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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涵蓋範圍廣泛,無法以單一本質描述,本書採切片方式,分別先由各個專家依不同面向分論,再借助「如何構成良好治理實踐」為箍鏈,將各切片緊箍為一體。讀者若單獨觀察各切片,得以見微知著,理解其骨髓肌理,若整體觀察,則可兼容並蓄,通盤瞭解全局。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牛津大學出版社鑒於公司治理在2007~2009年全球經濟危機所發揮之功能,已日漸獲得各國重視,為了提供研究學者、大學生、政策決定者及實務人士全面性資料,遂由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教授Jeffery N. Gordon與德國漢堡大學教授Wolf-Georg Ringe共同領銜主編「公司法與公司治理」一書,於2018年出版。
兩位主編充分認知公司治理涵蓋範圍廣泛,無法以單一本質描述,乃採切片方式,分別先由各個專家依不同面向分論,再借助「如何構成良好治理實踐」為箍鏈,將各切片緊箍為一體。讀者若單獨觀察各切片,得以見微知著,理解其骨髓肌理,若整體觀察,則可兼容並蓄,通盤瞭解全局。
本基金會認為原著立足今日,放眼未來,思索並設計明日之公司法與公司治理機制,為了協助我國公司與公司治理早日與世界潮流接軌,進入國際體系,爰謹出版中文譯本,以供參考,冀望擴大學者與實務人士之專業知識與視野,期以豐富與茁壯我國公司法學。
牛津大學出版社鑒於公司治理在2007~2009年全球經濟危機所發揮之功能,已日漸獲得各國重視,為了提供研究學者、大學生、政策決定者及實務人士全面性資料,遂由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教授Jeffery N. Gordon與德國漢堡大學教授Wolf-Georg Ringe共同領銜主編「公司法與公司治理」一書,於2018年出版。
兩位主編充分認知公司治理涵蓋範圍廣泛,無法以單一本質描述,乃採切片方式,分別先由各個專家依不同面向分論,再借助「如何構成良好治理實踐」為箍鏈,將各切片緊箍為一體。讀者若單獨觀察各切片,得以見微知著,理解其骨髓肌理,若整體觀察,則可兼容並蓄,通盤瞭解全局。
本基金會認為原著立足今日,放眼未來,思索並設計明日之公司法與公司治理機制,為了協助我國公司與公司治理早日與世界潮流接軌,進入國際體系,爰謹出版中文譯本,以供參考,冀望擴大學者與實務人士之專業知識與視野,期以豐富與茁壯我國公司法學。
產品目錄
發行人序 1
《公司法與公司治理》翻譯團隊簡介 5
《公司法與公司治理》原書作者簡介 7
原書主編序 15
第一篇:理論取徑、工具與方法
第一章 從公司法至公司治理 3
第二章 公司法及公司治理之趨同與反趨同 35
第三章 公司治理與其政治經濟 73
第四章 今日的「公司契約」 111
第五章 各州爭相成為公司設立地之競賽現況 143
第六章 公司治理之文化與法律 179
第七章 從行為觀點論公司法與公司治理 219
第八章 公司法與公司治理之實證研究:某些步伐向前邁進,某些則否 251
第九章 公司治理實證研究指標之成本與效益 295
第十章 分類法與數字比較法 315
第二篇:實體論題
第十一章 對外資產分隔與對內資產分隔:公司與其子公司 347
第十二章 董事會 381
第十三章 管理階層之薪酬 461
第十四章 機構投資人在公司治理之角色 501
第十五章 股東行動主義 535
第十六章 公司的短期主義:董事會內與法院內 583
第十七章 多數控制與少數保護 619
第十八章 負債與公司治理 645
第十九章 會計與財報:全球展望與在地實現 669
第二十章 關係人交易 693
第二十一章 藉與股東訂立取得股份契約移轉公司控制權(收購) 725
第二十二章 企業之合併、收購與重組:類型、監理、實務模式 771
第二十三章 集團公司:集團公司之經濟、法律與監理比較研究 819
第二十四章 企業社會責任與公司治理 859
第二十五章 閉鎖型公司之比較公司治理 917
索 引 I
《公司法與公司治理》翻譯團隊簡介 5
《公司法與公司治理》原書作者簡介 7
原書主編序 15
第一篇:理論取徑、工具與方法
第一章 從公司法至公司治理 3
第二章 公司法及公司治理之趨同與反趨同 35
第三章 公司治理與其政治經濟 73
第四章 今日的「公司契約」 111
第五章 各州爭相成為公司設立地之競賽現況 143
第六章 公司治理之文化與法律 179
第七章 從行為觀點論公司法與公司治理 219
第八章 公司法與公司治理之實證研究:某些步伐向前邁進,某些則否 251
第九章 公司治理實證研究指標之成本與效益 295
第十章 分類法與數字比較法 315
第二篇:實體論題
第十一章 對外資產分隔與對內資產分隔:公司與其子公司 347
第十二章 董事會 381
第十三章 管理階層之薪酬 461
第十四章 機構投資人在公司治理之角色 501
第十五章 股東行動主義 535
第十六章 公司的短期主義:董事會內與法院內 583
第十七章 多數控制與少數保護 619
第十八章 負債與公司治理 645
第十九章 會計與財報:全球展望與在地實現 669
第二十章 關係人交易 693
第二十一章 藉與股東訂立取得股份契約移轉公司控制權(收購) 725
第二十二章 企業之合併、收購與重組:類型、監理、實務模式 771
第二十三章 集團公司:集團公司之經濟、法律與監理比較研究 819
第二十四章 企業社會責任與公司治理 859
第二十五章 閉鎖型公司之比較公司治理 917
索 引 I
作者介紹
Jeffrey N. Gordon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Richard Paul Richman法學講座教授
Wolf-Georg Ringe
德國漢堡大學法律與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暨法學教授
江朝聖
學歷:國立臺北大學法學博士
現職: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專任副教授
吳奐廷
學歷: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學博士
現職:美國加州Nolan Barton & Olmos事務所執業律師
李承毅
學歷: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世新大學法律研究所科技與傳播法組碩士;歐盟Erasmus Mundus法律經濟學聯合碩士學程結業(德國漢堡大學、比利時根特大學、波蘭華沙經濟大學)
現職:遠東國際商業銀行法務資深專員
林建中
學歷:美國賓州大學法學博士
現職: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專任教授
林鼎鈞
學歷:輔仁大學法學碩士、東吳大學法學士
現職:全球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遵長;曾任執業律師
趙冠瑋
學歷:美國喬治城大學法學博士
現職:執業律師
陳錦隆(審定)
學歷:國立臺灣大學法學碩士
現職:傑宇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Richard Paul Richman法學講座教授
Wolf-Georg Ringe
德國漢堡大學法律與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暨法學教授
江朝聖
學歷:國立臺北大學法學博士
現職: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專任副教授
吳奐廷
學歷: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學博士
現職:美國加州Nolan Barton & Olmos事務所執業律師
李承毅
學歷: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世新大學法律研究所科技與傳播法組碩士;歐盟Erasmus Mundus法律經濟學聯合碩士學程結業(德國漢堡大學、比利時根特大學、波蘭華沙經濟大學)
現職:遠東國際商業銀行法務資深專員
林建中
學歷:美國賓州大學法學博士
現職: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專任教授
林鼎鈞
學歷:輔仁大學法學碩士、東吳大學法學士
現職:全球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遵長;曾任執業律師
趙冠瑋
學歷:美國喬治城大學法學博士
現職:執業律師
陳錦隆(審定)
學歷:國立臺灣大學法學碩士
現職:傑宇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054827000
ISBN13 / 9789865260873
ISBN10 / 9865260875
EAN貨碼 / 9789865260873
頁數 / 1008
開數 / 18K
裝訂 / H:精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X17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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