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產品目錄
海峽兩岸民法學交流回顧/渠濤
軍事司法制度比較研究--以中國軍事審判制度為核心/李麒
罪與罰--由陰間審判論中國人的法意識/高文琦
大陸地區大數據徵信市場個人信息之保護/劉成墉
兩岸信託法制之比較研究--從信託財產之強制執行談起/陳炳良
中國大陸「一帶一路」戰略下涉外民商事判決與仲裁的思考與實施/陸尚乾
兩岸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之研究--以買賣契約(合同)立法論為中心/莊錦秀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李麒/主編
現職:
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民商法律學院教授
學歷:
輔仁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開南大學法律學系系主任
中山科學研究院法務室主任
國家文官學院講座
台灣比較法學會理事長
國防部訴願會委員、法規會委員
渠濤
現職:
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民商法律學院特聘教授
學歷:
名古屋大學大學院法學政治學研究科博士課程修了
經歷:
前中國社會科學研究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
高文琦
現職: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學歷: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開南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劉成墉
現職:
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民商法律學院副教授
學歷:
清華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院副院長
大陸地區首都經貿大學環境與經濟法制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臺灣地區銘傳大學企業暨金融法律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國際期刊Information Engineering and Applied Computing之編輯委員會成員(Editorial Board Member)。
陳炳良
現職:
開南大學法律學系系主任
學歷:
中國華東政法大學國際經濟法法學博士
中國復旦大學國政系法學博士
經歷:
上海復旦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致理科技大學兼任講師
智鼎國際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
華德文教基金會董事
台北中正扶輪社副社長
陸尚乾
現職:
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民商法律學院助理教授
學歷:
武漢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青島仲裁委員會台籍仲裁員(2016-迄今)
大成DENTONS律師事務所(台灣所)
資深顧問/辦公室主任(2008.05-2016.08)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
外籍仲裁員培訓結業(2010)
中華保護智慧財產權協會副秘書長(2008.5-2016.08)
新竹玄奘大學法律系講師(2003.09-2011.06)
莊錦秀
現職:
國立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專案副教授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台灣本土法學總編輯
學林出版公司總編輯
桃園市警察局國賠委員會委員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國立台北護理健康大學長期照護系兼任助理教授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中央大學政府與法律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
開南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副教授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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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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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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