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師傳: 蓮花生大士的生平故事
THE LOTUS-BORN: The Life Story of Padmasambhava
內容簡介
「自我入滅後八載,我將重現於世間,烏迪亞納國土中,具有蓮花生之名。我將為密咒教主。」
--《圓滿聚集殊勝續》/釋迦牟尼佛
「關於蓮花生大士這位三世諸佛事業之獨一化身的傳記,多到難以思量。在那些不同版本的生平故事中,《桑林瑪》或稱(蓮花生大士的)《銅殿生平故事》,乃是其中的王者。當談及佛法如何傳佈到藏地雪域的歷程時,《桑林瑪》是最具權威的經典。《桑林瑪》也涵括了這位偉大上師所留下的口授指示與建言,這些開示深刻而詳盡地見證了他對佛法與未來世代人們所帶來的利益。」
--法王/頂果.欽哲仁波切
蓮花生大士在第八世紀受藏王赤松.德真之邀,將佛法帶入藏地,這位偉大的上師因而被視為第二佛。他是阿彌陀佛的意化現,觀世音菩薩的語化現,以及釋迦牟尼佛的身化現。蓮花生大士乃金剛乘的大師,這個在藏地盛行的法教,至今已孕育出眾多偉大的修行者和大成就者。
蓮花源上師依照不同眾生認知實相的不同方式, 而示現相異的形象。他的加持至今仍在,正如往昔他的時代,也將延續直到未來。時間這個概念,並不適用於他的加持。以那些對他具有信心和虔誠的人來說,他的加持永遠都在,從不改變也不減損。
「蓮花生大士曾說:『善男子或善女子,任何對我具信者, 我即蓮花之所生,從未捨離諸信眾--我如守門如護衛,睡臥其人門檻上。』」
--摘自內文涅瓊‧秋寧仁波切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蓮師
在我們所在的這個時劫,將有千佛出世;同樣地,也會有千位寶上師來成就其事業。在目前釋迦牟尼佛的時代,這位上師的化身就是蓮師、蓮花生大士。據說在蓮師傳中,他是從湖中的一朵蓮花中神變化生的,因為是神通降生之人,所以具有神力能降伏人類、甚至鬼神或其他類的非人。他極為長壽,在印度住世約一千年後,又在西藏待了五十五年之久。
蓮師在西藏這段期間,除了將當時所有的佛經、密續典籍和大部分的論典都迻譯成藏文,還為許多具緣弟子傳授內密三部的其他無數甚深不共法教。在離開西藏之前,蓮師留下許多授記並埋藏了諸多法教,以便後世的取藏。他加持親近的弟子,使其與他無二無別,能在未來的轉世中取出伏藏法教。伏藏法教直接來自蓮師,透過其弟子的未來轉世而取出,然後直接修習,流傳開來。
蓮師以金剛乘的教法,尤其是甚深伏藏的佛行事業影響了無數眾生,這位偉大的上師是阿彌陀佛與釋迦牟尼佛的共同化身,他的化現是為了調伏凡夫與難纏的鬼神。蓮師所埋藏之伏藏法教的不共功德,在於提供一個切合每個世代、時代和遇法個人的成就法門,每位伏藏師所取出的嶄新教法,是為了讓具緣的弟子修習。
■譯者簡介
郭淑清
台大經濟系學士,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歐洲研究碩士,曾服務於金融保險相關產業。因個人興趣,而於2006年開始學習佛法翻譯,《大成就者之歌》、《培養慈悲心》為其嘗試的譯作。
■校閱者簡介
楊書婷
1989年起學習翻譯佛法。
宋伯瑜
英國雪菲爾大學法律倫理學碩士,曾擔任法會中英口譯及從事數種儀軌翻譯。
規格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