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達拉娃佛母傳

曼達拉娃佛母傳

The Lives and Liberation of Princess Mandarava

79
350276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透過如史詩般的文字,徹底且完整的認識蓮花生大士的印度佛母──曼達拉娃,不平凡的生世流轉、她對修行佛法的堅毅、對蓮師證悟事業的幫助,以及身為一位女性修行者,她如何挑戰不平等的對待及宿命,突破重重難關,在修行之道上,精進前行。 在本伏藏的三十八篇章中,讀者會認識到,一位化身空行母如何無數次地選擇以貴族身分來到世間。這種描述並非為了顯示,只有那些地位崇高或富裕的人,才有足夠的順緣擁有如此的機會,而是要展現曼達拉娃不僅能夠、並且願意捨離最難以捨離的事物,也就是對所謂世俗生活歡愉的執著。在她的每一個生世,她不屈不撓地捨棄名聲和享樂,藉由身爲楷模和善巧方便來利益其他眾生。她捨棄了那盜取珍貴修行時間和機會的短暫歡樂,反映出現代佛法修行者所面對的掙扎。   雖然曼達拉娃是一位著名的女性修行者,但是她強烈挑戰並對抗性別的歧視,她的證悟事業是永恆的。曼達拉娃與所有如她一般的殊勝上師所教導的佛法,超越一切相對分別的修道,而這些相對的分別是以凡夫二元心的串習為基礎而成。 ──取自英譯序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中譯版前言     宗薩‧欽哲仁波切


審定者序言  白玉‧秋竹仁波切


中譯導言


英譯序


 


一、沙霍國王之女:曼達拉娃公主


二、國王因陀羅德瓦之女


三、婚嫁日藏王子


四、在卡尼卡王國


五、在達瑪如王國


六、使達瑪如王國醒悟


七、在天道


八、在黑旃陀羅龍界


九、阿修羅王之女


十、師利‧薩噶拉


十一、    二十五個化身


十二、    來自空行母的加持


十三、    看見出生的國度


十四、    選擇父母


十五、    進入母胎


十六、    禮敬父母


十七、    厭離輪迴


十八、    圓滿外在學問


十九、    解脫外道加色‧那波


二十、    帶領三百位善女子趣入佛法


二十一、          帕沃德王子之死


二十二、          帶領五百位女眾步上解脫道


二十三、          菩薩的聖體


二十四、          金剛薩埵的現前


二十五、          受戒與修習佛法


二十六、          遇見蓮花生大士


二十七、          以神蹟調伏國王


二十八、          脫離監禁


二十九、          捨棄輪迴


三十、    於瑪拉帝卡洞成就長壽


三十一、          降伏寇塔拉王國的外道


三十二、          收服屍陀林的鬼靈


三十三、          使遮末羅的食人族走向佛法


三十四、          在八個國家之八大神蹟


三十五、          於鄔迪亞納國轉法輪


三十六、          於香巴拉轉法輪


三十七、          成為智慧空行母


三十八、          曼達拉娃化身祈願文


 


後記


關於英譯版兩位譯者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喇嘛卻南、桑傑.康卓
喇嘛卻南、桑傑.康卓

普賢法譯小組:項慧齡、趙雨青、楊書婷、宋伯瑜
普賢法譯小組

項慧齡:國立政治大學新聞系學士,英國史特靈大學出版學碩士,現專事翻譯,譯有《當和尚遇見鑽石》《你可以更慈悲》《蔣貢康楚閉關手冊》《穿越六道輪迴之旅》《死亡的藝術》等書。

趙雨青:台大經濟系學士,歐洲工商管理學院(INSEAD)MBA。曾服務於電信設備製造業、電子商務、企管顧問等行業。而立之後方遇佛法,暇餘學習佛法翻譯,作為聞思修道途的一部分(個人網誌http://bellachao.wordpress.com)。

楊書婷:個人網誌「E. T. 翻譯社~在靈感中翻譯佛法,在業力下努力微笑」。

宋伯瑜:英國布里斯托大學博士生,國中起因興趣接觸漢傳佛教與寧瑪派為主之藏傳佛教,目前學習漢藏翻譯,已有部分譯作付梓。

Lama Chonam & Sangye Khandro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639560007
ISBN13 / 9789866409264
ISBN10 / 9866409260
EAN貨碼 / 9789866409264
頁數 / 272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2X17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