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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在婚姻中痛苦掙扎的雙方,
為了孩子的福祉,仍須一起努力成為「合作父母」;
「親子會面」是為人父母和子女不可被剝奪的權利,
卻是合作父母最衝突及糾結的戰場。
為了孩子的福祉,仍須一起努力成為「合作父母」;
「親子會面」是為人父母和子女不可被剝奪的權利,
卻是合作父母最衝突及糾結的戰場。
內容簡介
夫妻畢業了,父母可以重考深造!
曾經在婚姻中痛苦掙扎的雙方,
為了孩子的福祉,仍須一起努力成為「合作父母」;
「親子會面」是為人父母和子女不可被剝奪的權利,
卻是合作父母最衝突及糾結的戰場。
本書十個親子會面的故事,來自法院社工們最深的反思與看見,
詳述了大人和孩子的心路歷程,
讓愛孩子的當事人,可以重新學習與成長。
一對難以共處的夫妻離婚後,兩人可以成為仇人、不相往來形同陌路,也可以維持淡淡友誼。倘若兩人共有子女,必須考量孩子的養育、教育和人格成長;仇人或陌路都無法合作,更無法有效達成親職。因此,分手之後,如何重新定位兩人的關係,讓孩子的損傷減至最低、親子之間的親情臻至最高,考驗著當事人的成熟度,和周邊的人理解、支持的程度。
父親和母親都是孩子無可取代的珍寶和權利,大人可以選擇離婚,但不該就此決定孩子今後沒有母親或父親。
合作父母不是本能,需要後天學習,尤其離婚的掙扎過程中,兩人已經傷痕累累之下更是困難。而離婚後,為了讓孩子生活穩定,多半安排孩子與一方同住,另一方則有探視的權利與機會,我們稱之為「親子會面」。
事實上,在完全不想見對方的面,但卻要釋出善意祝福對方跟孩子的關係,這是離婚父母必須面對的課題。如何在親子會面的過程中,讓父母放心、孩子也安心,更是一大考驗與挑戰。
透過本書,讓在法院協助親子會面的社工告訴你,不需要因為父母離婚而讓孩子失去任何一方的愛。
曾經在婚姻中痛苦掙扎的雙方,
為了孩子的福祉,仍須一起努力成為「合作父母」;
「親子會面」是為人父母和子女不可被剝奪的權利,
卻是合作父母最衝突及糾結的戰場。
本書十個親子會面的故事,來自法院社工們最深的反思與看見,
詳述了大人和孩子的心路歷程,
讓愛孩子的當事人,可以重新學習與成長。
一對難以共處的夫妻離婚後,兩人可以成為仇人、不相往來形同陌路,也可以維持淡淡友誼。倘若兩人共有子女,必須考量孩子的養育、教育和人格成長;仇人或陌路都無法合作,更無法有效達成親職。因此,分手之後,如何重新定位兩人的關係,讓孩子的損傷減至最低、親子之間的親情臻至最高,考驗著當事人的成熟度,和周邊的人理解、支持的程度。
父親和母親都是孩子無可取代的珍寶和權利,大人可以選擇離婚,但不該就此決定孩子今後沒有母親或父親。
合作父母不是本能,需要後天學習,尤其離婚的掙扎過程中,兩人已經傷痕累累之下更是困難。而離婚後,為了讓孩子生活穩定,多半安排孩子與一方同住,另一方則有探視的權利與機會,我們稱之為「親子會面」。
事實上,在完全不想見對方的面,但卻要釋出善意祝福對方跟孩子的關係,這是離婚父母必須面對的課題。如何在親子會面的過程中,讓父母放心、孩子也安心,更是一大考驗與挑戰。
透過本書,讓在法院協助親子會面的社工告訴你,不需要因為父母離婚而讓孩子失去任何一方的愛。
產品目錄
〈專文推薦〉 離婚不只是簽字/江文賢
〈專文推薦〉 法院的孩子怎麼了?/李莉苓
〈專文推薦〉 愛,永遠不只是自私的付出/姚淑文
〈專文推薦〉 走出困境的智慧/范國勇
〈專文推薦〉 總有一天/賴芳玉
〈短語推薦〉 各方的感動與迴響
〈導 論〉婚姻緣盡,親情仍濃──分手後的「合作父母」與「親子會面」
第一章 「合作父母」的精神與「親子會面」的展現
第二章 父親的獨白:一個過來人的自述
第三章 母親的心聲:一個過來人的掙扎
第四章 媽媽比不上保母嗎?
第五章 得到,從學會放手開始
第六章 一年,只能和女兒相聚48小時!
第七章 難解的爭奪戰
第八章 我愛爸爸,也愛媽媽
第九章 其實,我也是有爸爸的!
第十章 原來我爸爸不是壞蛋!
第十一章 揹著父母婚姻十字架的孩子
第十二章 從「家庭系統」和「依附關係」理論看離婚階段的親子關係
第十三章 法院裡的親子會面服務
第十四章 親子會面協調員的角色與處境
附錄一 對方為不適任父母,還要合作嗎?
附錄二 當有新戀情時
附錄三 如何跟孩子說我們離婚了
參考資料
〈專文推薦〉 法院的孩子怎麼了?/李莉苓
〈專文推薦〉 愛,永遠不只是自私的付出/姚淑文
〈專文推薦〉 走出困境的智慧/范國勇
〈專文推薦〉 總有一天/賴芳玉
〈短語推薦〉 各方的感動與迴響
〈導 論〉婚姻緣盡,親情仍濃──分手後的「合作父母」與「親子會面」
第一章 「合作父母」的精神與「親子會面」的展現
第二章 父親的獨白:一個過來人的自述
第三章 母親的心聲:一個過來人的掙扎
第四章 媽媽比不上保母嗎?
第五章 得到,從學會放手開始
第六章 一年,只能和女兒相聚48小時!
第七章 難解的爭奪戰
第八章 我愛爸爸,也愛媽媽
第九章 其實,我也是有爸爸的!
第十章 原來我爸爸不是壞蛋!
第十一章 揹著父母婚姻十字架的孩子
第十二章 從「家庭系統」和「依附關係」理論看離婚階段的親子關係
第十三章 法院裡的親子會面服務
第十四章 親子會面協調員的角色與處境
附錄一 對方為不適任父母,還要合作嗎?
附錄二 當有新戀情時
附錄三 如何跟孩子說我們離婚了
參考資料
作者介紹
黃心怡、謝子瓔、劉于瑞、宋名萍、蕭丞芳(現代婦女基金會社工團隊)
我們是一群在法院第一線、協助過無數家庭紛爭的社會工作者。
除了看見家暴被害者的傷與痛,也看見施暴者的挫敗和心聲;我們發現家暴不只有一種面貌,因為家庭成員的因應方式,往往造就不同的結果。家事事件法通過、家事服務中心成立後,我們進一步走入面臨離婚、爭取監護權的家庭中,著手推動「未成年子女親子會面」的工作。
經過無數研習和討論,我們將工作中的行動研究和心路歷程,寫成文字紀錄、匯集成書,希望幫助面臨家庭離異風暴的大人及孩子們。
◆關於現代婦女基金會
三十多年來,現代婦女基金會始終站在社會需要的角落,陪伴長年受創的受暴家庭、父母高衝突下,傷痛說不出口的孩子,以及身心交瘁的性暴力倖存者,協助他們在生命最困難的時刻,跨越創傷、長出力量。
期盼您的持續支持,讓孩子的生命得以翻轉,家庭重獲安全,攜手改寫 每一個創傷故事的結局!若您讀完本書,期待更進一步了解如何成為合作父母,可洽詢您所在縣市法院的家事服務中心。
◆本書總策劃及校閱
鄭玉英博士,資深心理師
專長:婚姻輔導、家族治療、創傷治療,並於2015年榮獲「台灣心理治療與心理衛生年度聯合年會」頒發終身成就獎。
我們是一群在法院第一線、協助過無數家庭紛爭的社會工作者。
除了看見家暴被害者的傷與痛,也看見施暴者的挫敗和心聲;我們發現家暴不只有一種面貌,因為家庭成員的因應方式,往往造就不同的結果。家事事件法通過、家事服務中心成立後,我們進一步走入面臨離婚、爭取監護權的家庭中,著手推動「未成年子女親子會面」的工作。
經過無數研習和討論,我們將工作中的行動研究和心路歷程,寫成文字紀錄、匯集成書,希望幫助面臨家庭離異風暴的大人及孩子們。
◆關於現代婦女基金會
三十多年來,現代婦女基金會始終站在社會需要的角落,陪伴長年受創的受暴家庭、父母高衝突下,傷痛說不出口的孩子,以及身心交瘁的性暴力倖存者,協助他們在生命最困難的時刻,跨越創傷、長出力量。
期盼您的持續支持,讓孩子的生命得以翻轉,家庭重獲安全,攜手改寫 每一個創傷故事的結局!若您讀完本書,期待更進一步了解如何成為合作父母,可洽詢您所在縣市法院的家事服務中心。
◆本書總策劃及校閱
鄭玉英博士,資深心理師
專長:婚姻輔導、家族治療、創傷治療,並於2015年榮獲「台灣心理治療與心理衛生年度聯合年會」頒發終身成就獎。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891637001
ISBN13 / 9789869812894
ISBN10 / 9869812899
EAN貨碼 / 9789869812894
頁數 / 296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1X14.8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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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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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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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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