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題型破解 (2018版/律師、司法官、高考、法研所)

民事訴訟法.題型破解 (2018版/律師、司法官、高考、法研所)

出版日期:
2018/05/30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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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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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目錄

命題大綱分析1

Chapter 1 訴訟主體(一):法院
第一節 管轄之種類
題型 -1 普通和特別審判籍之競合【91司法官第1題節錄】
Try again 【94司法官第1題節錄】
題型 -2 寄寓地和消費訴訟的特別審判籍【82律師第1題節錄】
題型 -3 專屬和任意管轄合併起訴與職權移送制【98律師第1題節錄】
Try again 【94司法官第1題節錄】
題型 -4 專屬管轄和合意管轄競合與聲請移送制【88律師第1題節錄】
題型 -5 共同訴訟之管轄【101律師第6題節錄】

第二節 管轄之審理
題型 -1 法院審理管轄權之有無【83律師第1題節錄】
題型 -2 管轄原因和請求原因競合【85司法官1第1題節錄】
題型 -3 違背管轄規定之效果【88律師第1題節錄】
Try again 【85司法官1第1題節錄】
命題大綱分析1

Chapter 2 訴訟主體(二):當事人
第一節 當事人能力
題型 -1 獨資商號【82律師第1題節錄】
題型 -2 分公司【95司法官第1題節錄】
題型 -3 祭祀公業【98行政執行官、司法事務官第1題節錄】

第二節 當事人適格
題型 -1 法人為當事人【96律師第1題】
題型 -2 法定訴訟擔當—失蹤人之財產管理人【98行政執行官、司法事務官第1題節錄】
題型 -3 分公司的當事人適格【95司法官第1題節錄】
題型 -4 選定當事人的相關制度【90律師第1題節錄】
題型 -5 消費者保護法第50條&當事人適格欠缺之效果【90律師第1題節錄】1
題型 -6 多數當事人訴訟的當事人適格【98司法官第1題】
題型 -7 合夥之當事人適格&補充性給付【101司法官第6題節錄】

第三節 訴訟能力8
題型 -1 未成年人之訴訟能力—獨立營業【82律師第1題節錄】8
題型 -2 法人代表人準用法定代理之規定【98律師第1題節錄】9
題型 -3 利害衝突選任特別代理人【102律師第4題節錄】0

Chapter 3 訴訟主體(三):共同訴訟
第一節 普通共同訴訟
題型 -1 民事訴訟法第53條共同訴訟之要件【96律師第1題】
題型 -2 連帶債務人【93司法官第1題】
題型 -3 訴訟行為效果綜合題【95律師第1題】
Try again 【92三等行政執行官、司法官第1題】
題型 -4 向共同訴訟人中一人所為行為效力【87律師第3題節錄】
題型 -5 不真正連帶債務人【99司法官第1題】

第二節 必要共同訴訟
題型 -1 固有必要共同訴訟—當事人適格與訴訟撤回【100司法官第4題】
題型 -2 固有必要共同訴訟—與民事訴訟法第56條之適用【83司法官、公設辯護人第1題節錄】
題型 -3 固有必要共同訴訟—撤銷詐害行為訴訟【104律師第3題節錄】
題型 -4 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公同共有債權【105司法官第1題】
題型 -5 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原告強制追加【103律師第3題節錄】
題型 -6 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履行協議分割共有物之訴【105律師第2題】
題型 -7 類似必要共同訴訟—多數債權人代位訴訟【85司法官2第1題節錄】
題型 -8 類似必要共同訴訟—確認他人間法律關係之訴【93律師第1題】
題型 -9 主參加訴訟之適用程序、審理範圍與合一確定【106律師第1題】
題型 -10 共同訴訟人第二審撤回訴訟—民事訴訟法
第459條【104律師第1題節錄】
題型 -11 共同訴訟人第二審撤回訴訟—民事訴訟法
第459條【91司法官第3題節錄】
題型 -12 對必要共同訴訟人為一部判決之效力【89司法官2、公設辯護人、行政執行官第2題】
題型 -13 主參加訴訟之要件與當事人適格【103司法官第3題節錄】

第三節 訴訟參加
題型 -1 訴訟參加要件綜合題【89司法官1第3題節錄】
題型 -2 參加人輔助當事人為訴訟行為【83律師第3題節錄】
Try again 【99司法官第2題節錄】0
題型 -3 訴訟參加之效力【80司法官第1題節錄】

Chapter 4 訴訟程序通則
第一節 訴訟代理人
題型 -1 訴訟代理人須有訴訟能力【97司法官第3題節錄】
題型 -2 訴訟程序通則綜合題【88司法官第1題】
Try again 【84司法官、公設辯護人第1題節錄】
題型 -3 數訴訟代理人之行為效力【92律師第1題】

第二節 訴訟費用
題型 -1 訴訟標的價額恆定&訴之合併時訴訟價額計算【84律師第3題(原題目中法條已改為新法之內容)】
Try again 【94司法官第3題節錄】
題型 -2 分割共有物訴訟之訴訟標的價額【97律師第3題】
題型 -3 訴之合併下僅繳納一部分裁判費之法院處理方式【102律師第6題節錄】

第三節 送達
題型 -1 送達代收人【91律師第1題】
題型 -2 補充送達【82律師第1題節錄】
題型 -3 起訴狀內容【99律師第1題】

第四節 期間
題型 4-  裁定期間【90律師第4題節錄】
第五節 訴訟程序之停止
題型 4-  視為合意停止訴訟程序【103司法官第1題節錄】

Chapter 5 言詞辯論與裁判通則
第一節 言詞辯論之原理原則
題型 -1 言詞辯論及當事人進行主義【97律師第1題】
題型 -2 闡明之性質【86律師第1題節錄】
題型 -3 民事訴訟法第199條、第199條之1之適用【90司法官、行政執行官第3題】
Try again 【94律師第2題節錄】
題型 -4 法院心證公開之必要&闡明之界限【83律師第1題節錄】
Try again 【99律師第2題節錄】1
題型 -5 法院應闡明證據上爭點【99司法官第2題節錄】
題型 -6 違約金酌減之審理與判決【101司法官第4題節錄】

第二節 裁判通則
題型 -1 自由心證主義【89司法官1第2題】
題型 -2 判決書應記載理由【85律師第1題】
題型 -3 裁判脫漏【81司法官第1題】
第三節 訴訟種類
題型 -1 分割共有物訴訟【101律師第6題節錄】

Chapter 6 訴訟客體概論(一):訴訟上請求和起訴階段

第一節 訴訟標的理論
題型 -1 新舊訴訟標的理論—訴狀必要記載事項【87司法官第2題】
題型 -2 新舊訴訟標的理論—法院之審理【80司法官第2題節錄】

第二節 起訴階段
題型 -1 當事人恆定原則【97律師第2題】
題型 -2 提起將來給付之訴之限制【84律師第4題節錄】
題型 -3 提起確認訴訟之限制【98律師第2題節錄】
題型 -4 重複起訴—新同一事件說【88司法官第2題節錄】
題型 -5 重複起訴—代位訴訟繫屬中【95司法官第2題節錄】
題型 -6 重複起訴—外國法院訴訟繫屬【85司法官2、公設辯護人第2題節錄】
題型 -7 最低損害額聲明&後訴請求之限制【102司法官第4題節錄】

第三節 訴之聲明
題型 -1 聲明無色性【101司法官第4題節錄】
題型 -2 訴之聲明與起訴狀內容記載【102律師第4題節錄】
題型 -3 撤銷詐害債權訴訟之訴之聲明【103律師第1題】

Chapter 7 訴訟客體概論(二):訴訟標的相對論及相關程序法理
第一節 訴訟標的相對論
題型 -1 訴訟標的之特定&審理集中化【86司法官第3題】
題型 -2 訴訟標的之特定與當事人之促進訴訟義務&心證
公開原則【87司法官第3題】
題型 -3 訴訟標的特定與防止突襲性裁判【106司法官第2題】

第二節 爭點整理程序
題型 -1 民事訴訟法第44條之1&律師整理事實上爭點【94律師第1題節錄】
題型 -2 訴訟標的之特定與自由心證認事用法之過程【89司法官2第1題節錄】
題型 -3 攻擊防禦方法之審理順序&爭點簡化協議【83司法官第2題】
題型 -4 爭點整理程序與闡明義務【100律師第4題節錄】
題型 -5 爭點整理程序與審理程序【102司法官第6題節錄】

Chapter 8 訴之合併
第一節 訴之客觀合併
題型 -1 闡明法律關係而為訴之變更追加&預備合併之性質【94律師第2題節錄】
題型 -2 選擇合併【87律師第2題】
題型 -3 選擇合併與重疊合併【97司法官第2題】
題型 -4 客觀預備合併:先位之訴無理由,即應審理備位
之訴【99司法官第3題節錄】

第二節 訴之主觀合併
題型 -1 主觀預備合併【84司法官第2題】
題型 -2 主觀、客觀預備合併之競合&預備合併聲明與裁判【88律師第2題節錄】
Try again 【99司法官第3題節錄】
題型 -3 合夥為備位被告【101司法官第4題節錄】

Chapter 9 訴之變更追加與反訴
第一節 訴之變更、追加
題型 -1 請求之基礎事實同一【98律師第2題節錄】
題型 -2 因情事變更而以他項聲明代最初聲明【93司法官第2題】
題型 -3 小額與簡易訴訟訴之變更、追加&追加連帶保證
人為被告【96司法官第1題】
題型 -4 第二審為當事人變更【95律師第3題】
題型 -5 訴訟標的理論與訴之變更、追加&訴之變更、
追加之裁判【82司法官第3題】1

第二節 反訴
題型 -1 本、反訴須非同一事件【97司法官第1題】
題型 -2 第二審就訴訟標的有提起反訴之利益【89司法官2第3題節錄】

Chapter 10 證據調查階段
第一節 證據調查通則
題型 -1 違法取證之證據能力【95律師第2題】
題型 -2 違反自由心證主義之違背法令【94律師第3題】
題型 -3 舉證責任分配【92律師第2題】
題型 - 4 權利自認&新攻擊防禦方法【91律師第2題】
題型 -5 事實上推定與法律上推定【98司法官第2題】
題型 -6 不當得利之舉證責任分配【100律師第6題節錄】
題型 -7 事實上爭點之舉證責任分配【101律師第4題節錄】
題型 -8 借款及票據請求權之舉證責任與事實上推定【103司法官第1題節錄】
題型 -9 借款請求權與清償抗辯之舉證責任分配【104律師第1題節錄】

第二節 證據調查程序
題型 -1 仲裁鑑定契約【90律師第2題】
題型 -2 第二審調查證據之必要性與關聯性【85律師第2題】
題型 -3 證據調查必要性&合意選定鑑定人【102司法官第4題節錄】
題型 -4 訴訟上抵銷之性質與撤回【105司法官第3題節錄】

Chapter 11 訴之撤回與判決階段
第一節 訴之撤回
題型 -1 訴之撤回【90司法官第2題】

第二節 判決階段
題型 -1 假執行之不確定性【82律師第2題節錄】
題型 -2 上訴駁回後之判決確定時點【93司法官第4題節錄】
題型 -3 既判力客觀範圍之例外—抵銷抗辯【91律師第3題】
題型 -4 既判力與爭點效之客觀範圍區別【103律師第2題】
題型 -5 判決理由中判斷之拘束力—爭點效【94司法官第2題節錄】
題型 -6 判決理由中判斷之拘束力—爭點效【106年律師第2題】
題型 -7 判決理由中判斷之拘束力—反射效【92律師第3題節錄】
題型 -8 民法第275條所謂確定判決對他債務人之效力【98司法官第3題節錄】
題型 -9 當事人恆定原則與既判力主觀範圍、既判力
基準時點【104司法官第1題】
題型 -10 外國法院判決之效力【85司法官2第2題節錄】
題型 -11 訴訟標的理論&訴之變更追加&闡明權擴大後訴
遮斷效【96司法官第2題】
題型 -12 第三人程序權保障與判決效力擴張之關係【101律師第4題節錄】

Chapter 12 和解、調解、簡易、小額程序
第一節 和解與調解
題型 -1 請求確認和解債權不存在【97司法官第3題節錄】
題型 -2 和解與調解之相異點【95司法官第3題】

第二節 簡易程序與小額訴訟程序
題型 -1 默示合意使通常事件適用簡易程序【86律師第3題節錄】
題型 -2 簡易程序與調解程序之比較&和解與調解之相同點【87律師第1題】
題型 -3 原則上不得利用小額程序為一部訴求【90律師第3題】

Chapter 13 上訴審程序
第一節 上訴審總論
題型 -1 上訴利益之認定【97司法官第4題】
題型 -2 上訴利益與抵銷數額之既判力【106司法官第1題】
題型 -3 上訴不可分【96司法官第3題】
題型 -4 上訴利益、上訴不可分與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100司法官第5題】

第二節 上訴審各論
題型 -1 擬制自認&第二審得提出未經第一審闡明之新
攻防方法【96律師第3題】
題型 -2 撤回上訴之性質【91司法官第3題節錄】
題型 -3 不得上訴第三審之案件如何抗告與再審【93司法官第3題】
題型 -4 簡易程序上訴第三審未附理由應逕駁回【82律師第3題】
題型 -5 判決不備理由—未記載關於攻防方法之意見【87司法官第1題節錄】
題型 -6 判決不備理由—未記載得心證之理由&相對之
上訴第三審理由【82司法官第1題】
題型 -7 上訴第三審理由【105律師第1題】
題型 -8 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9條【90司法官第4題節錄】
題型 -9 第二審之訴之變更追加與反訴限制【101律師第5題】
題型 -10 第二審提出新攻擊防禦方法與反訴&假執行之救
濟&附帶上訴之撤回【102司法官第5題】
題型 -11 對待給付判決&第三審上訴強制律師代理【105司法官第2題】

Chapter 14 抗告、再審、第三人撤銷訴訟與督促程序

第一節 抗告
題型 -1 不得抗告之裁定【81司法官第4題節錄】

第二節 再審
題型 -1 再審對象與管轄法院【103司法官第2題】
題型 -2 再審之專屬管轄&不變期間計算&證據的意義【98律師第3題】
題型 -3 不合法上訴之判決確定期間&再審「發現新證
物」之意義【100律師第5題】
題型 -4 與第三審職權調查事項有關之準再審【89司法官1第1題】

第三節 第三人撤銷訴訟
題型 -1 形成判決之既判力擴張&第三人撤銷訴訟【98司法官第3題節錄】
題型 -2 法定訴訟擔當之既判力擴張&第三人撤銷訴訟【100律師第4題節錄】

第四節 督促程序
題型 -1 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前、後之程序轉換【85律師第3題節錄】
題型 -2 支付命令專屬管轄&債權人代位聲明異議問題【102律師第6題節錄】

Chapter 15 保全程序與公示催告程序
第一節 保全程序
題型 -1 假扣押管轄法院【83律師第4題節錄】
題型 -2 民事訴訟法第106、528條【92司法官第4題】
題型 -3 供擔保為假執行與供擔保免假執行【86司法官第4題】
題型 -4 再審之訴不得聲請假扣押【94司法官第4題節錄】
題型 -5 聲請撤銷假處分之事由【93司法官第4題節錄】
題型 -6 假扣押與本案之請求須為同一【96律師第4題】
題型 -7 定暫時狀態假處分【97律師第4題節錄】
題型 -8 假扣押原因之釋明&假扣押撤銷之損害賠償&
保全手段運用【99律師第4題】
題型 -9 同時聲請假處分&定暫時狀態假處分【101司法官第5題】
題型 -10 假扣押擔保金之取回【102律師第4題節錄】

第二節 公示催告程序
題型 -1 除權判決之程序【90司法官第1題】
題型 -2 宣告證券無效之公示催告程序【89律師第3題】

Chapter 16 家事事件程序
第一節 婚姻事件
題型 -1 家事事件合併提起與審理原則【102律師第5題】
題型 -2 家事事件審理之法理與原則【104司法官第2題】

第二節 親子關係事件
題型 -1 非婚生子女之救濟途徑【98司法官第4題】
題型 -2 否認子女之訴為固有必要共同訴訟【91司法官第4題節錄】
題型 -3 認領子女之訴【95律師第4題】
題型 -4 人事訴訟之證據調查【94律師第4題】
題型 -5 收養無效之訴【98律師第4題】
題型 -6 跨國終止收養關係之訴【99司法官第4題】
題型 -7 家事事件合併提起原則【104律師第2題】

第三節 監護及輔助宣告事件
題型 -1 監護宣告事件【93律師第4題】
第四節 死亡宣告事件
題型 -1 死亡宣告事件【86律師第4題】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彭韻婷律師
台灣大學法學士

台灣大學法學碩士(民商法組)

美國紐約大學法學碩士(公司法組)

美國紐約州律師考試及格

英倫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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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590672006
ISBN13 / 9789862958360
ISBN10 / 9862958367
EAN貨碼 / 9789862958360
頁數 / 472
開數 / 18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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