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言論自由
2012反媒體壟斷運動──公民社會奮起與政府機關卸責的鮮明對比
一個傳播學生參與煤改運動的觀察筆記
隱私個資
2012隱私權回顧整理
健保資料釋出──人民沒有拒絕的權利?
人身自由
停滯不前的人身自由保障
歷劫歸來
被剝奪的人身自由──談精神衛生法之強制住院程序
緩慢前進──入出國及移民法三十八條修法歷程簡記
外國人收容所觀察訪問紀實
司法刑事人權
2012司法人權報告
歹戲拖棚的司法連續劇
我的21年
勞動人權
2012勞動人權回顧:舊恨未除,再添新仇
關廠工人輪迴16年的歷史宿命
少數族群
「我們」和「他們」
無家可歸
原住民
2012原住民人權回顧
不容記憶盡成灰──記太魯閣族反亞泥還我土地運動2012訴願勝訴
為卡地布祖靈而戰
性別
2012婚姻平權與多元家庭權益
與子相顧惜,漫漫婚姻路
跨性別者的工作困境及性別歧視
居住權
土地與居住權利回顧──侵害人權的土地徵收與都市更新
老臺北的聯想──側記士林王家與拆遷事件
環境權
環運在民主根基流失中的艱難與開創
歹戲拖棚的中科四期
請不要剝奪Fudafudak本有的美麗!──2012美麗灣開發案爭議回顧
2012年核安人權回顧
我在核電廠看到的真相
醫療人權
愛滋器捐事件回顧與社會影響觀察
台權會簡介
產品目錄
言論自由
2012反媒體壟斷運動--公民社會奮起與政府機關卸責的鮮明對比
一個傳播學生參與煤改運動的觀察筆記
隱私個資
2012隱私權回顧整理
健保資料釋出--人民沒有拒絕的權利?
人身自由
停滯不前的人身自由保障
歷劫歸來
被剝奪的人身自由--談精神衛生法之強制住院程序
緩慢前進--入出國及移民法三十八條修法歷程簡記
外國人收容所觀察訪問紀實
司法刑事人權
2012司法人權報告
歹戲拖棚的司法連續劇
我的21年
勞動人權
2012勞動人權回顧:舊恨未除,再添新仇
關廠工人輪迴16年的歷史宿命
少數族群
「我們」和「他們」
無家可歸
原住民
2012原住民人權回顧
不容記憶盡成灰--記太魯閣族反亞泥還我土地運動2012訴願勝訴
為卡地布祖靈而戰
性別
2012婚姻平權與多元家庭權益
與子相顧惜,漫漫婚姻路
跨性別者的工作困境及性別歧視
居住權
土地與居住權利回顧--侵害人權的土地徵收與都市更新
老臺北的聯想--側記士林王家與拆遷事件
環境權
環運在民主根基流失中的艱難與開創
歹戲拖棚的中科四期
請不要剝奪Fudafudak本有的美麗!--2012美麗灣開發案爭議回顧
2012年核安人權回顧
我在核電廠看到的真相
醫療人權
愛滋器捐事件回顧與社會影響觀察
台權會簡介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社團法人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成立於1984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當時台灣仍處於威權獨裁的階段,台權會身兼社會運動與政治反對運動,以爭取人民的政治權利與公民權利為首要之務,尤其著重政治犯的救援、解除黑名單、要求保障人身、言論、集會遊行和結社等自由。台權會除了持續爭取應有的政治權與公民權之外,人權工作的範疇亦隨著社會文化之多元化而日益複雜。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