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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乃祝賀林國全教授榮退之紀念論文集,不僅能傳承林國全教授「財經法職人精神」,更係當代財經法學發展新命題、新趨勢之集結,殊值各界典藏!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二十一世紀財經法潮流─林國全教授榮退祝賀論文集》一書,彙集林國全教授指導之學生,以及國內中、青世代學者財經法學者之最新研究成果,主題涵括金融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公司法。
本書作者群蘊含洞察力、學術研究量能滿載,分別從理論與實務以及比較法等不同視角,展開當代財經法學潮流之嶄新論述,充分展現二十一世紀財經法學界最具前瞻性之脈動。
本書乃祝賀林國全教授榮退之紀念論文集,不僅能傳承林國全教授「財經法職人精神」,更係當代財經法學發展新命題、新趨勢之集結,殊值各界典藏!
《二十一世紀財經法潮流─林國全教授榮退祝賀論文集》一書,彙集林國全教授指導之學生,以及國內中、青世代學者財經法學者之最新研究成果,主題涵括金融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公司法。
本書作者群蘊含洞察力、學術研究量能滿載,分別從理論與實務以及比較法等不同視角,展開當代財經法學潮流之嶄新論述,充分展現二十一世紀財經法學界最具前瞻性之脈動。
本書乃祝賀林國全教授榮退之紀念論文集,不僅能傳承林國全教授「財經法職人精神」,更係當代財經法學發展新命題、新趨勢之集結,殊值各界典藏!
產品目錄
獻給我們的老師 i
第一部分 金融法
信託受託人之義務、責任風險控制及界限 王志誠/003
論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之法律定性 莊永丞/025
美國對P2P個人借貸監管模式之介紹 陳盈如/063
法外之地?論證券型代幣之內線交易責任 黃朝琮/087
金金分離政策的時代省思 臧正運/109
以彰化四信案觀察信用合作社理監事與經理人的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鄭瑞健/125
第二部分 保險法
責任保險人控制責任關係訴訟的權源──以保單條款為中心 李志峰/145
我國保險法令關於保險業監理與退場法制近年之變革 林國彬/159
保險經紀人報酬揭露義務之比較研究 陳俊元/215
第三部分 證券交易法
董事會多元性與公司治理績效之實證研究──以獨立性與性別多元化為中心 王育慧/235
重新檢視禁止內線交易的理由──我國司法判決引用美國法的省思 江朝聖/263
不合營業常規交易的規範架構──由德國及歐盟法的角度看最高法院的刑事判決 施建州/287
德國新內線交易法制之探討 陳彥良/305
論證券監理法制與機構投資人之發展──以私募基金監理為中心 楊岳平/337
第四部分 公司法
公司進行減資並以現金逐出畸零股股東,是否適法?──評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234號民事判決 朱德芳/361
我國董事會召集制度之探討 吳盈德/383
論我國法之股東提案制度與經營權爭奪──以2020年泰山與龍邦爭議為例 周振鋒、鄭婷嫻/397
公司商業機會原則的判斷──美國法上的經驗 林建中/427
董事資訊權立法爭議的省思 邵慶平/449
「混合所有制改造」下大陸國有公司董事會制度之挑戰 柯莉拉/467
從股東提名權談董事的選任及提名委員會 洪令家/485
股東協議、表決權拘束契約與契約自由 張心悌/509
論合理商業目的原則之公司法與稅法交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Gregory v. Helvering判決之檢視 陳俊仁/537
論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之獨立董事成員)之股東會召集權限──從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2174號民事判決與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抗字第471號民事裁定談起 郭大維/553
日本企業併購法制之新動向──2019年「公正M&A模範指引」之制定 蔡英欣/569
我國注意義務制度再思考 蘇怡慈/589
經營判斷原則(BJR) 戴銘昇/603
林國全教授簡歷 621
第一部分 金融法
信託受託人之義務、責任風險控制及界限 王志誠/003
論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之法律定性 莊永丞/025
美國對P2P個人借貸監管模式之介紹 陳盈如/063
法外之地?論證券型代幣之內線交易責任 黃朝琮/087
金金分離政策的時代省思 臧正運/109
以彰化四信案觀察信用合作社理監事與經理人的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鄭瑞健/125
第二部分 保險法
責任保險人控制責任關係訴訟的權源──以保單條款為中心 李志峰/145
我國保險法令關於保險業監理與退場法制近年之變革 林國彬/159
保險經紀人報酬揭露義務之比較研究 陳俊元/215
第三部分 證券交易法
董事會多元性與公司治理績效之實證研究──以獨立性與性別多元化為中心 王育慧/235
重新檢視禁止內線交易的理由──我國司法判決引用美國法的省思 江朝聖/263
不合營業常規交易的規範架構──由德國及歐盟法的角度看最高法院的刑事判決 施建州/287
德國新內線交易法制之探討 陳彥良/305
論證券監理法制與機構投資人之發展──以私募基金監理為中心 楊岳平/337
第四部分 公司法
公司進行減資並以現金逐出畸零股股東,是否適法?──評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234號民事判決 朱德芳/361
我國董事會召集制度之探討 吳盈德/383
論我國法之股東提案制度與經營權爭奪──以2020年泰山與龍邦爭議為例 周振鋒、鄭婷嫻/397
公司商業機會原則的判斷──美國法上的經驗 林建中/427
董事資訊權立法爭議的省思 邵慶平/449
「混合所有制改造」下大陸國有公司董事會制度之挑戰 柯莉拉/467
從股東提名權談董事的選任及提名委員會 洪令家/485
股東協議、表決權拘束契約與契約自由 張心悌/509
論合理商業目的原則之公司法與稅法交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Gregory v. Helvering判決之檢視 陳俊仁/537
論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之獨立董事成員)之股東會召集權限──從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2174號民事判決與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抗字第471號民事裁定談起 郭大維/553
日本企業併購法制之新動向──2019年「公正M&A模範指引」之制定 蔡英欣/569
我國注意義務制度再思考 蘇怡慈/589
經營判斷原則(BJR) 戴銘昇/603
林國全教授簡歷 621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937105006
ISBN13 / 9789865532826
ISBN10 / 9865532824
EAN貨碼 / 9789865532826
頁數 / 632
開數 / 18K
裝訂 / H:精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3X17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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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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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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