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閣列島來龍去脈的迷惑

尖閣列島來龍去脈的迷惑

出版日期:
2015/01/31
79
580458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日本明治官方文書顯示「尖閣列島事件」的整個過程是不合法的;它既不是琉球的固有領土,也非歷史短暫的沖繩的屬地。這個名詞到了1900年才首次在日本地理刊物中出現,卻不是官方命名的地名,此名詞的使用為世人製造了混亂,讓「尖閣列島」的來龍去脈充滿了迷惑。名字上的迷惑。明治政府在1885年秘密啟動佔據釣魚島的程序,十年後1895年甲午戰爭即將結束,內閣秘密決議「領有」釣魚島和黃尾嶼,其間的官方文書中從不見有「尖閣列島」的名字。「尖閣列島」這個名字到1970年代還給人們帶來混亂。「尖閣列島」地理的迷惑。直到1970年代,日本政府官方文書中「尖閣列島」的地理定義不統一而且十分混亂,顯示日本政府對自稱是固有領土的「尖閣列島」的認識充滿迷惑。「領有尖閣列島」法理依據的迷惑。雖然至今日本政府依然稱是以國際法「無主地」的慣例「合法領有『尖閣列島』」,真相是日本連國內法也沒能夠滿足,所以在法理上日本從來沒有頒發和執行「領有『尖閣列島』」的法令。日本政府和「屬日派」歪曲歷史捏造事實的迷惑。自1970年以來的中日釣魚島主權爭議,日本政府和「屬日派」的專家學者們不惜以歪曲歷史和捏造事實、反悔自己的承諾,和不尊重國際條約等方法來達到他們的目的,這種沒有國家尊嚴、沒有學者專業道德的做法,令人非常迷惑。
展開看更多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方明、方光、王桂華、王輝贊
方明,在香港讀小學和中學,在美國接受大學和研究院教育。曾在跨國能源公司任研究工程師,後在香港的大學任教和工作,現已退休。興趣:促進年輕人對科學的興趣和推廣批判性思維。1970年參加北美洲保衛釣魚台運動。

方光,在香港讀小學和中學,在美國接受大學和研究院教育。現已從聯合國總部秘書處退休。1970年參加北美洲保衛釣魚台運動。

王桂華,在大陸先後接受小學、中學、大學和研究院教育。目前在大陸的科研機構工作,並曾在香港和美國多所大學訪問。專業:氣候和海洋學研究。

王輝贊,在大陸先後接受小學、中學、大學和研究院教育。目前在大陸的教學科研機構任教和工作。專業:物理海洋學研究。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049806006
ISBN13 / 9789888255412
ISBN10 / 988825541X
EAN貨碼 / 9789888255412
頁數 / 336
開數 / 18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