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
400316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二二八事變」的先驅紀錄──《1947台灣二二八革命》最新修訂第三版,時隔33年,於台灣再度發行。◎新增〈國際〉部分,看日本戰敗後,台灣為何沒有如其他日本殖民地一樣獨立?「二二八」為何無法避免?◎引用事件發生前後相關報章報導、政府來往公文,完整紀錄「二二八」發生的背景與過程。最新第三版!增錄〈國際〉部分,分析二二八事變前台灣在國際社會的處境,以及為何二二八事變無法避免的根本肇因!《1947台灣二二八革命》第一版於1984年在美國出版,早在鄭南榕、陳永興、李勝雄等人在1987年發起的「二二八公義和平運動」之前。書中引用來自二二八事件當時的報刊報導與公文,完整紀錄「二二八」發生的背景、過程,以及台灣各地的狀況與相關的人物,在海外引起廣大的回響。1990年本書第2版在台北出版發行,對於後續研究台灣二二八事件的學者有相當大的幫助。2017年最新第三版,因近年來對二二八事變的相關受迫害者的狀況更加明晰,〈人物〉部分有較多的修訂,另增加〈國際〉部分,分析釀成「二二八革命」無可避免的始作俑者,是怎麼拿下台灣的?誠如作者們所言:「針對這個台灣人世世代代、永誌不忘的大事件--二二八革命,我們竭力搜集資料,以台灣人民的立場,重新整理評估這件史實。本書的出版,並不是為少數個人寫傳記,而是為一代烈士立碑塔。讓我們更深入檢討當年失敗的教訓,作為來日成功的借鏡。」更多精彩內容請見http://www.pressstore.com.tw/freereading/9789574340088.pdf
產品目錄
吳密察‧前事莫忘,重掘歷史
陳永興‧浴火重生,重讀二二八
王秋森‧三版序
王建生‧再版序
陳婉真‧序
第一部分 背景
歷史上的轉捩點
從失望到憤怒
巨變中的不變
空前的掠奪
動盪的二月
第二部分 戰況
星火燎原
七日民主
大屠殺
尾聲無聲
第三部分
失敗的原因
二二八的影響
評估
第四部分 國際
引言
中國國民黨如何拿下台灣
通令第一號──日本帝國占領地及領土的處置
1947年的美國外交電文──台北,南京,上海與華府
第五部分 人物
陣亡或被殺害者
被逮補者
「自首」者
潛往中國者
人民之敵
其他
附錄 二二八大事記
參考資料
陳永興‧浴火重生,重讀二二八
王秋森‧三版序
王建生‧再版序
陳婉真‧序
第一部分 背景
歷史上的轉捩點
從失望到憤怒
巨變中的不變
空前的掠奪
動盪的二月
第二部分 戰況
星火燎原
七日民主
大屠殺
尾聲無聲
第三部分
失敗的原因
二二八的影響
評估
第四部分 國際
引言
中國國民黨如何拿下台灣
通令第一號──日本帝國占領地及領土的處置
1947年的美國外交電文──台北,南京,上海與華府
第五部分 人物
陣亡或被殺害者
被逮補者
「自首」者
潛往中國者
人民之敵
其他
附錄 二二八大事記
參考資料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王秋森
加州理工學院博士,紐約大學環境醫學助理教授、紐約州雪城大學化工系教授、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院長,與陳婉真、陳進財及李賢群在洛杉磯創設「台灣文化事業公司」,並發行《台灣新社會》月刊,現為《環保資訊》月刊撰述。
陳婉真
師大社會教育學系畢業,歷任中國時報記者、台灣戒嚴令下第一份地下刊物《潮流》創辦人、美國發行之《美麗島周報》總編輯、洛杉磯台灣同鄉會會長、立法委員、南投縣政府社會局局長、彰化縣政府新聞局局長、文史工作者,現任《民報》彰化特派員。
李賢群
俄亥俄州大學土木工程碩士,《台灣新社會》月刊編輯、南加州南灣台灣同鄉會會長、「台灣人公共事務委員會」(FAPA)洛杉磯分會理事,現為全美台灣人權協會會長。
李堅
留美學人,美南《半屏山》雜誌創辦人之一、《台灣新社會》月刊編撰、美國《台灣公論報》總編輯,現為美國《太平洋時報》專欄作家。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415478004
ISBN13 / 9789574340088
ISBN10 / 9574340082
EAN貨碼 / 9789574340088
頁數 / 368
開數 / 菊16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