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向我心臟: 電影原著

射向我心臟: 電影原著

내 심장을 쏴라

期:
2017/08/04
79
360284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當人生被命運擊沉時,我該怎麼辦?火辣辣的感動,生命的覺醒在心頭讓人重新握緊希望之繩的魅力之作獻給奮鬥的青春!501號房,與眾不同的傢伙們別具一格的友情就此展開!二十五歲的李秀明,因莫須有的性騷擾罪名送入精神病院。他明白,無論如何,現在的自己不屬於精神病院。可是,反抗只會給他帶來更艱難的處境,即便大聲呼喊求人幫忙,也不會有人站出來。李秀明選擇成為醫院的乖乖牌、「模範患者」。直到入院後,他遇見了也是二十五歲的柳承民。柳承民因縱火病史,加上家族遺產糾紛,強制留在精神病院。過去是滑翔翼選手的承民,知道展翅飛翔的自由滋味;他那毫無顧忌的態度、粗魯無禮的語氣,如同一顆定時炸彈,因為,離開精神病院是他最重要的事。個性天差地別的兩名男子,各自懷抱不同的祕密,況且眼見同房病友的遭遇,經常無能為力。他們究竟得了什麼病?誰控制著他們的心、敲擊著他們的心臟?什麼時候他們才能從對世上的不滿、對親人的憎恨、束縛的一切之中解脫?面對絕望,對李秀明、柳承民來說,什麼又叫「希望」?這部作品生動刻畫了兩名年輕人意圖對抗多舛命運,奔向新人生,不斷嘗試飛越杜鵑窩的歷程,大膽提問:人生該服從命運,或是奮力一搏?這是一份獻詞,獻給所有挺身面對自己人生的傢伙!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楔子

第一章  當阿呆遇上阿瓜

第二章  水里希望醫院

第三章  狂人

第四章  射向我心臟

尾聲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丁柚井(정유정)
韓國當代第一小說家,1966年出生於全羅南道。大學時期因為幫朋友代筆寫小說,赫然意識到自己對創作的渴望。投入職場之後,沒有因而中斷創作;為了要維持「靈感」,獨自度過那一段寫了又丟、丟了又寫的孤單時期。2007年,構思三年完成的作品《我人生的春訓》榮獲第一屆世界青少年文學獎,開始在文壇嶄露頭角。正式進入文壇之後,婉拒如雪花般飛來的邀稿,仔細蒐集資料與取材,埋首創作《射向我心臟》,榮獲2009年第五屆世界文學獎。



曾創作《七年之夜》獲得各大媒體與書店指定為「年度之書」,票選為「最想見到改編影視作品」第一名。她在受訪時表示,她曾問自己為何而寫?究竟是真心想寫作,或是為了鎂光燈下的光芒?「沒有名氣,我仍會繼續寫。」當《七年之夜》一出版,不但讓讀者大呼過癮,更讓文評家譽為「小說界的亞馬遜女戰神」,媒體視為「如怪物般進軍韓國文壇」的傳奇,標舉本書為「懸疑小說標竿之作」,其作品《28》於2013年出版時,銷售更是緊追村上春樹新書《沒有色彩的多崎作和他的巡禮之年》。



本書《射向我心臟》亦在觀眾期待改編原著的名單上。丁柚井說,最初寫作本書的想法是:「當我的人生被命運擊沉時,我該怎麼辦?」她自剖:「這篇小說,就是從這句話開始的。我總共寫了三次……這篇小說成了我總有一天、無論如何非寫不可的筆債。」實地採訪精神病院後,她終於完成了富含情感、情節生動,且深刻動人的佳作。人們最常形容丁柚井的說法正是:「她的作品不像小說,而是電影。」本書榮獲第五屆世界文學獎時,評審指出:「這本小說就像逼著主角們和讀者一起推著大石上山,一旦登頂之後,隨即可以享受樂趣十足,充滿速度感的滑翔。小說的結尾,碰觸到主角的內心深處,揭發出積壓已久的恐怖真相,這一幕讓人為之顫慄,也為之動容。」

■譯者簡介

游芯歆
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學系畢,韓國學中央研究院韓國學大學院歷史學碩士,從事韓文書籍翻譯多年。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479303007
ISBN13 / 9789863444817
ISBN10 / 9863444812
EAN貨碼 / 9789863444817
頁數 / 352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1X14.8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