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略品牌管理 (第5版)

策略品牌管理 (第5版)

Strategic Brand Management

840
查詢門市庫存
品牌管理

內容簡介

由美國長春藤名校達特茅斯學院行銷教授Kevin Lane Keller所著,全球知名的《策略品牌管理》(Strategic Brand Management: Building, Measuring, and Managing Brand Equity) 一書,自1998年問世以來,已成為全球商學院最廣為使用的品牌管理教材,並致力於提供一完整架構來探討如何建立、衡量、管理及打造品牌。在第五版新加入了匹茲堡大學行銷教授Vanitha Swaminathan,其專長領域為數位品牌行銷,因此撰寫上除了仍採「以顧客為本的品牌權益模型」貫穿全書之外,並更新了很多章節和案例來討論策略品牌管理的最新議題,包括影響者行銷(influencer marketing)、社媒聆聽(social media listening)、歸因模型(attribution modeling)等。此外,第五版也特別新增第7章來闡述在數位時代打造品牌的關鍵成功要素,是品牌學術研究者與管理者的必備工具。

書籍特色:
一、建構以顧客為本的品牌權益模型貫穿全書,並探討策略品牌管理的最新議題。
二、內容結構完整、簡明清晰。
三、新版強調數位品牌行銷的重要性,並闡述在數位時代打造品牌的關鍵成功要素。
四、整合最新的品牌學術研究結果與打造品牌的實務準則。
五、品牌學術研究者與管理者必備工具。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第一篇 緒論
第1章 品牌與品牌管理

第二篇 發展品牌策略
第2章 以顧客為本的品牌權益與品牌定位
第3章 品牌共鳴與品牌價值鏈

第三篇 設計與執行品牌行銷方案
第4章 選擇品牌元素以建構品牌權益
第5章 設計行銷方案建構品牌權益
第6章 整合行銷溝通建立品牌權益
第7章 在數位時代打造品牌
第8章 借用輔助品牌聯想建構品牌權益

第四篇 衡量與詮釋品牌績效
第9章 發展品牌權益衡量與管理系統
第10章 衡量品牌權益來源:探取顧客的心智集
第11章 衡量品牌權益結果:探究市場績效

第五篇 成長及維繫品牌權益
第12章 設計與執行品牌結構策略
第13章 新產品的導入、命名與品牌延伸
第14章 與時俱進管理品牌
第15章 跨地理區域與市場區隔的品牌管理

第六篇 綜合觀察
第16章 總結

作者介紹

楊景傅

現職:高雄科技大學行銷與流通管理系教授兼系主任

學歷:美國Walden大學管理博士

經歷

■高雄第一科技大學管理學院副院長

■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國際管理碩士學程主任

■經濟部外貿協會國際企業人才培訓中心聘任教師

■靜宜大學國際企業學副教授兼系主任

■Paternoster & Chan (Perth, Australia) 管理顧問

專長研究領域:策略行銷、行銷管理、策略管理、組織理論

徐世同

現職:高雄科技大學行銷與流通管理系教授

學歷:英國Loughborough大學商學院博士(行銷組)

經歷

■管理顧問全友電腦公司OEM/ODM事業部經理、CAD/CAM事業部經理、OA事業部歐洲區行銷經理、OA事業部 亞太區行銷經理

■Microtek Electronics Europe GmH 國際行銷經理

■連展科技公司副總經理

專長研究領域:國際行銷、高科技行銷、商業贊助、服務創新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924588003
ISBN13 / 9789869897761
ISBN10 / 9869897762
EAN貨碼 / 9789869897761
頁數 / 634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6X19X2.4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