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解讀吳荻舟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 解讀吳荻舟

出版日期:
2018/07/10
79
720568
查詢門市庫存
本書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對六七暴動以下幾個方面有不少新的發現,全書解讀吳荻舟《六七筆記》,並附有吳荻舟遺文。

內容簡介

本書共分三部分:探討有關六七暴動的幾個概觀問題,解讀吳荻舟《六七筆記》,並附有吳荻舟遺文。全書的重點是吳荻舟。

吳荻舟長期領導中共在香港的地下黨,掌握中共對香港的政策,他留下來的筆記,反映了當年中共在港的活動,具有重要的歷史價值。「香港六七暴動」的官方檔案尚未解密,吳荻舟筆記提供了暴動期間的內情和一手線索。讀者可以看到:暴動的左傾思想根源、發動暴動的動機和目的、暴動的組織指揮系統,以及總理周恩來在暴動中的角色等,還可以看到吳荻舟對整件事的反思等。

吳荻舟並沒有《六七筆記》這樣的一本書,這是他女兒吳輝發現父親的一本筆記本,裏面記載的都是香港六七年暴動期間中央的內部討論。《六七筆記》是一本工作筆記,不是完整的文章,需要詳加解讀。

本書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對六七暴動以下幾個方面有不少新的發現:在六七暴動的成因、中共同英國秘密協定不反對香港由英國接收、中共一直在香港保存?兩個地位平行的地下組織,一個是已經半公開的「香港工作委員會」,另一個是迄今仍然保密的「香港城市工作委員會」(這個「城工委」外界一無所知)。此外,還有很多所謂「二、三、四線」組織。第四,沙頭角槍擊事件是中央軍委直接部署、由解放軍正規部隊執行的。第五,英國解密檔案對六七暴動研究提供新角度。

吳荻舟筆記有助了解六七暴動,當中史料細節,當年中英角力,周恩來對極左的質疑,吳荻舟本人的糾偏等等,每每如實記錄。而吳荻舟對此只是備忘記錄,原無出版意向的……在那艱難的日子中,他一直是香港的守護神。 ─許禮平,《舊日風雲》作者

吳荻舟先生遺稿《六七筆記》,以及他被批鬥時的「交待材料」是紀錄片《消失的檔案》主軸。吳荻舟五十年代是港共最高領導人之一,主管新聞、文化、電影及出版。六七暴動期間吳在周恩來總理身邊工作,記錄了中央指揮「反英抗暴」歷程。在極左狂飆下他阻止了華潤公司訂購、準備給港共上街使用的8400把甘蔗刀運來香港,香港得以避過一劫。資深傳媒人程翔以大量史料鋪墊,為吳荻舟遺文作深度注解,背景拉闊至一九五九年之整風運動。在歷史風陵渡口,此書仿如暮鼓晨鐘,是讀懂六七暴動不能掠過的重要著作。 ─羅恩惠,《消失的檔案》導演
展開看更多

作者介紹

程翔

程翔,畢業於香港大學,1974年加入香港《文匯報》,曾任該報駐北京辦事處主任,1988年升任副總編。1989年“六四”後離開;創辦《當代》。1996年出任新加坡《海峽時報》中國首席特派員並派駐臺灣,2014年退休。在長達45年的記者生涯中,見證了中國改革開放政策的制定過程、以及香港澳門的回歸過程等,對兩岸三地的政治經濟有深入的瞭解。



2005年程翔因撰寫文章質疑中共簽署中俄新邊界條約的合理性而被中共拘捕,並以間諜罪名治罪,判囚五年。後經過香港以及國際社會大力營救,終於在服刑三年後獲釋。



著有《邊陲萬里行》,《天安門的反思》,Will Taiwan Break Away? The Rise of Taiwanese Nationalism, Handbook on China’s Accession to WTO and Its Impact, 《漫漫愛國路》,《千日無悔 – 我的心路歷程》等。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941203002
ISBN13 / 9780190974732
ISBN10 / 0190974737
EAN貨碼 / 9780190974732
頁數 / 580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尺寸 / 22.8X15.3X3.2CM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