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向那斯達克

奔向那斯達克

中國簡訊第一人楊鐳的ROADSHOW全紀錄

出版日期:
2005/05/31
79
240189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2004年「中國十大CEO」、「世界尊敬的企業領袖」、「IT十大產經人物」

他在十一個月內,將一個瀕臨危機的企業由虧轉盈,市值翻漲20多倍;
他在108天內,讓公司登上那斯達克,成為那市首支的無線娛樂概念股;
因為他的緣故,簡訊技術在1995年進入中國,並大幅翻轉了中國人的通訊習慣……

他是楊鐳,中國簡訊第一人。

「上市是什麼?其實看透了,上市就是通過一個權威的機構來認證一件事情,通過你的表演,把你作為一個產品賣出去……投(資銀)行為什麼給你最好的待遇?就是為了讓你用最好的精力、能力、水準去表演,展現一場最精彩的演出。
這就是Roadshow的意義。」——楊鐳〈Roadshow的最終解密〉

具有創業家性格的楊鐳,在2003年空降掌上靈通之後,讓這家原本幾乎為母公司所放棄的賠錢企業,在11個月內轉虧為盈,更在108天之內,讓掌上靈通於那斯達克順利上市。

在Roadshow過程中聽過楊鐳說明的機構,有90%願意投資掌上靈通;楊鐳成功的說服了幾乎不發簡訊的歐美投資客,關於中國簡訊市場的熱絡現狀與光明遠景。靈通的上市價格由原先預估的10-12美元、提升到14美元;也因為投資者反應過於熱烈,靈通股票被超額認購了18倍,使得投資銀行不得不限制投資上限。

本書詳實記載了楊鐳及其團隊在Roadshow過程的分分秒秒。曲折起伏間少不了創投業的刀光劍影與人性溫情。楊鐳的成功看似奇蹟,其實裡面蘊含的,是楊鐳作為創業者多年累積的信心與實績。

■關於楊鐳

2004年中國十大CEO;創業是他的性格,也是他最喜歡的生活方式。

楊鐳的人生充滿了變化,1988年他和大學同窗在北京創設電腦公司,首次讓自己當上了「萬元戶」。之後他飛往美國,原想攻讀博士,卻在機緣巧合下成為美國ABB公司亞太區項目技術經理。93他加入美國CENTIGRAM COMM UNICATIONS公司,參與通訊產品之研發;94年則出任香港新世界電話公司INFA電信銷售和商業發展部總經理。

95年楊鐳以美國波士頓技術公司STI公司CEO的身份,回到北京第二次創業,將簡訊和語音信箱的技術引進中國。雖然當時中國的軟硬體設備尚未成熟、業務的推廣相當困難,他還是讓公司的市佔率在三年內由零衝到70%,也因此被同行譽為「中國最好的銷售者之一。」

99年,楊鐳觀察到「.COM」風潮正熱,他毅然辭掉北京的工作,在矽谷創辦了以商品比價為主要概念的RIVALWATCH(網路情報)公司,並出任董事會主席兼CEO;而這間公司,也獲得了風險投資之父Arthur Rock的賞識及投資。
03年,在掌上靈通創辦人吳峻的邀請下,楊鐳出任掌上靈通的CEO。在他接手後不到一年的時間,原本虧損的靈通,年盈餘達360萬美元。並上市那斯達克,成功募資了85,000美元。

楊鐳畢業於清華大學電機系、中國電力科學院研究生院。
展開看更多

規格

誠品貨碼 / 2611388713000
ISBN13 / 9789867282132
ISBN10 / 9867282132
EAN貨碼 / 9789867282132
頁數 / 224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