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1,110999
查詢門市庫存
他所闡明的聖經神學的救贖性和歷史性導向不是一種可選擇的釋經奢侈品;對經文細緻的語法分析和歷史性解經仍非常重要,但這些分析應與聖經全貌相互動——這一全貌就是一種救贖性、歷史性、末世論的視角。
內容簡介
魏司堅(又譯霍志恆,Geerhardus Vos)被譽為「改革宗聖經神學之父」。約翰.慕理(John Murray)更是推崇他為二十世紀英語世界最有洞見的釋經者。《聖經神學:舊約和新約》是魏司堅在普林斯頓神學院教學39年的成果和精華。所有真正的基督教神學都必須以聖經為基礎,因為聖經是神學能夠研究的唯一文本材料。啟蒙運動以來,歷史批判主義成為主流的聖經研究思路,否認上帝是聖經的作者,也不承認聖經有一個統攝性的主線。 但在這本先驅性著作中,魏司堅第一次精準、系統地闡述了上帝的自我啟示的教義。他指出,聖經雖然由救贖、歷史和聖約這些多樣的主題構成,但它們統一指向一種以基督為中心的、聚焦於圓滿、有血有肉的歷史性。甚至對聖經神學更合適的稱呼應該是「特殊啟示史」研究。在方法上,魏司堅忠於唯獨聖經的解經前提;並且將特殊啟示分為三個主要部分:摩西時代的啟示、先知時代的啟示和新約。福音信息與歷史處境密不可分,所以魏司堅力圖突出每卷聖經在這一繼承中的獨特性——每一個人類作者的特點和所寫的內容,都對啟示的歷史性形成、有機地展開至關重要。從魏司堅的著作可以看出,他所闡明的聖經神學的救贖性和歷史性導向不是一種可選擇的釋經奢侈品;對經文細緻的語法分析和歷史性解經仍非常重要,但這些分析應與聖經全貌相互動——這一全貌就是一種救贖性、歷史性、末世論的視角。
作者介紹
魏司堅 (Geerhardus Vos)
魏司堅(又譯霍志恆,Geerhardus Vos)於1862年3月14日出生在荷蘭,在1881年與家人一同移民到了美國。他在位於密西根州大溪城的基督教改革宗教會(CRC, Christian Reformed Church)的神學院(即加爾文大學和神學院的前身),以及普林斯頓神學院學習過之後,又在德國進修,先在柏林,後來去了斯特拉斯堡,並於1888年獲得了阿拉伯研究的博士學位。早在他做學生的時候,他的個人恩賜和跨越整個神學研究領域的傑出學術能力就非常突出,也得到廣泛認可。1888年秋,他開始在大溪城的母校教課,長達五年之久,他負責從希臘文法到系統神學的很多科目,每週教學任務重達25個小時,此外遇有至少每週一次的講。在1893年,他接受了普林斯頓神學院的任命,擔任新建立的聖經神學部主任,直到他1932年退休。這後來被證明是他一生中做的最重要決定。魏司堅在普林斯頓的年歲似乎比較安靜,不受打擾,都投入到教學研究、寫作和偶爾的講道中。他的這段生活沒有受到任何外來事物的攪擾。借著神學院的資源、一些著作和無數篇論文及評論文章,魏司堅發展出「聖經神學」這一分支學科,並在古典改革宗信仰告白和神學的框架內,對舊約和新約進行了神學解釋。魏司堅於1941年8月13日在大溪城去世。
魏司堅(又譯霍志恆,Geerhardus Vos)於1862年3月14日出生在荷蘭,在1881年與家人一同移民到了美國。他在位於密西根州大溪城的基督教改革宗教會(CRC, Christian Reformed Church)的神學院(即加爾文大學和神學院的前身),以及普林斯頓神學院學習過之後,又在德國進修,先在柏林,後來去了斯特拉斯堡,並於1888年獲得了阿拉伯研究的博士學位。早在他做學生的時候,他的個人恩賜和跨越整個神學研究領域的傑出學術能力就非常突出,也得到廣泛認可。1888年秋,他開始在大溪城的母校教課,長達五年之久,他負責從希臘文法到系統神學的很多科目,每週教學任務重達25個小時,此外遇有至少每週一次的講。在1893年,他接受了普林斯頓神學院的任命,擔任新建立的聖經神學部主任,直到他1932年退休。這後來被證明是他一生中做的最重要決定。魏司堅在普林斯頓的年歲似乎比較安靜,不受打擾,都投入到教學研究、寫作和偶爾的講道中。他的這段生活沒有受到任何外來事物的攪擾。借著神學院的資源、一些著作和無數篇論文及評論文章,魏司堅發展出「聖經神學」這一分支學科,並在古典改革宗信仰告白和神學的框架內,對舊約和新約進行了神學解釋。魏司堅於1941年8月13日在大溪城去世。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945099007
ISBN13 / 9789887973782
ISBN10 / 9887973785
EAN貨碼 / 9789887973782
頁數 / 508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2:中文/簡體
尺寸 / 21X14.8X2.5CM
級別 / N:無
重量(g) / 609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