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勒曼十二首長笛無伴奏幻想曲

泰勒曼十二首長笛無伴奏幻想曲

G.P.Telemann: 12 Fantasias for Flute without Bass

期:
2017/05/17
79
500395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這本《無伴奏幻想曲集》是所有長笛演奏者必備的功課之一,泰勒曼﹝1681~1767﹞在今日音樂史上的地位已無庸置疑,然而事實上這位傑出的音樂家,曾經被認為只是個平庸而多產的作曲家,直到二十世紀後半葉,大量的音樂研究才終於讓世人不至於錯過這顆閃耀的珍珠。
泰勒曼幾乎是西洋音樂史中涉略樂器最多的作家,巴洛克時期的所有樂器他幾乎都為他們寫過曲子,而在這些極為多樣化的作品中,泰勒曼更特別放了些心思在沒有持續低音的無伴奏音樂領域,包括給長笛或小提琴獨奏,或是由二或四種樂器組成的重奏作品。
能夠對這麼多樂器有深入地了解,與泰勒曼的學習背景有關,成為音樂家並不是他父母的心願,實際上泰勒曼念的是法律,但憑著他對音樂的熱愛,大學時期組成了學校樂團並演出歌劇,讓他廣泛地接觸各種樂器,這是他人生中的第一個音樂成就,接著他更接下大學教堂的音樂總監一職。1712年,31歲那年,他終於正式出版了自己的作品,成為獨當一面的音樂家。
除了作品多,創作對象多之外,在那個時代,泰勒曼的音樂也相當前衛,除了與當時的大師巴哈、韓德爾都有交情往來,也從法國與義大利音樂中學習、汲取靈感,證明當時音樂界的國際化運動,泰勒曼確實切身地參與其中。這本為長笛而寫的無伴奏十二首幻想曲,被認為是巴洛克音樂風格的忠實反映:演奏的愉悅、形式的自由、速度與調性結構的彈性與多元等等,作品的即興特徵表露無遺,有如馬賽克般歡愉多變的色彩、精緻的架構和明確的段落,不但有巴洛克式的豐富情感,更交替著洛可可式的巧奪與細緻。
我們都知道,演奏巴洛克音樂時的力度變化和樂句劃分時常取決於演奏家的個人品味,也因此多年來保留手稿編排、不加註任何記號的版本是最被接受,但事實上若要忠實地呈現作品風格還是有一些規則要遵守,例如:震音或附加裝飾音通常從輔助音開始,而附點音符的附點則盡可能地延長:長倚音的時值通常與本音均分,且由倚音決定後者的持續時間:一些如聲樂般華彩段落,主要的音應該要加以強調等。
從音樂史的演進中我們發現,早期的作曲家與演奏家多是一體的,因為對樂器的了解能夠創作,因為創作而在演奏上更加突破,二者相輔相成。雖然記譜系統尚未發展成熟,作曲家能夠在樂譜上做出的指示有限,卻留給演奏者更多詮釋的空間。然而更可能的是─這些演奏的詮釋法是當時音樂家們本來就有的基礎素養,對今天的我們來說則顯得陌生。
原笙國際出版公司這個對照版本為這個現象取得折衷,我們不僅提供泰勒曼手稿的版本,更提共了音樂詮釋上的建議,演奏者能夠同時做出比較,並從中歸納、理解出巴洛克時期音樂的可能奏法,這個對照版可以是專業演奏者的參考,更是自學演奏者的墊腳石。然而我們也要提醒大家,這個版本所建議的只是眾多可能性的一種,我們更期望的是愛好長笛音樂的演奏者們,能夠在愉快的演奏中理解、體會出泰勒曼音樂的豐富與優雅,進而做出屬於自己的風格與詮釋。
黃貞瑛
潘宗賢
黃善聖
2016年6月16日
展開看更多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黃貞瑛

潘宗賢

黃善聖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460280003
ISBN13 / 9789869378758
ISBN10 / 9869378757
EAN貨碼 / 9789869378758
頁數 / 71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31X23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