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激發、誘惑、旁敲側擊、暗示,甚至鎮定人心……柏格令我們吃驚的是,重新賦予日常事物以深度,並擴展我們自己。——《奧勒岡人報》
伯格開拓我們的視覺意識……他欲恢復我們與生俱來的觀看權——此觀看既是現實亦是景象:我們的遭遇與想像。——《紐約時報書評》
我所謂群體意指一小群反抗勢力。當兩個以上志同道合的人聯合起來,便組成一個群體。反抗的是世界經濟新秩序的缺乏人性。凝聚的這群人是讀者、我、以及這些文章的主題人物─林布蘭,舊石器時代的洞窟壁畫畫家,一個來自羅馬尼亞的鄉下人,古埃及人,對描繪孤寂的旅館客房很在行的一位專家,薄暮中的狗,廣播電台的一個男子。意外的是,我們的交流強化了我們每個人的信念,堅信今天在世界上發生的事情是不對的,所說的相關話題往往是謊言。我寫過的書,就屬本書最迫切。——約翰.柏格
年過八十,依舊精力旺盛的約翰‧伯格,向來被敬重為英國最具影響力的藝術評論家。他的《觀看的方式》,從社會關係談論藝術,翻轉傳統觀畫的方式,從側面切入,看到了傳統藝術史沒有看到的問題,是使許多人印象深刻,影響深遠的一本書。
本書同時清楚標示了他的馬克思主義色彩,為文熱情、反向思考、大膽批評。收錄了二十四篇,他在蘇黎士、馬德里、瑞典、法蘭克福、赫爾辛基等地以不同語言發表的講演與文章, 初次翻成英文出版,基本觀點集中於對現下經濟全球化趨勢的批評,文字依舊有著濃烈的批評色彩,約翰‧伯格曾在訪問中提及,這是近幾年少數幾本迫切著非出不可的一本書。
書中以對法國史前藝術的觀察,古典藝術大師米開蘭基羅、林布蘭、竇加,以及個性強烈的墨西哥女畫家卡蘿,廿世紀雕塑大師布朗庫西(Brancusi)等人的作品,以及相關的歷史社會分析,批評全球經濟掛帥環境下,對藝術的欠缺理解與乏善可陳,是一本權威敢言且殷切提醒的書。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約翰‧伯格
約翰‧伯格( 1926.11.5-)文化藝術評論家、作家、詩人、劇作家等,1926年出生於倫敦。1944至1946年結束服役後,進入倫敦中央藝術學院及切爾西(Chelsea)藝術學院就學。1948至1955年開始教授繪畫,並展開終其一生的繪畫生涯。他的作品曾在倫敦的懐登斯坦畫廊、瑞德弗尼畫廊,以及萊斯特等畫廊展出。1952年伯格開始替以政治、社會問題、書刊、電影、戲劇等為主題的《新政治家》雜誌撰稿,並很快的以一位深具影響力的馬克思主義的藝術評論家身分竄起。從那時起他陸續出版了多本藝術評論書籍,包括了有口皆碑的藝術研究作品《觀看的方式》。這本書是以BBC的同名電視影片裡的某些概念為出發點。伯格的第一部小說發表於1958年,他創造了一種別出心裁的小說體,包括1972年贏得英國布克獎以及布萊克紀念獎的作品G,並與瑞士導演阿蘭‧鄧內合作,撰寫電影劇本《2000年約拿即將25歲》,以及多部電影劇本。他還撰寫了多部舞台劇本。在過去的這二十多年,伯格長期居住在靠近法國邊境阿爾卑斯山的小村鎮裡,深受山中居民的傳統習俗以及艱困的生活形態所吸引,他也以他們為主題撰寫了多部相關作品。伯格雖已年近八十,依然十分活躍,作品大多具有濃厚的批判色彩,且表現形式不斷的推陳出新,對社會政治等議題也有其獨特的看法及熱情。他被公認為是英國最具影響力的藝術批評家。相關重要著作還有《永恆的紅色》、《畢卡索的成功與失敗》、《藝術與革命》、《另一種影像敘事》、《我們在此相遇》、《留住一切親愛的:生存.反抗.欲望與愛的限時信》、《觀看的視界》。
何佩樺
譯有:《夜航西飛》、《慢船到中國》、《亞平寧的愛情與戰爭》、《重返西西里》、《游牧女之歌》、《西班牙星光之旅》等書。
John Berger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