到

教科書找不到的網紅行銷最佳實務: 把流量變營收的獲利祕訣, 不用花大錢, 只要找到1,000位鐵粉就能辦到

期:
2018/02/26
9
340306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第一本教你不花大錢,就把流量變成營收的網紅行銷最佳實務。

書裡面提到的方法,你翻遍所有行銷學教科書也找不到。



◎身在社會底層,我該如何取得「話語權」?

◎網紅傳播和傳統媒體的大眾傳播,哪裡背道而馳?網紅行銷哪裡和品牌行

銷正相反?

◎實體店家沒人來,網路電商沒流量,馬雲口中的新零售解藥,到底在哪裡?

◎創造流量可有捷徑?流量怎麼變成錢?



想替公司打知名度、替產品建立品牌、粉絲管理、甚至議題創造……

行銷3.0、行銷4.0都沒法教,你現在需要的是網紅行銷學。



作者為復旦大學管理學博士劉國華、上海外國語大學博士張鵬、華中科技大學博士

鄧新明,他們將理論與網紅現象結合,給你第一本網紅行銷最佳實務。



◎網路帶來強大風口,如何順勢而飛 :



●電商引流遇困境,成了網紅經濟起飛點。

買廣告、搜尋引擎的關鍵字,實際推廣效益都不如請網紅引流。

從互動中觀察用戶的消費習慣,再藉由忠實粉絲將商品資訊推廣出去,

提高曝光度與潛在客群。

      

●話語權,不再是頂端結構的專利。

即使身處社會底層,依然與傳統媒體一樣有影響力。你怎麼取得話語權?

已有百萬粉絲的顧爺和姜老刀的故事,可以參考。



◎普通人就這麼成為紅久賺大的網路名人




●觸及內心的痛點,才會引發傳播風暴。

當內容觸發到情感、有深度、新奇、八卦、充滿爭議和貼近生活,

都可能引起大眾共鳴。例如:知名作家張嘉佳的睡前故事、明星王菲的化妝台

、甚至是網紅罵戰,都能引發傳播風暴。

     

●從經營「品牌」,變成先經營「人」。

資訊爆炸造成品牌辨識度降低,「人性化」的溝通方式成為關鍵,

如果粉絲有需求時,能夠馬上聯想到這個「人」(而非商品),那就成功了。

   

◎擁有多少粉絲,才足以維持生活?獲利模式才會產生?

 

●1,000位忠實粉絲原理,重要在於「分類」。

培養1,000位忠實粉絲,跟他們建立直接關係,就能夠維持基本生活。

這1,000個鐵粉,怎麼吸住?又該怎麼分類?



●給他娛樂+製造關注+團隊操作=$。

社群是否有影響力,在於粉絲的活躍程度。找到娛樂話題、

直播交流互動、維持個人特色,保持社群的活力與新鮮感。

再加上背後的團隊輔助,就是變現的最佳流程。

 

網紅經濟改變了「注意」的每個層面──從行銷、金錢到供應鏈,

讓你徹底搞懂網紅現象,明白生意現在得這樣做。



◎聯合推薦
中正大學企管系暨行銷所副教授/曾光華

紅瀑浪網紅演藝經紀公司總經理
/威廉
我是傳說互動有限公司創辦人/彭沛歆

VS MEDIA臺灣區總經理/羅佩宜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推薦序一 廣泛、透徹、生動的描述網紅行銷的一本好書
推薦序二 紅向世界,就從閱讀這本書開始
推薦序三 如同傳統明星,網紅已不會退出潮流
前言 網紅經濟改變了「注意」的每個層面──從行銷、金錢到供應鏈

第一章  網紅是現代產物?

靠外貌紅的正逐漸落伍,未來是AR、VR/口語傳播時代的名人,說故事擅傳唱/
最古早的網紅,因解決大眾基本需求而聞名/承載內容的工具,決定影響範圍/
自古素人變網紅的關鍵:話題/歌伎,唐代的傳播媒體/
阮玲玉自殺,引發民初思想的震盪/從前當明星,私生活保密到家,哪可能直播/
一九九四年,中國才加入世界/網路文學,開啟網紅的生態/
不需要星探、把關人,犀利哥開啟逆襲神話/四個月紅遍天下,但紅的久的人越來越少/
網紅便宜又有號召力,大公司爭簽約代言/「分眾各賞」的時代,家喻戶曉的明星已經絕種/
能夠解悶的網紅,方式多樣到難以想像/明星經濟到網紅經濟,內容正轉變/
網路帶來「去中心化」,然後呢?

第二章  網路帶來強大風口,如何順勢而飛

挖對位置,10億支手機給你噴泉現象/名人噴泉爆發,難以再有四大天王/
網路社會快、狠、準,如何紅的長久?/從「廣播」變成「互播」,人人有機會發言/
自媒體當道,屬於民間的話筒/為了尋求真實,身分(或虛擬身分)認同而加入社群/
身分認同的背後,藏著自我身分的期望/次文化的爆發,形成2.5次元的魅力/
話語權,不再是頂端結構的專利/電商引流遇困境,成了網紅經濟起飛點/
如何引流?付平臺行銷成本/網紅成為解決電商困境的仙丹

第三章  普通人就這麼成為紅久賺大的網路名人

網紅金字塔,不該只停在生理需求/網紅的生命週期:從網白到網黑/
三種方式留粉絲/只要一盤招牌菜,就足以被人記住/
不管靠什麼紅,一定要找到特色/觸及內心的痛點,才會引發傳播風暴/
爆粗口或口音,拉進粉絲的距離/從經營「品牌」,變成先經營「人」/
創造個人IP,就是最好的生財方式

第四章  擁有多少粉絲,才足以維持生活?

霍金,網紅經濟也有集聚效應/營造反差感,就有吸引力/
郵筒現象背後,所隱藏的信仰與儀式現象/促使粉絲主動傳播,關鍵是……/
擁有多少粉絲,夠我維持生活?/1,000位忠實粉絲原理,重要在於「分類」/
給他娛樂+製造關注+團隊操作=$/從聖女貞德,看社群核心人物的影響力/
社群在於向心力,而不是個人本身/當網紅多到數不清時,商業模式會如何?

第五章 如何引流?流量如何變現?

「入口」之爭,將流量變現/入口,就是篩選機制/
製造場景氛圍,韓劇告訴你/創造對的場景,就是創造商機/
定位模式,在你周遭給你個人化服務/銷售有時差,促使孵化器公司找上網紅/
「明星網紅化」,「網紅明星化」/直播平臺默默發大財。不景氣?有嗎?/
不想變現的網紅,不是好網紅/想要變現,先創造出個人IP

第六章  該如何找到下一個風口

網紅比搜尋引擎更精準行銷/經紀模式,使網紅成為一門專業/
專業的網紅孵化器/孵化器公司,「操作」無微不至/
表現自己的平臺有多少?/全新的網路(商業)供應鏈/
小心同質化!被學、被抄、被複製,你該怎麼辦?

第七章  風口過後,還能怎麼飛?

去除了外表,網紅還剩什麼?/直播正火紅,或許可能燎原/
利用科技進步,成名更加迅速/商業模式轉變,先創出品牌才有商品問世/
庫存問題,靠網紅解決/以名人為媒介,全新的B2C2C概念/
資本家為何要讓網紅經濟火爆?/文化逆淘汰!淺閱讀當道,深閱讀會消失嗎?/
網紅經濟的邊界,是法律模糊地帶

後記 懂網紅現象與背後,明白生意現在這樣做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劉國華
復旦大學管理學院博士,上海外國語大學國際工商管理學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品牌管理、感官品牌、互聯網與數字營銷等。擔任多家公司品牌戰略顧問,長年為企業提供規劃、品牌形象建設、移動互聯網與企業轉型等方面的諮詢與服務。

張 鵬
博士,上海外國語大學國際工商管理學院講師,察哈爾學會研究員。曾短期在國際公關公司工作。研究方向:國際公共關係、國際公共傳播。

鄧新明
華中科技大學博士、武漢大學管理學教授,研究領域:企業非市場戰略、消費者倫理。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546473008
ISBN13 / 9789579164023
ISBN10 / 9579164029
EAN貨碼 / 9789579164023
頁數 / 256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X17X1.3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