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弦: 汪精衛的政治生涯

驚弦: 汪精衛的政治生涯

出版日期:
2021/05/31
9
560504
查詢門市庫存
本書是一部關於汪精衛政治生涯的評傳。汪精衛是民國政治史上重要而複雜的人物。
本書基於充分扎實的史料基礎,客觀呈現汪精衛從革命到退隱,從聯共到反共;從主戰到主和,重新考察“革命者”汪精衛與“通敵者”汪精衛的複雜思想與行動。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本書是一部關於汪精衛政治生涯的評傳。汪精衛是民國政治史上重要而複雜的人物。他是國民黨高層領導人,曾任國民政府主席,國民黨中央軍委主席,中政會主席,行政院長等,1938年當選為國民黨副總裁,地位僅次於蔣介石。抗戰期間,汪對日媾和,擅自脫離重慶,發表求和通電。1940年在南京成立偽國民政府,以通敵者的身份終結了自己的政治生命。
汪精衛的評傳,如汪偽政權的雷鳴所著《汪精衛先生傳》(1944);聞少華的《汪精衛傳》(1988);王美真編著《汪精衛傳》(1988);蔡德金的《汪精衛評傳》(1987);李理,夏潮的《汪精衛評傳》(1988);王關興的《汪精衛傳》(1993)。近十幾年來,除原著修訂再版,很少有新的、有影響的作品問世。而與此同時,海內外大量新史料的公佈與開放,如國民黨黨史會之“漢口檔案”、“吳稚暉檔案”,臺灣“國史館”之“汪兆銘史料”、“蔣中正總統文物”、“戴笠史料”等,又為重新深入研究汪精衛提供了條件。
本書基於充分扎實的史料基礎,客觀呈現汪精衛從革命到退隱,從聯共到反共;從主戰到主和,重新考察“革命者”汪精衛與“通敵者”汪精衛的複雜思想與行動,特別關注汪“主和”的思想、政治脈絡,及“和平運動”的展開與淪落。既不贊同將汪精衛簡單貼以“漢奸”標籤,也不認為他的對日媾和與成立汪偽政府,是某些海外學者所認為的“捨身飼虎”的英雄主義行為。
本書認為,汪精衛的“主和”,有超越個人權力動機的思想脈絡與政治考慮。汪精衛的悲劇性,源於一個軍事化時代的文人的處境,也源於自身的弱點。汪精衛有救國的願望,也有鮮明的黨派立場。在他“主和”的政治考慮中,包含著對中共的恐懼,對社會革命的恐懼,和對蘊藏在整個中國底層社會中排山倒海的磅礴力量的恐懼。汪精衛作為一個政治家,與此龐大的歷史力量背道而馳。奔走一生,既找不到與軍隊結合的方式,又找不到與民眾結合的方式,復將最後之希望,寄託於幾個日本軍閥政客的“覺悟”之上,而最終落下了其悲劇人生的帷幕。
展開看更多

作者介紹

李志毓國

作者簡介

李志毓,生於1979 年,中國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民國史研究室,助理研究員。研究方向為民國政治史。曾在香港中文大學、臺灣大學、美國聖奧拉夫學院等地訪問研究。發表《汪精衛的性格與政治命運》等學術論文十餘篇。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2063020003
ISBN13 / 9789888747917
ISBN10 / 9888747916
EAN貨碼 / 9789888747917
頁數 / 312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2.8X14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