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機關關於政制發展的辯論 第四卷: 第一次政改2003-2005

香港立法機關關於政制發展的辯論 第四卷: 第一次政改2003-2005

出版日期:
2019/11/30
79
850671
查詢門市庫存
全套書的內容編排既考慮時間順序,又兼顧主題。回歸後的部分共分為三卷,分別以2003年至2005年、2007年至2010年、2013年至2015年的關於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三次政制改革作為主要內容。

內容簡介

1980年代中英談判啟動後,香港的政制發展——包括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的產生辦法——作為一種特殊憲制安排,持續引發香港社會深入討論,香港的立法機關——包括回歸前的立法局和回歸後的立法會——也對該問題進行了持續辯論。本套書蒐集了大量香港立法機關會議過程正式記錄,系統提供了相關的辯論資料,方便讀者瞭解香港社會各界對該問題的不同立場、觀點和理據。
全套書的內容編排既考慮時間順序,又兼顧主題。回歸後的部分共分為三卷,分別以2003年至2005年、2007年至2010年、2013年至2015年的關於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三次政制改革作為主要內容。每卷均設有導讀,介紹該時期的社會政治背景及辯論圍繞的主要議題。本稿為全套書第四卷,即回歸後第一卷,呈現了香港回歸後第一次政制改革中,立法會內部持不同理念的政治力量圍繞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特別是應否立即實行“雙普選”所展開的激烈辯論。
展開看更多

產品目錄

2003年11月12日—議案辯論:普選行政長官及全體立法會議員 1

涂謹申議員 1

涂謹申議員動議的議案如下 5

陳智思議員(譯文) 5

楊森議員 5

梁耀忠議員 7

吳靄儀議員 9

劉漢銓議員 11

田北俊議員 12

李柱銘議員 14

馮檢基議員 16

劉炳章議員 18

何秀蘭議員 20

呂明華議員 21

吳亮星議員 22

譚耀宗議員 23

麥國風議員 25

政制事務局局長 26



2004年1月7日—行政長官施政報告 31



2004年2月25日—議案辯論:立即諮詢市民對普選的意見 32

鄭家富議員 32

鄭家富議員動議的議案如下 35

楊孝華議員 35

楊孝華議員動議的修正案如下 37

楊森議員 37

楊森議員動議的修正案如下 39

吳亮星議員 40

余若薇議員 41

張文光議員 43

許長青議員 45

單仲偕議員 46

馮檢基議員 48

麥國風議員 50

梁耀忠議員 51

李卓人議員 53

胡經昌議員 55

譚耀宗議員 57

劉炳章議員 58

政制事務局局長 60



2004年3月17日—議案辯論:尊重及遵守基本法所訂定的原則 65

涂謹申議員 65

涂謹申議員動議的議案如下 68

譚耀宗議員 68

譚耀宗議員動議的修正案如下 71

黃宜弘議員 71

吳亮星議員 72

楊孝華議員 73

劉漢銓議員 75

許長青議員 76

馮檢基議員 78

楊森議員 79

余若薇議員 81

麥國風議員 82

吳靄儀議員 84

陳偉業議員 85

陳國強議員 87

梁富華議員 88

政制事務局局長 90

政務司司長 92



2004年4月22日—休會待續議案辯論:行政長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關於二○○七年行政長官和二○○八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 97

馮檢基議員 97

馮檢基議員動議的議案如下 101

楊森議員 101

楊孝華議員 103

劉漢銓議員 104

何俊仁議員 105

羅致光議員 108

張文光議員 110

梁耀忠議員 111

吳靄儀議員(譯文) 113

劉慧卿議員 116

黃宏發議員 117

余若薇議員 119

譚耀宗議員 122

麥國風議員 123

司徒華議員 125

何秀蘭議員 127

李柱銘議員 131

吳亮星議員 135

政制事務局局長 136

政務司司長 139



2004年5月5日—議案辯論:要求行政長官向人大常委會提交補充報告 141

馮檢基議員 141

馮檢基議員動議的議案如下 145

吳亮星議員 146

楊森議員 147

吳靄儀議員 149

楊孝華議員 151

譚耀宗議員 153

余若薇議員 154

劉千石議員 155

何秀蘭議員 156

劉慧卿議員 157

麥國風議員 159

劉漢銓議員 161

李柱銘議員 162

何俊仁議員 163

律政司司長 164

政制事務局局長 166

政務司司長 168



2004年5月19日—議案辯論:遺憾全國人大常委會否決二○○七年及二○○八年普選 172

何俊仁議員 172

何俊仁議員動議的議案如下 175

梁耀忠議員 175

梁耀忠議員動議的修正案如下 177

律政司司長(譯文) 178

呂明華議員 183

楊森議員 184

吳亮星議員 185

譚耀宗議員 186

楊孝華議員 187

劉炳章議員 189

劉漢銓議員 191

馮檢基議員 192

余若薇議員(譯文) 194

李柱銘議員 195

楊耀忠議員 196

葉國謙議員 198

周梁淑怡議員 199

涂謹申議員 199

政制事務局局長 200

政制事務局局長(譯文) 203

政制事務局局長 203



2004年12月15日—聲明: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第四號報告 205

政務司司長 205



2005年1月5日—議案辯論: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第四號報告 207

鄭經翰議員 207

鄭經翰議員動議的議案如下 209

律政司司長 209

李永達議員 213

湯家驊議員 214

楊森議員 216

譚香文議員 217

何俊仁議員 219

馬力議員 220

李卓人議員 222

馮檢基議員 224

吳靄儀議員 225

楊孝華議員 227

張超雄議員 229

何鍾泰議員(譯文) 231

石禮謙議員(譯文) 232

譚耀宗議員 233

陳偉業議員 235

李柱銘議員 236

政制事務局局長 238



2005年3月9日—議案辯論:功能界別的弊端 243

湯家驊議員 243

湯家驊議員動議的議案如下 245

郭家麒議員 245

郭家麒議員動議的修正案如下 247

劉千石議員 247

楊森議員 249

何鍾泰議員(譯文) 251

李國英議員 252

梁國雄議員 253

楊孝華議員 254

黃定光議員 255

梁耀忠議員 257

譚香文議員 258

林健鋒議員 259



2005年3月10日—恢復議案辯論:功能界別的弊端 261

李國寶議員(譯文) 261

劉慧卿議員 262

李國麟議員 263

單仲偕議員 264

李永達議員 266

何俊仁議員 267

吳靄儀議員 268

陳偉業議員 269

馮檢基議員 270

梁君彥議員 271

譚耀宗議員 272

鄭經翰議員 273

政制事務局局長 274



2005年10月19日—聲明: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第五號報告 279

政務司司長 279



2005年11月9日—議案辯論:特區政府有責任提出市民可接受和具有實質民主進程的政制改革方案 283

湯家驊議員 283

湯家驊議員動議的議案如下 285

郭家麒議員 285

馬力議員 285

李柱銘議員 287

李國麟議員 289

陳智思議員(譯文) 290

吳靄儀議員 292

田北俊議員 294

何俊仁議員 296

劉秀成議員 297

馮檢基議員 299

梁耀忠議員 301

譚香文議員 302

呂明華議員 303

楊森議員 304

石禮謙議員(譯文) 306

劉慧卿議員 307

梁家傑議員 307

陳偉業議員 309

余若薇議員 310

政制事務局局長 311



2005年11月30日—議案辯論:為在二○○七年及二○○八年實行全面普選進行全民公投 318

梁國雄議員 318

梁國雄議員動議的議案如下 319

楊森議員 319

郭家麒議員 321

馮檢基議員 322

田北俊議員 323

馬力議員 325

呂明華議員 326

何俊仁議員 327

李卓人議員 328

詹培忠議員 329

政制事務局局長 331



2005年12月7日—議案辯論:促請特區政府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包含普選時間表及路線圖的報告 335

楊森議員 335

楊森議員動議的議案如下 337

馮檢基議員 337

李永達議員 339

吳靄儀議員 340

湯家驊議員 340

余若薇議員 342

李柱銘議員 343

陳偉業議員 345

田北俊議員 345

馬力議員 347

李卓人議員 348

政制事務局局長 349



2005年12月21日—議案辯論:就修改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提出的議案 353

政制事務局局長 353

政制事務局局長動議的議案如下 357

馬力議員 358

黃宜弘議員 362

李國英議員 364

呂明華議員 366

田北俊議員 368

李國寶議員(譯文) 370

何鍾泰議員 371

張學明議員 372

詹培忠議員 373

梁劉柔芬議員 374

石禮謙議員(譯文) 376

譚耀宗議員 377

劉千石議員 378

鄭經翰議員 379

馮檢基議員 381

周梁淑怡議員 382

政制事務局局長 382



2005年12月21日—議案辯論:就修改立法會產生辦法提出的議案 386

政制事務局局長 386

政制事務局局長動議的議案如下 387

李永達議員 388

馬力議員 389

楊森議員 390

湯家驊議員 392

何鍾泰議員 394

何俊仁議員 396

張文光議員 397

詹培忠議員 399

劉慧卿議員 400

馮檢基議員 402

張超雄議員 404

吳靄儀議員 405

梁家傑議員 406

余若薇議員 407

李華明議員 408

陳鑑林議員 409

李柱銘議員 410

曾鈺成議員 413

政制事務局局長 416

作者介紹

強世功 袁陽陽 編

強世功

法學博士。現任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大學教務部副部長,北京大學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和北京大學港澳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2004年至2008年曾擔任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調研人員。主要研究領域為法理學、法律社會學、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等。主要著作包括《法制與治理》(2003)、《立法者的法理學》(2007)、《中國香港》(2008)等。



袁陽陽

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學理論博士。2013年至2014年曾擔任《北大法律評論》編輯,2016年曾擔任《港澳動態》執行主編。主要研究領域為法理學、法律社會學、香港問題等。

規格

誠品貨碼 / 2681861674005
ISBN13 / 9789620445798
ISBN10 / 9620445791
EAN貨碼 / 9789620445798
頁數 / 448
開數 / 16K
注音版 / 否
裝訂 / P:平裝
語言 / 1:中文/繁體
級別 / N:無

退貨說明

退貨須知: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您享有商品貨到次日起七天猶豫期(含例假日)的權益(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辦理退貨之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不得有刮傷、破損、受潮)且需完整(包含全部商品、配件、原廠內外包裝、贈品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等)。
  2.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可能被認定為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本公司得依毀損程度扣除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後退費;請您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拆封,以免影響您的權利;若為產品瑕疵,本公司接受退貨。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猶豫期,除產品本身有瑕疵外,不接受退貨: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生鮮蔬果、乳製品、冷凍冷藏食材、蛋糕)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如:客製印章、鋼筆刻字)
  3. 報紙、期刊或雜誌。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如:電子書)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襪類、褲襪、刮鬍刀、除毛刀等貼身用品)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若您退貨時有下列情形,可能被認定已逾越檢查商品之必要程度而須負擔為回復原狀必要費用(整新費),或影響您的退貨權利,請您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

  1.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包含但不限於CD、VCD、DVD、電腦軟體等) 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2. 耗材(包含但不限於墨水匣、碳粉匣、紙張、筆類墨水、清潔劑補充包等)之商品包裝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以外)。
  3. 衣飾鞋類/寢具/織品(包含但不限於衣褲、鞋子、襪子、泳裝、床單、被套、填充玩具)或之商品缺件(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或經剪標或下水或商品有不可回復之髒污或磨損痕跡。
  4. 食品、美容/保養用品、內衣褲等消耗性或個人衛生用品、商品銷售頁面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已拆封者(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瓶蓋、封口、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5. 家電、3C、畫作、電子閱讀器等商品,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退回之商品已拆封(除運送用之包裝外一切包裝、包括但不限於封膜等接觸商品內容之包裝部分、移除封條、拆除吊牌、拆除貼膠或標籤等情形)或已非全新狀態(外觀有刮傷、破損、受潮等)與包裝不完整(缺少商品、附件、原廠外盒、保護袋、配件紙箱、保麗龍、隨貨文件、贈品等)。
  6. 退貨程序請參閱【客服專區→常見問題→誠品線上退貨退款】之說明。
付款/配送