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宗罪之都市怪物

十宗罪之都市怪物

期:
2012/11/07
9
299269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十宗罪》第二部,驚悚再出擊!
天涯「舞文弄墨版」點閱率近兩千萬人次!

內容簡介
「讀一遍瞭解罪惡,讀兩遍感嘆人生」

★本書根據真實案例改編而成★
★當當網驚悚恐怖類年度暢銷榜兩季並列第一★
★天涯社區票選年度十大網路小說第一的經典系列★

我們居住的都市,
其實就是最噬血殘忍的可怕怪物。

令人恐懼、沉重的十大凶殺案背後,深藏對人性的最終批判,
讓瘋子低吟、殺手沉思的十宗罪惡──
絕望、貪婪、傲慢、怨恨、嗜賭、色慾、暴力、忌妒、禁戀、食屍……
關於良善與罪惡的殊死角逐,就此展開!

鮮血濺滿電梯的密室謀殺,旅館陰森禁忌的牆壁埋屍,
對現實失望的染血薔薇,驚爆平凡校園的人肉炸彈,
挑戰世俗觀念的集體換妻,泯滅人性良心的人口販子,
喪心病狂的山洞煮屍,價值觀扭曲的施虐心態,
在老家離奇吊死的紅衣男孩,愚昧無知的迷信犯罪……

道德良知的界線在哪裡?
當是非對錯模糊不清時,跨越後是否即為地獄?

「最後一個方法肯定能夠見到鬼,見到他去世的母親。」
──思母成狂的殺戮之罪:《有鬼電梯》

「他喜歡和她在一起。性是個小東西,愛才是個大東西!」
──賣淫少女的情深之罪:《恐怖旅館》

「市容整潔的維持,難道比老百姓的謀生權利更重要?」
──社會階級的貧窮之罪:《薔薇殺手》


★第二季好評不斷!百萬網友熱烈支持★

罪行的描述是為了表達人性而不是嘩眾取寵,小說的樂趣是為了追根究柢而不是聳人聽聞,
蜘蛛很好地做到了這兩點。
──蓮蓬

相比《十宗罪》,《十宗罪2 》貼近當代社會現象,增加了思考性,
文筆一如既往,時而詩意,時而凶險。平鋪直敘一般的案件陳述,但毫無拖遝之感。
──我愛喵嗚

最喜歡作者在每一案件偵破後的陳述部分,或盪氣迴腸,或催人淚下,或感人至深。
每一個案件本身都是殘酷無情的,但追溯到案件的起因,又讓人間或產生一絲憐憫。
每一天,這個世界都會有人死去,
有的是生老病死,有的是純屬意外,但有一大部分人都是自作自受,
罪惡的根源不僅僅是犯罪者本身的邪惡,
更多的時候,犯罪者才是弱勢群體,被害人才是真正的罪人。
──A

這些故事都來自於生活的真實案例中,每一個都有他的原型,
甚至相比較我們常看見的其他法制節目都更令人震驚。
──景明荔晶


本書特色
1. 中國當局從未公開!十大真實案例!
根據十個轟動中國的變態凶殺案改編而成,更披露中國當局從未公開的行凶細節,真實度100%!
2. 對社會的深層批判!反映現今墮落腐朽的黑暗真實!
筆鋒犀利持續揭露現今社會墮落腐朽的殘酷一面,如賣淫嫖娼的猖獗、員警的暴力執法、對同性戀的歧視、拐賣兒童的猖獗……真實的人性,比恐怖片更殘酷冷血!
3. 當當網年度暢銷榜和中國網路小說票選「第一」!
同系列一二集甫上市即蟬聯當當網2011年驚悚懸疑類暢銷榜第一與第三!
同年,本系列更堂堂榮獲天涯票選中國網路小說第一名!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目錄

一 有鬼電梯

二 恐怖旅館

三 薔薇殺手

四 煙花炸彈

五 鬼胎娃娃

六 都市怪物

七 美人魚湯

八 公廁女屍

九 紅衣男孩

十 隔世夫妻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蜘蛛
對於黑暗的探索,我從未放棄。為了學習飛翔,我拜魚為師。

我寫作的時候,頭頂沒有太陽,所以我坐在黑暗之中,點燃了自己。藉著這點卑微之光,走進地獄深處。

正如我在《罪全書》的序言裡所說的那樣:「嘗嘗天堂裡的蘋果有什麼了不起,我要嘗嘗地獄裡的蘋果。黑暗裡有黑色的火焰,只有目光敏銳的人才可以捕捉到。有時我們的眼睛可以看見宇宙,卻看不見社會底層最悲慘的世界。」

多少個無眠的夜晚,一個巨人,站在街頭,牽著木馬,等待開花。

我寫作,我就是上帝,我赦免一切人,一切罪。



  原名王黎傳,生於山東。知名驚悚作家,天涯「舞文弄墨」首席版主,著有《十宗罪》系列、《罪全書》、《秦書》等好書,短篇作品散見各大文學雜誌。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732038007
ISBN13 / 9789868833357
ISBN10 / 9868833353
EAN貨碼 / 9789868833357
頁數 / 424
開數 / 25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