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之華麗: 文化人何苦為難文化人

惡之華麗: 文化人何苦為難文化人

期:
2011/06/30
9
380342
查詢門市庫存

內容簡介

「惡之華麗」--明星不再住在這惱人電影文化人為何難為文化人我的情敵是社會借用波德萊爾的話,這是當代香港的「惡之華麗」。問題是,香港人會有哪些慾望?基本上每本八卦周刊都能滿足他們的需要:吃喝玩樂當然不可少,但他們真正追求的,其實是「精神食糧」—緋聞、醜聞、上位、出局,一切與身份地位有關的圖文,都能給他們插一把咀,或是羨慕,或是妒忌;時而嘲弄,時而諷謔;總之是又拜又踩。隨着眼球轉動心理也停不下來,每翻一版,情緒隨着急劇變化;每掀一頁,個人欠缺和不足又被多一次提醒。理論上是給自己增添壓力和焦慮,但香港男女所以甘之如飴,是因為早已習慣「不輕言理想,但喜歡作夢;有條件消費,沒創造能力」的生活形態。林奕華「惡之華麗」系列共有四本,分別為《明星不再住在這裡》、《惱人電影》、《文化人為何難為文化人》、《我的情敵是社會》,從不同角度分析對電影、電視、明星與文化的想法。能寫得得比八卦周刊更吸引?林奕華能做到一樣的聳動、重口味、有話題性嗎? 
展開看更多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林奕華

中學畢業前,曾擔任電視台編劇,後橫跨劇場、舞蹈、影評、文化、教育等不同領域,是香港少見的多棲創作人。前衛劇團進念.二十面體的創團成員,後自組非常林奕華舞蹈劇場,表演足跡踏遍倫敦、布魯塞爾、巴黎、新加坡、澳門、台北、北京、上海、南京等各大城市。94年憑《紅玫瑰白玫瑰》奪得金馬獎最佳改編劇本獎,99年獲頒香港藝術家年獎。在香港大學、浸會大學、香港演藝學院等多所院校擔任講師,傳授關於創意、劇場、通識的理念心得。曾在電視節目《光影三人行》擔任電影評論人,近期舞台作品包括《水滸傳》、《西游記》、《包法利夫人們》、《萬世歌王》、《萬千師奶賀台慶》等。文章見諸《新京報》、《新世紀周刊》、《明日風尚》、《外灘畫報》、《上海一周》、《南方都市報》、《明報》、《明報周刊》、《號外》等京滬粵港報刊雜誌。著有《Edward Lam On Cinema》、《Edward Lam on Love》等書籍。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0611652003
ISBN13 / 9780193965034
ISBN10 / 0193965038
EAN貨碼 / 9780193965034
頁數 / 360
開數 / 32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